2022年高邮市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22年)

时间:2022-12-03 17:10:10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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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高邮市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022年)

  一是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截至20xx年10月,共计减税降费约6.4亿元,面对新冠疫情突发的状况,稳定了市场预期、减轻了企业负担,确保第一时间让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二是高质量推进财源建设。围绕财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季度冲刺赛,推进总部经济发展,厚植项目建设根基,增强财税增收后劲。三是加强治税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治税平台协税作用,适时更新、共享相关单位涉税信息,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有效监控,挖掘潜在税源。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54亿元,同比增长2.0%,增幅列扬州六县市区第三。

  一是全力推进复工复产。落实《高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5条政策意见》,从防控物资补助、财政贴息、共担费用、免收房租等方面对市内960余家企业给予支持,兑现政府扶持资金约2500万元。为1182家企业发放一般稳岗补贴628万元,为36家企业发放应急稳岗补贴549万元,全年共减免各类社保费2.98亿元,受省政府表彰奖励。二是用心服务企业发展。秉承“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的理念,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基础上,统筹资金设立各类惠企专项,全年累计下达各类惠企资金2.7亿元。三是发挥财政金融职能。全年借助省厅设立的“苏微贷”、“科技贷”等业务的资金池,发放贷款近2.8亿元;
运用应急资金202笔,成功帮助企业转贷16.15亿元;
新增担保80笔,担保资金达4.32亿;
推动“政银担”合作模式,提供融资担保1.3亿元,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一是注重百姓生活“提标”。落实我市民生1号文件精神和上级文件规定,提高民生保障标准,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月148元提高到160元(其中65周岁以上提高到每月16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由每年550元提高到580元,优抚对象体检套餐标准由300元/人提高到400元/人。全年共发放民生保障资金2.25亿元,受益达27.3万人次。加强教育公平优质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投入,积极筹措资金投入实验小学东校区分校、新巷口幼儿园、碧桂园小区幼儿园、界首镇幼儿园等新建及改扩建工程项目,着力推进解决“入园难”问题。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提质”。全年通过“一折通”平台共发放惠农补贴2.28亿元,支持农业产业发展;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明显,受省政府通报表扬。三是促进环境治理“提速”。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积极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工作,累计投入资金1.3亿元。深入实施江淮生态大走廊建设和“263”专项行动,全年安排生态补偿专项资金8500万元,用于化工企业关闭、砂石码头关停等项目。四是保障文明创建“提效”。在年初预算安排基础上调整增加文明城市创建经费约6500万元,全力支持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切实做好直达资金工作。为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今年中央新增财政赤字、发行抗疫特别国债,我市共争取到中央直达资金6.72亿元。为确保直达资金起到直接惠企利民的效果,我们加强直达资金源头管理,确保第一时间维护到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并直接下达到部门和基层单位。二是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三保”为先,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大力控减一般性支出及“三公”经费,20xx年全市“三公”经费比上年下降20%。坚持在节支裕民、优化结构的基础上提升“三保”、疫情防控、重大项目建设等重点支出的保障水平,以政府过“紧日子”来保障百姓过“好日子”。三是强化预算绩效工作。出台《中共高邮市委 高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各部门申报的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的748个项目开展绩效前评,核减项目225个,核减金额9.38亿元。编制2021年预算的过程中,在切实做好“六保”的前提下,凡前评评价差的项目,预算一律不予安排。四是提升财政资金收益。对市本级财政间隙资金实行了竞争性存放管理,今年成功举办了2期4亿元财政间隙资金再存放招标工作。

  一是持续增强债务管控。认真落实债务化解方案,全年预计化解债务18.6亿元,超额完成扬州下达化解任务,债务规模及债务率得到有效控制。推进存量隐性债务置换工作,将高成本、高风险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私募债)等非标产品置换成银行贷款,优化债务期限结构,压降债务成本,进一步缓释存量债务风险,全年置换债务13亿元。对上争取各类政府债券及特别国债资金 20.74亿元,严格执行“有收益、能覆盖”的基本要求,建立起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库。二是完善国资管理制度。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完成国有企业资产信息化管理,全面提高监管效率、质量和水平,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全年政府采购规模约4亿元,节约资金约0.6亿元,资金节约率约12 %。四是强化财务基础工作。开展货币资金、内控建设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支持经济加快发展和转型发展、完善财政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纵深推进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提高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1.涵养优质税源,提高收入质量。

  一是巩固减税降费成效。贯彻新发展理念,通过税收的“减法”,实现财源培植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进一步降低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获得感,更好地提振实体经济竞争力和企业创造力。二是着力财税合理增长。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利用综合治税平台,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跟踪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坚决杜绝虚收空转,不断提高财税收入质量。三是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用好用活财政资金,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总部经济发展力度,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放大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促进经济增长与财源建设良性互动。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一是切实守牢“三保”底线。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的思想,努力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大幅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压减 20%,坚决守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

  线,把钱用在刀刃上。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集中财力支持教育、就业、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继续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人民生活品质。三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建立起集中财力办大事的资金管理机制,全力服务推动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长江十年禁渔、保护生态环境及全市重大建设等重点领域。

  3.实施精细管理,提高资金绩效。

  一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健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将绩效目标编制、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将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债务监管。进一步压实管理责任,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做大做强综合财力分母基数,确保完成扬州下达的债务率目标。引导平台公司重点做好展期置换、降成本,做好项目储备,守住资金链不断的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监管运营体系,规范运行机制,对9家市管国有企业编制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推进财政改革,优化财政机制。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机制改革。根据《江苏省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施工作方案》有关要求,适时启动智慧财政管理一体化平台,建立全市一体化数据、一体化业务、一体化服务、一体化应用的智慧财政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财政预决算政策的编制、执行和管理决策提供有力支撑,助力提升全市政府财政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二是推进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票据电子化。发挥数据互联优势,整合资源,完成非税票据电子化系统开发、对接、测试等工作,实现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代收银行、财政部门电子信息互通共享,开出电子票据。三是开展国资国企改革。创设房屋出租合同动态管理系统,对房屋出租从申请到备案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到期预警机制。开展国有控股公司持股改革,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人才,保持核心人才队伍的稳定性,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四是探索财政法治监管新路径。围绕高质量发展总基调,持续推进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强化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大力开展涉法事务管理和财政法治宣传工作。五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部署本地区采购意向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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