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总结】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乡镇年度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检查内容和计划任务
1.煤矿
检查内容:申请复产复工煤矿是否符合条件;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等主要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煤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煤矿20家。其中,高瓦斯矿井1家。
生产矿井(或技改复工矿井):计划每月至少检查1次(不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高瓦斯矿井计划每月检查2次(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停产矿井:计划每周巡查2次(至少有1次夜间抽查)。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检查内容:井工开采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生产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证照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排土场、安全出口、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边坡等隐患检查和防治情况;尾矿库日常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共计105家。其中:露天矿山43家、井工矿山26家、尾矿库36家。
重点企业(井工矿山和尾矿库):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加油站防火距离、安全检修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
计划任务: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3家,农药、油漆经营业户80家,烟花爆竹批发2家、春节临时经营单位90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油站: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农药、油漆经营业户:计划每年检查1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2家批发单位和16家常年销售单位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1、2月份(春节前后)对临时销售点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验收并采取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
4.冶金商贸
检查内容: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估情况等。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旅游、校园、消防等安全情况督查。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规模以上重点企业40家,其它一般企业90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
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全年计划检查天数达到100天。
5.职业卫生
检查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基本要求;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告知和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监护和培训、教育情况;职业病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危害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易导致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18家(金矿企业8家、石棉加工企业2家、木制家具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企业1家、冶金铸造4家),其他涉及职业危害的一般企业122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全年计划检查天数为90天。
6.道口办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口监护员值岗情况和道口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计划任务:
辖区内共有11处监护道口和8处无人看守道口。
计划每月对本辖区的铁路道口检查不少于8次,夜查不少于4次,全年检查150次。
7.执法监察
检查内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拆电话举报的案件情况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情况。
计划任务:
其它行业:计划全年检查20家工矿企业。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100%
四、方式方法
1.日常检查。按照《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规定内容进行,确因其它原因未完成计划内容的,另寻时间进行补查。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2015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按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指标任务。
三、检查内容和计划任务
1.煤矿
检查内容:申请复产复工煤矿是否符合条件;煤矿瓦斯、水害、顶板、机电、运输提升等主要灾害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六大系统”建设情况;质量标准化建设情况;煤矿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煤矿20家。其中,高瓦斯矿井1家。
生产矿井(或技改复工矿井):计划每月至少检查1次(不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高瓦斯矿井计划每月检查2次(含陪同上级主管部门检查)。
停产矿井:计划每周巡查2次(至少有1次夜间抽查)。
2.非煤矿山和尾矿库
检查内容:井工开采矿山防透水、防中毒窒息、防冒顶片帮、防坠罐、防火灾、防采空区塌陷、防爆破事故等措施落实情况;恶劣天气生产安全管理情况;企业证照管理、建设项目“三同时”等情况;民用爆炸物品使用管理、爆破作业、排土场、安全出口、六大系统建设、露天矿山边坡等隐患检查和防治情况;尾矿库日常安全隐患治理情况;打击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开采、违规排放等非法违法行为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共计105家。其中:露天矿山43家、井工矿山26家、尾矿库36家。
重点企业(井工矿山和尾矿库):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3.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
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防火灾、防爆炸、防泄漏、防中毒的日常安全管理及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剧毒化学品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等环节安全管理情况;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和演练情况;加油站防火距离、安全检修及日常安全管理等情况。
计划任务:
全县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33家,农药、油漆经营业户80家,烟花爆竹批发2家、春节临时经营单位90家。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加油站: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
农药、油漆经营业户:计划每年检查1次。
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2家批发单位和16家常年销售单位计划每半年检查1次;每年1、2月份(春节前后)对临时销售点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验收并采取拉网式、地毯式安全检查。
4.冶金商贸
检查内容: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安全评估情况等。配合相关部门适时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食品卫生、旅游、校园、消防等安全情况督查。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规模以上重点企业40家,其它一般企业90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
根据工作需要,配合县直有关部门适时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全年计划检查天数达到100天。
5.职业卫生
检查内容: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基本要求;职业危害申报和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告知和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监护和培训、教育情况;职业病健康体检情况;职业危害事故预防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计划任务:
全县现有易导致职业危害的重点企业18家(金矿企业8家、石棉加工企业2家、木制家具企业3家、石英砂加工企业1家、冶金铸造4家),其他涉及职业危害的一般企业122家。
重点企业:计划每季度检查1次。
一般企业:计划每年检查1次。全年计划检查天数为90天。
6.道口办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口监护员值岗情况和道口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计划任务:
辖区内共有11处监护道口和8处无人看守道口。
计划每月对本辖区的铁路道口检查不少于8次,夜查不少于4次,全年检查150次。
7.执法监察
检查内容: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健康、冶金、建材、机加和商贸等行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拆电话举报的案件情况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工作情况。
计划任务:
其它行业:计划全年检查20家工矿企业。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案率100%
四、方式方法
1.日常检查。按照《2015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计划》规定内容进行,确因其它原因未完成计划内容的,另寻时间进行补查。
2.重点时段的重点检查。 “两节”、“两会”、“五一”、“十一”、“汛期”等重点、敏感时段进行重点检查。
上述检查次数包括全年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各类专项检查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等。
2.重点时段的重点检查。 “两节”、“两会”、“五一”、“十一”、“汛期”等重点、敏感时段进行重点检查。
上述检查次数包括全年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特殊时期和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各类专项检查以及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验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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