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11月03日

时间:2023-06-27 11:4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2023年11月03日2023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11月03日,供大家参考。

【司法】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计划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11月03日

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清远市清新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03日

2021年,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以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出发点,提升法治惠民质效为落脚点,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为着力点,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奋力推动清新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快发展,努力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锻造忠诚纯洁司法行政铁军

1.突出党史教育,锤炼党性修养。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环节和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队伍教育整顿的突出任务来抓,作为重点内容来安排,深化思想发动、强化理论武装,引导司法行政干警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加强党性锻炼。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延安整风等专题讲座、党规党纪培训、开展“一把手讲党课”活动、宣讲活动,充分利用周边红色资源,借助“党建有声图书馆”,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读原文与写心得相结合,做到全员学、全面学,确保学习入脑入心取得实效。深入开展政治轮训,组织局机关和司法所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简史》、《论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等内容,帮助司法行政干警掌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的政治理论知识,让全体干警接受思想政治洗礼,进一步提高全体干警的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责任担当,筑牢政治忠诚。

2.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一是高标准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5个专项治理专班,制定学习方案,全面开展学习教育。二是完善班子集体和全体司法行政干部的风险防控体系。谈心谈话全覆盖,开展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自查自纠;组织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活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过案件“三个规定”;开展专项整治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每月25日前向自觉区委纪委报送自查表。三是以传统革命教育和廉政教育为抓手,筑牢政治忠诚。通过组织干警到五星村庙仔岗革命烈士纪念碑、秦皇山瞻仰革命烈士、学习革命先烈事迹、学习中国共产党的100年来的奋斗历程、重温入党誓词、参观区廉政教育基地、观看反面典型案例等形式,教育干警坚守廉洁底线,对党忠诚。四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促进学习教育落地见效。发挥调解职能,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加强对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处等窗口单位督促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发现薄弱环节及时提出工作建议,务求取得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截至10月15日,我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期间已为群众办实事270件。五是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对律师行业、公证行业两个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按要求地稳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区司法局在7月16-23日分别对广东贤兴律师所、广东观上律师所、广东恒展律师所开展了日常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我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状况比较好,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执业活动总体情况良好。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治理。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专班,对全区2018年1月1日入矫以来的社区矫正案件进行自查。

(二)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巡察整改

局党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迅速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逐一压实责任。局党组跟踪问效,强化督导检查,召开4次党组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情况,推进整改落实。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单位工作实际,经多次完善,逐条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整改内容,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员,把握时间进度,推进任务落实,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严格按照整改时限,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抓实整改。截至6月7日,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建章立制30项,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400元。

(三)把牢政治方向,筑牢司法行政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防线

以党建为抓手,认真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司法行政大讲堂、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加强理论武装,深刻学习领会上级精神。注重舆论引导,通过政务公开(今年以来,主动公开的信息总数87条,其中机构职能更新1次,政策文件3条,规划计划0条,财政预决算5条,部门动态52条,通知公告20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民意征集4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以透明公开的态度让群众了解我们的工作,提升司法行政部门公信力,提升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载体,学习先进楷模,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思想道德、职业道德水平。

(四)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全面提升清新法治建设现代化水平

1.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思想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2021年度区委理论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二是强化理论学习。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区委常委会会议“第一议题”学习计划,并在今年区委常委会七届第118次会议进行了学习。

2.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拟出台《清远市清新区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做好2020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我区领导班子及处级领导干部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完成61个有关单位311名领导个人述职报告收集整理工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启示和借鉴;组织61个党政部门开展民主测评,测评对象311人,参与测评人员2352名(其中有效票2252张)。

3.深化全面依法治区实践,提升法治清新建设水平。一是制定《清远市清新区落实2020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做好整改,全面推进我区法治建设。二是完善考核,全力完成法治清新考评。对我区61个单位采取A类单位实地核查、B类单位书面审查及抽查的方式进行,向全部被考评单位下发《关于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评结果的通报》。三是主动作为,认真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工作。督促各镇及有关部门按于2021年3月31日按要求完成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及公开工作,全区共54个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法治政府建设报告”专栏进行公示。四是持续发力,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确定太和镇白莲村、太平镇中南村、石潭镇格水村为今年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单位。继续推进基层单位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今年拟推荐选送忠华棉纺有限公司创建2021年度广东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

(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服务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

1.推进“强镇赋权”,抓实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改革。区委依法治区办按照“一统筹四统一”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多措并举,确保乡镇综合执法“放得下、接得住”。一是外出学习,吸收经验。分别到佛山市三水区和佛冈县汤塘镇考察学习,吸收他们在依法治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如何发挥依法治区办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统筹四统一”的作用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对我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提升起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二是部署联动,强化协调。4月9日,召开清新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和业务指导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做好乡镇综合执法有关工作的通知》,为提高各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质量,稳妥稳步推进各镇综合执法工作打下良好基础。三是直插现场,加强指导。4月12日,区委依法治区办联合区林业局、太平镇综合执法大队到太平镇山心村委会黄茅山调查一宗涉嫌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违法案件,这是我区实行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以来办理的第一宗执法案件,区委依法治区办人员获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指导执法,推动乡镇执法办案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运行。四是深化调研,摸清底数。今年以来,我局以依法治区办名义到我区8个乡镇以及区卫健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进行深入调研,详细了解各镇各部门在乡镇综合执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掌握他们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场所以及学习培训等方面的实际情况,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应对准备。

2.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完成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于1月31日前完成全区全部执法部门2020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2020年我区纳入统计范围内的29个行政执法单位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61522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42481件,占总案件数的67.07%;行政许可案件33529件,占总案件数的9.27%;行政强制案件80791件,占总案件数的22.35%;行政征收案件561件,占总案件数的0.16%;行政检查案件4160件,占总案件数的1.15%。在29个行政执法单位中,21个区直执法部门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59584件,占总案件数的99.46%;8个镇共办理各类行政执法案件1938件,占总案件数的0.54%。 

3.开展专项督察,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按照有关方案和部署要求,年内由依法治区办派出专项督察组,分别对部分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督促各单位按照中央督察要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各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落实落细整改措施,为迎接中央督察打下坚实基础。

(六)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文化水平

1.深入调查研究,印发工作要点。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和2021年的工作部署,于4月份制定印发了《2021年清远市清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促普法和依法治理齐并进,聚力推动全区普法工作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2.持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扫黄打非、禁毒、打击治理网络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国家安全等重点工作,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主题活动。截至目前,共举办22场专场法治宣传活动,设立咨询点46个,主题宣传背景画24个次,宣传展架70个次,派发宣传资料30000多份,受教育人数近50000余人次,报送各类信息、简报60条。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突出基层普法学习宣传。一是完成对全区209个村(社区)法治宣传栏进行海报更换和三坑鸡凤、石潭西安等不合理宣传栏重新选址安装,方便当地群众阅读宣传栏法治宣传内容。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在区融媒体中心(清新广播电视台)开设《法治清新 与法同行》法治宣传栏目。截至目前,栏目共播出十期,节目以全媒体方式进行推广,电视信号覆盖全区72万多人,收看本栏目的数字电视用户达7.9万户,易清新平台阅读量达12万次,清新TV微信视频号播放率达31万次,清新新闻微信公众号首期推文阅读量达16809次。栏目多次被推送至省、市司法部门公众号推广,两期获学习强国广东平台推送,深受老百姓喜爱。三是举办学史明理·法伴成长2021年清新区中学生党史学习教育暨法律法规知识竞赛。竞赛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教育引导青少年了解党的光辉历程、感悟党的初心使命、传承党的红色基因,加强对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区共有23所初级中学报名参赛,选手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党史知识等竞赛内容进行初赛,共有10支队伍进入决赛。四是开展2021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七)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

1.落实“枫桥经验”精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局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和及时调处,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区委平安办《关于进一步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备案登记工作,加大对婚姻、教育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调委会的业务指导,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截止10月13日,共计调解矛盾纠纷419件,调解成功413件,成功率98.6 %,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推进示范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和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目前全区209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已经全部建设完成。经与司法所沟通及到现场调研,确定对禾云镇鱼咀居委会进行了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建设,推动了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向村(社区)纵深发展。 

2.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面升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工作实效,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2021年共有44名律师进驻全区209个村、社区,截至10月13日到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登记工作台账2475份,法律咨询1810次,法治宣传(讲座)594次/场,提供法律专业意见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件,其他法律事项58件。

3.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协议的重新签订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按照巡察反馈意见,迅速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整改,做到一项一项研究,一条一条整改。制定专职人民调解员解除协议和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新协议,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合同由区司法局与专职人民调解员签订。要求各司法所通知各专职人民调解员解除原协议,重新签订新协议,重新选聘了1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并向每名专职调解员每月发放工作补贴。根据《清新区人民调解案件实施“以案定补”的暂行办法》,加大对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的力度。截止10月13日,共整理、审核、发放“以案定补”人民调解案件279件,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率达到67%。

4.为规范我区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根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工作要求,经局领导同意,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9个对我区不符合执业条件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职权办理注销手续3月19日已将清算全部资料交清远市司法局审核、注销。

5.针对我区律师所和律师从业人员少的情况,我局积极与市律协和市司法局开展调研,成功引进广东玄真律师事务所,2021年7月经省、市批准设立,成为我区第一间合作制律师事务所。

6.全力以赴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一是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18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事项适用告知承诺制,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做到应援尽援。2021年9月止,办理法援案件412件,其中刑事385件,民事件27件,行政0件。二是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加强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建设,安排值班律师定期到区检察院、看守所和法援服务大厅开展值班工作。获得了受援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21年9月止,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件590人次,见证认罪认罚案件411件。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作用。全区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依托乡镇司法所合署办公的有8个,在区法院、残联、妇联、工会、共青团、人社局、看守所、人武部和退伍军人事务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9个),其中退伍军人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90人次。三是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援宣传实践活动。深入石潭镇、松林公园、清新公园、明霞社区、三坑镇文化广场等开展8场法律志愿者进社区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90人次。继续开展“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系列宣传活动之“送法送医下乡”宣传活动。普法助残送医工作组每周下乡三天,深入清新区4个镇13条村(居)委会进行送法义诊活动,为农村空巢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和医疗救助,真正实现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让法律服务走进群众心里。据统计,13场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发放小礼品2000多份,接待法律咨询116人次,义诊体检253人次。配合疫情防控要求,继续采用“流动式”宣传车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法援处主任伍海雁同志被评为司法部“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表现突出个人。

7.规范办证程序,努力提高公证质量。抓好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公证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把一切证件的审批出证关,确保办结的公证案件没有出现一件假证错证。精简证明材料清单、缩短办证周期、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巩固深化便民服务措施,做好民生领域公证服务。开设提存公证专户,规范化办理提存公证,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市场经济的公平交易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截至10月13日,共办结各类公证案件568件,依法规范了各类民事行为,维护了公民的人身、财产权益,促进了社会的稳定。

(八)加强对社矫对象的管控,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预防重新犯罪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教育、管理。对社区矫正对象人员实施“五个一”教育模式管控措施,分阶段突出六个方面主题教育。据统计,2021年全区进行定位人数353人,点训24次,集中教育19次,走访630人次。二是加强刑释、解矫人员的无缝衔接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客观可能性。三是开展违规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工作突出问题治理。四是加强安全隐患督导排查。为确保“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特殊人群管控到位,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区社区矫正中心与清新区人民检察院对全区8个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安全隐患排查专项监督检查,确保庆祝建党一百周年期间社区矫正对象思想稳定、行为规范。五是开展政治队伍专项整治,清理工作中的顽瘴回疾。深入梳理社区矫正刑事执法的各个环节(12环节)执法责、权清单。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制定了重大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审核要求,规定了经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予通过,且审核必须三人以上签名确认。截止2021年10月15日全区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167人,解除矫正174人。目前在矫人数303人。今年全区调查评估95宗,变更居住地5人。今年因不服从管教或被警告处罚25人次,撤销缓刑10人;远程会见848宗,会见人数2190人;今年刑释安置帮教人数280人。目前全区在册安置帮教人员共2118人。 

(九)认真履行法制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的作用

1.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和法律审查工作。审查并印发区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为我区相关领域事项有章可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21年至今,审理出具法律意见310份,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积极探索法律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方式。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对《清远市清新区农业用水价格方案》《清远市清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2035年)》等4份由区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

2.认真抓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严把持证考试“准入关”。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全区各单位执法证件的申领、换发、补办、注销工作,2021年至今,审核换发执法证、新证申领共计310多件次,核销证件320多件次;共组织开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17场,全区共计649名在编在岗公职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其中397名考试合格,185人考试不合格,通过率68.21%。

3.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截至10月15日,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7宗,其中不予受理3宗,受理24宗(10宗已结案,4宗中止审理,10宗正在审理中);市政府受理我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8宗。代表区政府应诉各类行政案件23宗(次),其中区政府安排副区长出庭应诉2宗(次)。

4.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及山林、土地确权工作。我区现有法律顾问5名,到2021年10月15日含参加会议、出具法律意见处理共52件(不含诉讼);通过审查案卷材料、实地踏查、理清案件事实,确保案件办结质量,目前止共办结行政确权案件9宗。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基层摸排、加大宣传力度、创新裁决模式、设立专家库、创立“三师会审制度”、加强督查指导等方式,有效地推进了我区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行政裁决的创建工作,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局和市司法局的一致肯定。

(十)积极配合推进我区各项中心工作

1.贯彻落实市委“十大行动”和区委“五大行动”。为推动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与我区“五大行动”统筹谋划、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加大重点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我局结合工作职能,制定了《清新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市委高质量发展十大行动方案的实施方案》,提出10项举措,形成工作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挂图作战,确保具体到事、落实到人,积极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

2.贯彻落实区2021年重点项目情况。一是全力配合区委政法委,创建全省“维稳工作示范点”。以区联调共治中心为依托,以视联网技术手段为保障,建造了一个点面结合、诉调一体的一站式、多元化解纷和法律服务工作云平台。每日安排公职人员、公证员到点值班,接受群众电话和现场咨询,“线上+线下”推动实现“就地解纷”,多元化提供了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公证服务及其他公共法律服务。截止10月13日,已开展26场远程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活动(其中2场远程视频云调解,2场远程视频公证活动)。尽力将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传递法治的民生温度。二是组织律师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帮助民营企业健全管理机制,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律师深入广东先导稀材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华昊无纺布有限公司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积极开展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9月27日上午,联合区商务局、广东恒展律师事务去到太平镇建乐清远玩具有限公司,认真了解了企业在对外贸易、日常经营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并听取企业对我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建议。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发展中需要解决的疑难法律问题,帮助企业制定实用的防范法律风险方案,帮助企业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范法律风险,推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扎实推进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召开党组会议、季度例会研究部署我区司法行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加强宣传,提高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充分发挥我局法治宣传的阵地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扎实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积极履职,开展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摸排,积极开展相关整治工作。

4.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今年来,我局全力配合区委防疫安排、积极开展自主防疫计划,严密建立保护屏障。一是严格做好日常防疫工作,严格执行进出有绿码、测体温、有登记,确保来往群众、工作人员安全;二是大力推广疫苗接种工作。截止十月,清新区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人员已做到应接尽接,全局疫苗接种全覆盖有效建立保护屏障;三是严格贯彻外出审批流程。2021年来,凡出市、出省的干部员工均按照区委防疫指挥部要求进行审批手续,均有迹可查。目前为止,未出现风险情况。四是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新冠疫情防控排查、宣传、防范工作。成立由主管副局长任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专项工作小组。以司法所为单位,对与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排查,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疫情防控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筑牢疫情联防联控的铜墙铁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疫情警示宣传以及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向矫正对象累计发放“新型冠状肺炎防护告知书”宣传资料488份,电话、短信、微信告知注意事项20次。做好矫正场所清洁消毒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防控知识的培训。今年2021年以来,对来社区矫正中心的人员办事的人员(刑释报到人员矫正对象、家属及远程会见人数约2000人)进行了现场测体温及宣讲防疫相关知识。

二、存在的问题

(一)党建工作有待强化。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载体还不多,教育形式创新还不够;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软弱涣散、纪律松懈问题;一些群众关心的法律服务还跟不上群众需求等等。

(二)社区矫正机构不健全、人员不足。《社区矫正法》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但相应的社区矫正机构迟迟没有成立,造成很多工作不便,甚至有此执法过程中依据不足。人员配备不齐:根据司法部、广东省司厅要求,社区矫正中心工作人员及专职社会工作者的配备要求为15:1 的比例配备,目前全市镇级司法所均没有达到专人负责及人数要求。

(三)专职人民调解员的配备未形成长效机制,人民调解案件的登记、录入、资料整理难度大。

(四)法律援助经费不足。法援案件数量大幅增加,2021年10月新执行的《清远市法律援助事项补贴办法》大幅度提升办案补贴,而财政拨付的法律援助经费大量缩减,造成法律援助经费严重不足。

(五)公证服务领域有待拓宽。主要传统业务面临危机,传统的赠与、继承的公证事项数量严重下降。另外,受全球疫情的影响,涉外及涉港澳台的公证数量明显下降。

三、2022年工作计划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二)抓好党建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开展“正风”行动,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队伍自身建设。

(三)推动制定《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活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四)推进依法治理,着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组织筹备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会议,认真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清新建设的各项部署谋划。强化依法治区办统筹各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等重要工作任务,切实做好处罚权分批调整由各镇人民政府行使实施的工作。

(五)认真开展法治清远考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有关单位进行专项法治督察,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今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夯实我区法治建设基础,为迎接新一年法治清远建设考评创造良好条件。组织开展好2021年度清新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落实常态化的案卷评查工作,执行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和推广“两平台”。

(六)继续加强对重点纠纷和群体性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好社会矛盾纠纷的研判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区联调共治中心为依托,以视联网技术手段为保障,继续做好矛盾预防化解民间纠纷的能力,实现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有效运行,努力把一般性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远程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法律惠民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七)加大对一村(社区)一顾问律师工作的宣传推介的力度,为他们拓展业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督查,增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工作的责任感,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八)继续加强对律师、公证行业执业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探索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继续为我区重点经济项目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

(九)着力抓好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文件质量。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着力抓好《行政复议法》及其条例实施,切实加强层级监督,继续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着力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规范执法证管理,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积极配合有关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做好自然资源权属争议纠纷解决工作,继续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审核工作。

(十)强化公众宣传,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大胆开拓创新,完善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加强与区检察院、看守所和人民法院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和继续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加强便民举措,不断方便群众法律援助需求。力争让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成为法律援助宣传的前沿阵地。

(十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教育,力争矫正期满100%合格。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教育,并对重点人员进行面谈、家访。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季度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的督查及指导。加强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再犯罪的发生。

(十二)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做好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

(十三)继续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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