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牛特旗文化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按照旗委、旗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2013年1月份至6月份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加强公共文体设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总结】翁牛特旗文化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翁牛特旗文化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下半年工作计划
按照旗委、旗政府下达的2013年度督查工作要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局的实际,现将2013年1月份至6月份开展的各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发挥公共文体设施作用
1、文博大厦项目:截至7月初,文博大厦主楼主体工程已经完成,内部正在进行地板砖、楼梯铺装及空调、消防、电力、给排水管路等设施设备的安装,计划于8月底完成该项工作。演艺中心已于6月22日完成封顶浇筑。
2、乒乓球馆4月初复工,截止目前已全部竣工,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3、为10个乡级综合文化站配备了电脑、电视机、摄像机、照相机、打印机、音响、乐器等设备,总计50余万元;为22个村级文化示范点配备了健身路径、健身器材、照相机、音响、乐器等,总价值60余万元。
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1、继续开展“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常年向社会免费开放,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9小时。
2、春节期间,组织乌兰牧骑和文化馆送文化下乡,为农牧民写春联、送年画、表演歌舞节目;举办了“民间民舞大赛”、元宵节灯谜晚会”等节庆活动; 6月末,庆七一活动期间,开展了网球、乒乓球、门球、健身操和秧歌比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参加的群众踊跃,收到良好的效果。
3、组织了6个调研组对全旗苏木乡镇场及村嘎查文化设施建设进行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情况形成报告,以供有关决策参考,加大对各文化站的规划、考核和检查力度。
4、成立文学艺术创作编导办公室,培训潜质较好的人员,挖掘提炼艺术资源,创作更多的具有本地特色的文学作品。设立“精品剧(节)目创作”专项资金,支持精品文艺创作和排演。聘请专业老师对乌兰牧骑演员进行舞蹈、声乐、器乐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培训,同时编创节目,并且不定期对演职人员的“一专多能”进行考察,为排演一台高水平节目奠定基础。组织博物馆讲解人员到市博物馆进行为期一个星期的培训,以提高其业务水平、素质和业务技能,为我旗的文博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5、为举办翁牛特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艺术展演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展做前期准备工作。
6、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消防安全隐患普查。联合人大、政协、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对重点单位认真开展“元旦、春节、元宵”三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
7、组织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好党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
8、为做好迎接2013年全市第九次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的各项工作,文体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旗文体工作有序开展。
三、加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推进文化市场繁荣有序
1、加强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网吧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开展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行为,严格执行网吧上网登记制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举报必查等多种多样的监管方式,落实2013年1月28日旗政府全体会议精神,发现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等违规行为,一律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使网吧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营业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2、加强对娱乐场所的巡查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整治的方式,重点查处电子游艺经营场所在非法定节假日接纳未成年人;对歌舞娱乐场所每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一次。
3、增强印刷业、出版物市场的监管力度。坚决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的经营行为;严肃查缴经销盗版教辅用书及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出版物,打击侵权盗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印刷企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更好地净化印刷、图书市场经营环境。
四、保护与传承相结合,做好文化遗产项目发掘
1、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翁旗德日苏蒙古族秧歌、翁牛特蒙古族服饰为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并由市级向自治区级推荐。
2、梵宗寺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旗文物局、博物馆工作人员为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代梵宗寺和自治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辽代永州故城址树立了保护标志,并为辽代永州故城址核心保护区树立了四至说明牌,树立说明牌目的在于防止城墙周围的企业和群众因生产生活对城墙本体造成破坏。
4、根据新馆布展的需要,在翁牛特古代艺术博物馆挑选了118件(组)文物,通过了赤峰市文物专家的鉴定,正在进行整理工作。
为不断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活跃节日群众文化活动,我局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下一步工作部署:
1、做好文博大厦、演艺中心布展和装修工作,使其具有设施完备、功能超前、与全旗核心城区相匹配的综合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争取7月底前竣工。
2、加强社区和各苏木乡镇场综合文化站的设施建设。完成6处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及4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争取所有综合文化站完成配套建设。完善《翁牛特旗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标准》,制定评估细则,加大对各文化站的规划、考核和检查力度。
3、积极发挥草原书屋的基础性作用,掌握草原书屋运行情况,做好草原书屋的更新管理工作,书目更新率达20%以上。
4、积极筹备办好节庆期间和“百日消夏”广场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体生活。组织各级各类群众性文艺汇演、体育比赛等活动,不断丰富文化内容与形式,以满足群众日益提高的文化需求。继续开展对农村、牧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宣传、辅导、培训等服务,做到宣传、辅导、服务各50次,下乡为农牧民演出100场、城镇社区演出30场次。
开展创建公共文化品牌活动。打造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大型公共文化活动,创作独具特色的品牌文艺节目,结合第四届古玩交流大会和“百日消夏”广场文化体育活动等翁旗特有的文化品牌,指导各苏木乡镇场、街道综合文化站实现“一乡镇一特色”及社区文化活动室“一社区一品牌”目标。
5、根据全旗实际情况抓好文体业务骨干的培训。对全旗街道苏木乡镇场文艺体育骨干进行培训,搞好基层文化体育活动的指导和辅导。制定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裁判员定期培训制度,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体育活动中心在业余训练工作中,加强协助指导训练基地、训练网点专项训练工作。积极为上级院校和体育中学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同时,根据需要,加强裁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以便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提供更好的服务。
6、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组织好“全民健身日”系列活动,推动群众性体育活动蓬勃开展。积极参与争创全民健身示范城市活动。加强科学健身科普宣传与举办社区运动会相结合,以点带面。全年组织4至5次大型球类比赛和1至2次广场健身活动;在社区,充分发挥社会体育指导员的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和指导社区健身爱好者开展丰富多彩的健身活动;在农村和牧区,结合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举办具有乡土气息的健身活动或者具有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活动,以此推动农村和牧区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在学校,继续推行《学校体育锻炼标准》,全面配合素质教育,促进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的开展。同时,加大力度对健身路径的维护及管理,提高健身器材的使用率。加强对体育场馆和活动场地的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努力为健身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7、认真学习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加强节假日期间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同时做好临时展览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作用,与各单位、学校、街镇联动,开展更多富有意义的主题活动,以获得更多的社会效益。
8、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重点树立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标志;配合北京建工学院对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元代张应瑞家族墓地完成编制规划工作;配合内蒙古苏勒德文物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完成元代张应瑞家族墓地抢救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争取通过自治区、国家两级文物局的评审、批复;修改和完善新馆的陈列大纲,确保新馆文物展览上档次、上水平。
9、继续调查文物遗址遗迹,适时召开木叶山保护、开发和利用学术研讨会。加强野外文物破坏的调查和整改。全面梳理全旗413处遗址遗迹并建立数据库,为进入全市重点文物片区奠定基础。
10、按上级要求,开展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
11、积极做好非遗传承人和非遗项目的申报工作,筹划举办翁牛特旗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艺术展演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片展、非遗项目欣赏展览,筹划开展非遗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展示我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让这些历史文化珍品重放光芒。
12、聘请专家学者论证《全旗文化产业规划》(初稿)的可行性,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根据翁旗实际,筛选文化产业项目,建成文化产业项目库。完成文化产业园建设,主要是做好入住业主的行业范围的调查,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管委会的成立,优惠政策的出台和落实等工作。将其打造成集展示、销售、观赏于一体的旅游景点。扶持紫城陶艺瓷坊扩大规模,配合全市第二届中国印城文化节活动,年内开发10个以上不同形状的印章,同时加大石材浮雕壁画的开发力度。继续做好历史文化旅游产业、休闲娱乐产业、体育健身产业、民族服装产业等策划和基础准备工作。
13、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服务水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继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抓好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创造性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