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总结】湖州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完整)

时间:2023-05-20 13:50:06 来源:网友投稿

湖州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一)为民办实事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湖州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完整),供大家参考。

【民政总结】湖州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完整)



湖州市民政局上半年工作

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七届五次全会和部、省、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各项工作进展良好,做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实施一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进程较快。2013年底,全市累计完成改造12664户。今年改造任务950户,已竣工419户,动工385户。开展了农村困难群众危房现状调查,完成了2013年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资料台帐整理工作。二是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规范有序。201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179家(其中农村139家、城市40家)。今年建设任务266家,其中200家列入市政府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上半年已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7家(其中农村99家、城市8家)。三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基本完成。提标扩面工作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从今年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向农村拓展,市本级二、三类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补贴标准分别提至150/月和80/月,政府购买服务养老服务补贴人数12000人,占老年人口的2.15%

(二)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增强。一是社会救助工作兜底作用明显。截至6月底,全市城乡在册低保22979 户、38375人(其中城镇4066户、6462 人,农村18913 户、31913人),共发放低保金6016.9万元(其中城镇1316.2万元,农村4700.7万元)。农村低保金已基本实现按月发放。做好全市低保提标准备工作,德清县率先全市取消低保城乡差别。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发挥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作用,低保动态管理面达17.36%。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至人均13元,已救助困难群众62753人次、2244.4万元。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发放困难群众基本价格补贴52131人次、215.43万元。临时救助按照人均3元筹资,已救助困难家庭2638户、320万元;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2023人次。初步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省、市、县区联网运行。组织开展了全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以县区为单位,对已确认的避灾安置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确保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二是社会福利工作发展势头较快。加快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吴兴区社会福利中心、长兴县综合福利中心等重点项目已启动建设,截至6月底,全市预计完成机构床位建设600张。贯彻落实省政府会议及文件精神,《关于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对策调研》课题列入市政府重点课题,目前正在抓紧调研,认真起草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代拟稿)。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今年来共组织专项检查2次,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到各县区政府,对存在隐患的责令限期整改。各县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试点工作推进有序。加大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培育,新成立了吴兴区幸福之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开发区福康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的服务工作。加强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全市共有孤儿328人、困境儿童667人,已完成孤儿基本养育标准提标工作,起草了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完成831个农村老年协会换届工作,换届率97%,开展“银龄互助”,结对帮扶老人8168人,老年电大完成春季招生27726人次。启动第二届湖州孝贤评选、“慈善关爱,分享阳光”特困老人健康服务项目等为老活动系统项目。开展业务培训,已培训儿童督导员100余人次,养老护理员520人次、家庭养老护理员2800人次。完成福利彩票销售4.2亿元,同比增长15.4%,其中“刮刮乐”即开票增幅居全省前列。启动了全市投注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我市福彩品牌形象。全力维护福利企业趋稳走势,新增1家、变更2家、注销6家,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135家,安置残疾职工5162人,占职工总数的35.36%。继续做好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指纹及面部系统录入工作,加强监管力度。慈善工作全面发展,市慈善总会共募集各项慈善资金1815万元,救助资金支出800万元,救助困难群众6500余人次。创新开办全省首家综合性慈善超市。10个机构、个人和项目获第四届“浙江慈善奖”。三是双拥优抚安置取得新成效。协调军地领导春节慰问活动,顺利完成清明期间党政军领导公祭烈士活动。认真做好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考核检查工作,我市双拥工作得到省考核组肯定。德清民间拥军协会秘书长钱立玲被评为2013年《中国双拥》年度人物——“社会拥军典范”。牵头协调军地互办实事,协调湖州广电组织学生到一军开展冬令营活动,协调相关部门解决73011部队干休所营区雨天内涝问题等。做好《烈士证明书》的换发工作,换(补)发《烈士证明书》262份。创新“学历+创业”培训教育模块,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有839人参训,同比增长25%。调整市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济补助基数和比例,适当加快城乡统筹步伐。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前期准备工作,协调落实进编工作,强化机制建设,草拟了《在湖省部属单位均衡负担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任务建议方案》。做好各级“两会”等重要节点维稳工作,做好转业士官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市本级共救助5人,6.02万元。协调驻湖部队和治水办,拟定驻湖部队官兵参与“五水共治”活动计划。

(三)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创新显效一是社会组织有新发展。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694家,新成立84家(其中社会团体4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8家、基金会1家)、变更39家。开展好201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已完成近800家,开展社会组织执法检查活动48次,推动和促进了社会组织健康、规范、有序发展。继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上半年直接登记21家。确定冠民会计事务所为今年市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使评估工作更具规范性。加大对社会组织开展公益项目资助力度,规划100万元福彩公益金资助慈善和社会组织公益项目,重点扶持大项目,目前已收到申报资助项目40个。完善行政审批工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指标达90%以上。市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已基本建成。努力推动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工作,德清县率先在全市编制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长兴县社会组织孵化基地从100平方米扩容升级为800平方米;南浔区向区财政申请专项资金,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安吉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的意见。二是村(社区)事务清理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开展了村(社区)事务调查摸底、梳理分类,编制目录清单等工作,经清理,在市级层面,取消延伸至村(社区)的工作事务9项,减少组织机构45个、标识标牌60块、创建达标42项、台账48项,削减率分别达到19.6%70.3%69.8%80.8%、和48.5%,建立了村(社区)事务准入申报长效机制,有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经市领导同意,以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名义下发了《关于建立村(村区)事务准入制度的通知》。三是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不断完善。开展新一届村干部、小组长、村民代表集中上岗培训,提升村级新班子成员能力。指导县区依法修订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建设。深化阳光村务,会同市纪委、农业局出台《关于在全市推行“阳光村务指数”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吴兴区举办了社区书记、主任培训会和“社区民情大比武”擂台赛。四是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增速明显。积极做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工作,今年报名815人,符合参考条件662人。4月至6月,举办了考前培训,提高考试通过率。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向省民政厅推荐社会工作巡回讲堂讲师5名、选报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3名。推进社会工作发展,新建社区社会工作室6个,培育发展民办社工机构3家。开展社会工作案例征集活动。

四)公共事务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一是重点项目建设进展较快。全市11个示范性乡村公益性公墓基本建成。学习借鉴外地殡仪馆建设的先进理念,进一步优化市殡仪馆改扩建设计方案,目前已进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阶段。殡仪馆停车场建设工程2月份动工,目前完成了地基平整工作。二是专项事务服务到位。办理婚姻登记14029对(其中结婚11272对,离婚2757对),办理收养登记149件。举办了全市婚姻登记员、收养登记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做好清明节保障工作,清明节期间共接待祭扫人员113万余人,车辆14万辆,分别增加19%17%,祭扫活动平稳有序。生态殡葬建设稳步推进,我市全面推进殡葬改革的主要做法得到熊建平副省长的批示肯定。安吉县举办了全省首个“殡仪馆开放日”活动,长兴县探索开展了“鲜花换火纸”活动。上半年全市共减免殡葬基本服务费用746万元。草拟了市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局关于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吴兴、南浔两个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工作全面开展。加大殡葬执法力度,治理新增“三沿五区”坟墓3400穴以上,年度治理完成率74%。平安界线创建有序开展,完成“杭湖线”、“长安线”界线实地联检工作,省市县三级界线毗邻乡镇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已完成签订40%。三是水库移民和地名管理工作力度加大。加强后扶项目库建设,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工作。做好老虎潭水库移民信访维稳工作。对吴兴区老虎潭水库移民后扶项目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对中心城区现有和需增设路牌进行调查摸底,经排查,需要设置路牌2311块,需要经费700余万元。修改完善《湖州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完成了中心城区相关道路命名更名。

(五)民政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一是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市委的部署,召开了动员大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和活动办,认真完成第一环节所有规定动作,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开展局领导基层走亲、“四风”问题自查、“学习百个案例,重点整治五病”的专题教育活动,各单位各支部开展了集中学习、大讨论、对照检查和提醒谈话。局领导在走基层过程中收集各类意见建议165条次,逐条对照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市委第九督导组对我局教育实践活动给予充分肯定。二是继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推荐廉政短文、抓好经常性廉政教育。专题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下发工作要点,部署2014年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制定了局系统科级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局系统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专项审计,对发现问题的,由局纪检组长与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落实整改。实施新一轮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我局有3个单位和2名个人在全市党建工作会议上受到表彰。三是继续做好政务信息和宣传工作。召开民政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修订完善信息宣传考核办法,与《湖州日报》签订专版每月一期,信息被国家民政部采用3条、省委、省政府办公厅采用3条,得到省领导批示3条,省民政厅录用80余条,被省部级新闻媒体录用70余条。

此外,认真做好信访、档案、保密等工作,上半年共办理信访15件、阳光热线60件、市长信箱13件;认真做好53件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开展政府部门职权清理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通知》,全面认真梳理民政部门职权,目前共梳理出行政许可2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3项,行政处罚5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给付29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确认27项,行政奖励11项,其他行政权力52项,共计188项。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部分重点项目推进缓慢。如市救助站、市福利中心二期、殡仪馆改扩建工程等,因涉及土地等要素问题,需要市政府层面协调解决。二是稳维工作形势还比较严峻。涉军群体上访密度、规模都较往年有上升,牵扯精力较多,工作疲于应付。水库移民特别是近几年老虎潭水库移民维稳工作仍需关注。三是特色亮点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前瞻意识、精品意识和特色意识还不强,能在全国、全省出彩的亮点还不多。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年初工作思路和部署,加强工作落实,在加快整体工作推进节奏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抓重点难点。一是抓养老服务建设。加强对县区机构床位、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等项目建设的监督和指导,确保目标任务的完成。完成市领导领衔的养老服务业课题,召开市老龄委第十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推进会。二是抓社会救助工作。对接落实资金保障工作,定期开展工程督查和抽查,确保完成全市95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7月前完成低保提标工作。推进低收入核对工作,确保年度在册低保对象复核面达50%。三是抓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全力做好钱壮飞纪念馆手续申报及开馆准备工作。加强协调,落实岗位,规范操作,全力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进一步做好复退军人群体的稳定工作。四是抓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推行“阳光村务指数”评价工作,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做好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的运营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完善社会组织自律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率达到35%以上。编制完成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录。五是抓专项社会事务工作。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界线毗邻乡镇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根据市政府协调会精神,做好中心城区路牌设置及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的补录与完善工作,加强普查成果的转化利用。合理合法解决水库移民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确保稳定。

(二)抓工作创新一是抓深化改革工作创新。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推进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建立养护院,利用医疗机构闲置资源,开辟专门老年病床和护理型康复床位;继续深化完善村(社区)事务清理规范工作,指导督促县(区)、乡镇(街道)相应进行集中清理规范;着力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对象审核审批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发放管理,着力破解困难群众遭遇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等急难救助问题;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从事公益服务的能力。二是抓政策文件创制创新。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抓紧研究制定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实施意见》、《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等几个市级层面的重要文件。并加快研究制定《全面建立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的意见》、《福利企业监督检查办法》、《村(社区)事务申报准入制度》《殡仪服务工作规范》、《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建设资金补助办法》等业务口上的规范性文件。三是抓调查研究创新。做好市领导领衔养老课题、局领导领衔重点课题、处室一般调研课题等的一批政策理论研究课题的调查、撰写工作,确保调研成果既有前瞻性和预见性,又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提高调研成果转化率。

(三)抓队伍建设。一是继续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重点抓好第二环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三个专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将学习教育、边查边改工作贯彻教育实践活动始终,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新一轮中层干部聘任到岗后,迅速明确分工,进一步把人心聚在创业上。抓好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惩治和防范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大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大力推进“服务、法治、阳光、勤廉、和谐”等五个民政建设,不断提升民政工作项目化、品牌化、标准化、信息化、专业化的五化水平。树立一批民政典型人物,挖掘一批民政典型事迹,宣传一批民政亮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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