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审计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一、2012年工作总结2012年,我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计总结】南城县审计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供大家参考。
南城县审计局2012年
工作总结及2013年工作安排
现将我局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安排汇报如下:
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我局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主题,以促进廉政建设为目标,以保护财政资金安全为首要任务,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推进了审计工作在继承中发展、壮大中提高、创新中跨越,为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科学发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一)立足三个强化,深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2012年我局加大了对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重大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力度,促进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强化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按照审计署和省审计厅的部署分成4个组对全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二是强化政府投资预决算审计。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及《审计法》要求,对2011年前竣工尚未审计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今年县政府和各有关单位乡(镇)政府准备投资和已经竣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预决算审计,切实做到“跟进服务、提前介入”。三是强化项目审计质量。对投资立项、资金筹集、招投标管理、合同签订等项目前期工作审计认真把关,一方面杜绝项目建设中的高估冒算、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行为,另一方面关注项目质量效益、节能降耗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政府投资效益,为政府节约更多资金。1-12月已完成预决算审计项目106个,送审金额6.468亿元,审定金额5.232亿元,在重点办已审核的情况下,再次核减率为23.6%,为政府节约资金1.236万元。
(二)当好二个“卫士”,深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首先发挥审计作用,当好政府“谋士”。为更好地搞好2012年财政预算,年初,我局不断总结多年来深化预算执行的审计经验,向政府提出算好“三账”作为新年财政预算思路:一是对预算收入算“大账”,确定预算收入整体情况;二是对预算支出算“细账”,确定本县钢性支出情况;三是对收支平衡算“总账”,确定预算收支总体情况。通过摸清家底,深化预算,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其次履行职能,当好财政“卫士”。按照“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的综合预算改革思路,将财政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等纳入审计范围,促进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不断深化对财政管理情况的审计,关注财政收入、支出和分配以及有预算分配权部门职责履行等情况,着力揭示预算执行、资金分配、资金使用、资金安全、政策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制度和政策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强化对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决算草案审计,关注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公开等环节,特别是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追加调整的规范性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推动所有政府性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促进节约公共资金,增强预算公开透明度。1-12月共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89个,查出违规金额387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869万元,已上缴财政636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869万元,规范整改项目28个,整改资金1288万元,提交审计信息、综合审计报告156篇,各类审计报告、调研文章、信息被各级党委、政府、上级审计机关批示、采用72篇,其中《中国审计》采用8篇,《中国审计报》采用12篇,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
(三)加大三个力度,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进一步加大任前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加大审计质量提高力度;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建立健全了计划评价、结果运用、问责整改等制度,不断改进经济责任审计方式。区分不同类别的经济责任审计,探索各有侧重审计内容、方法和标准,在全面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过程和效果、执行方针政策和遵守财经法纪等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关注财政、土地、节能减排、社会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特别是地方财政赤字、地方政府性债务、财政资金用于过度超前建设和形象工程等问题,把公共财政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1-11月先后对政府办、交通局、建设局等30个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里塔镇、洪门镇党委书记、新丰街镇镇长、徐家乡乡长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门在对有关干部进行考察过程中向审计部门进行了先行通报,审计部门加强了同纪委、监察、组织、人事和国资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为更好地使用干部提供决策依据。
(四)遵循三个原则,深化专项资金审计。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部门要求,我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原则,认真开展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对蛰交农业“两税”进行了审计。组织财政、农业、监察、金融等部门分别对全县12个乡镇、150个村和4个国营农林场垫交农业两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形成的债务进行全面审计,实事求是地核定农村“两税”债务情况。二是对全县移民资金进行了审计。针对全县移民资金项目小、资金多、分布广等特点,在审计工作中注重关注立项、合同、拨款、用款、计划及项目等六个方面的情况,提出针对性审计意见和建议,以促进资金使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和公平性。三是对社保资金进行了审计。为整合审计资源,确保各类社保资金惠及最困难、最需要的群众,我局搭建了沟通人社、民政、卫生、残联、公安、工商、地税和财政等部门之间的一体化平台,将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惠民补助资金数据进行集中分析处理,建立对比规则,以个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唯一对比基础,通过计算机自动处理方式,进行全面对比分析,梳理死亡、重复参保、重复享受、不兼容补贴等可能违规人员,并反馈给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再次审核,最终由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后决定实际发放的人员及金额,以达到杜绝违规发放、虚报冒领、重复享受各种待遇的目的,强化了社保资金支出管理。
(五)坚持三管齐下,深入创先争优活动。局党组紧紧围绕科学转型的工作目标,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审计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力推进“三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创新活动载体。围绕审计转型,组织开展了“五好”(学习好、工作好、团结好、遵纪好、守法好)、“五带头”(带头抓好自学、带头参加加班、带头维护团结、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当好审计能手)和“创先争优结对帮扶”等活动;二是创新特色品牌。依托OA系统,打造学习交流的特色平台,把创先争优活动融进“审计论坛”,提高了活动开展成效。三是创新体制机制。建立了党组活动制度、考评制度、挂点制度,把创先争优与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结合起来。今年9月被抚州市委评为全市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六)推进五措并举,深化机关廉政建设。我局以规范机关干部廉洁履职为契机,五措并举促进机关干部依法依规审计。一是强化学习机制,促进审计干部思想纯洁。组织全局机关干部6次听取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准则》、《江西省审计条例》、社保审计、社会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等有关知识讲座,派出8名干部到上级审计部门学习,1名年轻干部参加了江西财大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班。局机关每3周一次以会代训加强机关干部廉政教育;二是强化监督机制,促审计干部依法履职。成立了专门监督小组,负责征求上级领导,被审计单位和群众对审计人员的意见,邀请了10名人大代表,10名政协委员担任审计业务监督员,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向被审计单位发放《廉政审计反馈函》,自觉接受被审单位、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强化约束机制,促审计干部清正廉洁。严格执行“两卡”“两出、一坚持”的审计约束机制,即《审计项目程序监督卡》、《审计情况反馈卡》、《审计质量保证书》、《会计资料承诺书》和坚持送达审计制度,要求被审计单位全部审计资料放在县财政局核算中心统一接受审计;四是强化教育机制,促审计干部作风纯洁。组织收看反腐倡廉影视片,参观反腐长廊、书写廉政对联、发廉政短信、公开述职述廉、用身边的人说身边的事等活动,增加教育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五是强化激励机制,促进审计队伍纯洁。制定了《目标岗位责任书》、《廉政审计承诺书》、《文明执法考核办法》等制度措施,并为每个审计人员建立了廉政档案,年终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模、晋职挂钩,增强审计干部的危机感和责任感。
二、2013年工作安排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2013年审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以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为核心,以当好政府“谋士”、财政“卫士”为目标,更加有效地投身“三大战役”、更加有效地履行审计职能、更加有效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作用,为实现我县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是围绕项目建设,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严格执行县委城发[2011]24号文件即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南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抓好审计时间、进度、质量三个节点,以“跟踪审计、跟进服务”为途径,以预结算审计为切入点,密切关注中央、省、市、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对2012年前竣工尚未审计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今年政府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准备投资及已经竣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预结算审计。一是项目前期审计监管到位。注重审计项目决策立项的依法性,防止违反决策程序擅自立项的行为发生;注重审计项目前期认证的充分性,杜绝“三边”工程的发生;注重审计项目构成的整体性,防止漏项现象发生;注重预算审核和勘察的实用性,努力为政府投资项目节约成本。二是项目招投标审计监管到位。加强招投标程序、环境和队伍监管,着重审计未进行预算审计进行了招投标的项目,及进行了预算审计的招投标实施方案,公告情况、文件内容、资格确定、合同签订等;三是项目审计方法到位。重点审查合同,严把工程进度、资金预算、工程量签证关;重点审查图纸、严把工程面积、项目变更、取费标准关;重点审查施工管理,严把费用发生、材料质量、高估冒算关;重点审查竣工结算,严把资金流向、隐蔽工程、资金效益关;重点审查结算发票,严把工程税收征缴和材料单价成本关,确保政府投资项目收益最大化。
二是围绕资金安全,强化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及《江西省审计条例》的要求,一是注重财政资金审计的完整性。把全部政府性资金纳入审计监督视野,强化对取得财政资金的民办企业、私立医院、民办学校等民办非企业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摸清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总量和结构,分析各种财政资金关联度,揭示公共财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使用效率。二是注重预算执行审计的真实性。从源头上把握财政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增加绩效评价分量,分析全部政府性资金的主要支出情况,推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帮助领导掌握政府性债务、土地出让金、政策性资金收支情况,及时揭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关注国库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摸清影响资金使用的效益原因,提出改进建议;督促财政部门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为本级政府加强财务管理和县人大常委会加强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监督服务。三是注重相关项目审计的科学性。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对“三公”经费审计,进一步压缩非生产性开支;抓好非税收入资金收支审计,全力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三是围绕深化管理,强化乡(镇)部门和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一是加大对乡(镇)、村财务收支审计力度。对建昌、株良、万坊、上唐、里塔、龙湖、洪门、沙洲、新丰街9镇和徐家、天井源、浔溪3乡及所辖村委会进行财务收支审计。重点审计民生资金、项目资金、强农惠农资金、转移支付资金、扶贫救灾等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解剖和纠正挤占挪用、管理不善、决策失误等问题,促进各项惠民政策落实。二是加大对部门和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力度。对县教育局(电大、进修学校、实验小学、一小、幼儿园、特殊学校)、一中、二中、职业中专、实验中学、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公司)、国土局(储备中心、交易中心、整理中心、监察大队、测绘大队、矿管站、地产公司)、城管局(园林所、公园管理所、环卫所、城管大队、市政公司、路灯管理所、市管中心)、畜牧水产局、档案局、森林公安局、中小企业局、老干部局、招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司法局、信访局、县委县政府接待科、卫生局(卫监所、疾控中心、妇保所、新农合)、人民医院、中医院、发改委、物价局、计生委(服务中心)、农业局(服务中心、能源办、执法队)、文体广电局(体委、广播电视台、电影公司、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稽查队、广告部)、水务局(库源工程管理局、徐坊水库管理站、供水公司、河道、沙石管理执法队)、廖坊水库工程管理局、技术监督局、团县委、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妇联、检察院、党史办(地方志办)、工商联、对台办、建设局(综合管理站、设计院、测绘队、监理公司、建筑公司)、交通局(道路服务站)、运输管理领导小组办、工信委、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社保局、医保中心、农保局)、编办、林业局(洪门岭林场、界山岭林场、各林业站)、林业公司、工商局、农业开发办、农工部、旅游局、科协、直属工委、法院、文联、机关事务管理局、房管局(交易所、房产公司、白蚁所、监察队、物业办、资管所)、房屋征收办、民政局(福利院、救助站、救灾中心)、工业园区管委会、食品药品监督局、移民扶贫局、粮食局(收储公司、国家粮食储备库)、商业局(食品公司、三统办、执法队、副食品公司)、环保局(执法队、监察站)、物资局、残联、外贸局(进出口公司)、县委党校、科技局、农机局、公安局、统计局、宗教事务管理局、城投开发公司、重点办等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着力规范财务管理行为。三是加大对乡镇和县直单位财政决算审计力度。重点关注是否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各项规定,是否做到收支两条线;重点关注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财政资金,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等问题;重点整治“小金库”,解剖和纠正财政资金体外循环,无项目、无单位的收费来源不明和支出效益低下等问题,促进建立和完善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四是围绕税收增长,强化对税务部门的征管审计。一是审查税收收入完成情况和重点纳税企业税款缴纳情况;二是审查是否混淆税收级次和以费代税、变相挪用税款、有税不收或私分、隐瞒、截留税款情况;三是审查税务部门税收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和依法治税情况;四是审查税务部门对税收登记、纳税申报等环节管理的完整性、真实性情况;五是审查税务机关执行政策审批减、免、缓、欠税收情况;六是审查税务部门有关账表上的财务收支及税务稽查情况;七是审查税务机关使用县、乡镇政府拨款资金的合法依规情况;通过审查税务部门预算执行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促进税务部门进一步依法履职,加强预算管理,更好地涵养税源,发挥税收收入在国民经济管理中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我县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五是围绕权廉监管,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一是完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任中审计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办、国办颁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县委、县政府两办《关于印发<南城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制定并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计划,把各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结合起来;二是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制度。根据《江西省审计条例》,从2013年开始对普遍取得财政资金的各村委会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推进村务、政务、财务公开;三是完善绩效审计制度。将绩效审计融入经济责任审计中,防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无为行政”,规避“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遏止“杀鸡取卵”的短期行为;四是完善科学评价审计制度。加强干部廉政建设审计调查,科学评价党政领导干部政绩,支持改革者、保护探索者、帮助失误者、惩治腐败者;五是完善档案管理审计制度。整合审计管理、审计评价、结果运用、整改反馈、情况通报、责任追究等审计资料,把审计结果装入领导干部管理档案和廉政档案,为组织部门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依据;六是完善领导小组联系制度。按上级要求,理顺机构编制和职级,理顺内部管理程序,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力度,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
六是围绕保障民生,强化专项资金审计。一是全县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按照上级审计部门的要求,对“十二五”期间全县城镇保障性住房进行跟踪审计,通过审计,促进各项保障性住房资金规范化管理,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二是全县水利专项资金审计。认真开展国家水利重点项目资金、病险水库修复资金、小农水等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水利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三是全县“一大四小”造林绿化专项资金审计。对全县“一大四小”造林绿化项目进行审计监督,重点审查招投标、资金投入、管理效益等情况,促进项目单位加强林木管理,提高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全县救灾扶贫资金专项审计。认真抓好民政资金、扶贫资金、移民资金的审计监督,加强对苏区建设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国家政策性扶贫项目的跟踪审计,促进国家资金的有效使用;五是铁路、公路征地拆迁补偿经费审计。重点审计截留、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行为,规范资金管理;六是全县就业、培训资金审计。加强对借贷、就业、培训资金的审计监督,推进党和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七是全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重点审查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学校收费问题,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七是围绕依法依规,强化上级授权项目审计。加强与上级审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按照“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原则,认真完成上级审计部门安排的授权审计项目。一是制定审计计划。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制定审计方案、提出审计思路、订出审计措施;二是落实审计人员。对联审项目,确保上级抽调人谁叫谁到,对县局独立完成项目,精心安排人员,按时完成任务;三是注重审计方法。认真搞好审计调查和审计延伸,科学利用审计资源,正确评价被审单位功过是非,保持审计项目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实在性。
八是围绕提能增效,加强素质提高作风建设。一是加强金审信息中心建设。加快金审中心硬件建设步伐,促成平台投入使用,改善审计环境,建成县本级数据交换区,积极构建数字化审计模式,推广先进审计技术和方法,努力提升计算机审计水平;二是加强审计机关队伍建设。注重审计干部能力和素质提高,关注审计干部的学习和工作,健全和完善机关干部目标岗位责任制,构建一套标准更加明确、结构更加合理、功能更加完备的审计业务制度体系;充分利用外部审计力量、内部整体资源,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审计干部业务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求实型、清廉型、创新型、和谐型“六型”审计机关为抓手,进一步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文明和谐的审计干部队伍;进一步抓好审计风险岗位排查和腐败风险防控,提升廉能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树立审计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