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大好之年。今年全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总结】南昌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南昌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大好之年。今年全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关心帮助下,通过全县民政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基层民主得到了进一步发扬;民政福利事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民生工程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推进;为民服务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年初制定的各项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一、开展了“一次”全面清理整顿
今年3月份,国家审计署武汉特派办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全面审计。在历时三个多月的审计过程中,对我局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救灾资金等社会救助资金进行全面的认真的审查。为了配合审计工作,全县民政战线的同志不辞辛劳,加班加点的完善资料、理清账目、核对情况,特别是低保的信息采集、电脑数据录入等方面做了大量的细致工作,完成了多年都未完成基础工作。国家审计署对我局工作的审计是今年我们应对的一件大事,对于我县近年的民生工程建设是一次全面的检验,同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也是一次极好帮助。为了使我们的工作更认真,社会救助更合理,资金使用更规范,我局借助国家审计的东风,在全县开展了一次全面的清理整理工作。一是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通过认真的调查走访核对资料,与工商、车管、房产等部门沟通联系,查找出了八个问题:1.死亡人员仍在领取低保。查出182名死亡人员未取消低保,其中享受城镇低保44人,享受农村低保138人。2.重复领取城乡低保。查出有56个家庭重复领取低保,其中16人(户)重复领取,40人(户)采用拆户或更改户主申请享受低保。3.拥有两套以上住房领取低保。共158户,143户低保家庭成员有两套以上购房记录,73户低保户家庭成员另有40平方米以上商业用房。4.拥有车辆(非农用车)领取低保金。共查出331户购买车辆者享受低保。5.家庭成员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领取低保。共114户,这些人员在企业注册资金都在5万元以上。6.家庭成员退休后领取退休金1000元以上仍领取低保金。7.不符合边缘户条件申请大病医疗救助。共6人,这些人家庭经济条件很好,不符合低保边缘户救助。8.非法运营残疾人用虚假发票骗取医疗救助资金。共203户,726人属伪造医院门诊结算收据骗取医疗救助资金。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清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专门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清理方案、制订整改措施,我们在做好上户调查核实情况的基础上,做到该取消的取消、该停发的停发、该退赔的退赔、该调整的调整、该问责的问责,对于存在的问题要求在2012年5月之前全部作出处理,共取消1285人的城乡低保待遇,收回了非法营运残疾人骗取医疗救助资金86.1万元。同时对在办理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违规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对他们所在的村(居)委会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三是建立救助资金发放的长效机制。首先是加大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的力度,规范低保申报审批程序;其次是落实基层申报责任,对于不负责任给不符合条件人申报低保及大病救助的责任人进行问责;再次严格执行“一卡通”发放形式,所有的民生资金杜绝现金发放,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推进了“两个”重大重点项目
为了大力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我县将兴建社会福利院、改造县殡仪馆工程列为县重大重点项目工程,经过多方的支持和我们共同努力,这两个倍受社会关注的重大重点项目今年得到进一步推进。
1.兴建社会福利院。南昌县社会福利院于2009年9月28日举行奠基,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各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 2012年8月完成了第一期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院位于莲塘镇莲塘村龚家村小组,龚南路以南,市场路以东,原南昌链条厂以北,占地面积55.79亩,规划总建筑面积13687平方米,总投资2500万元,整个工程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工程预计投资1000万元,建筑面积7333.4平方米,主要建设两栋四合院和一栋综合性服务管理办公用房及厨房共1945.8平方米,第一期工程建成预计拥有床位268张,用于安置城镇“三无”人员及莲塘镇小蓝工业园的五保老人。2011年3月,南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南昌县社会福利院的批复》(南编发【2011】6号)文件,把南昌县社会福利院定为我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社会福利院的建成将结束我县无公办福利院的历史,这将为我县安置城镇“三无”人员提供抚养场所,同时也为莲塘镇、小蓝工业园五保老人提供舒适的环境。县社会福利院明年上半年将正式投入使用。
2.改造县殡仪馆。南昌县殡仪馆建于上世纪 60年代,经过几十年的使用已破旧老化,远远不能适应现代殡葬的需要。2009年5月,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对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在现馆附近向塘镇荆山村征用土地25.57亩,主要兴建吊唁大厅、火化车间和办公综合服务大楼,建筑面积5350.5平方米,总投资745.39万元。2010年9月,吊唁大厅、火化车间,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今年,我们重点推进了办公综合服务大楼建设,8月,综合大楼全面完工,总建筑面积1511平方米,总投资180万元,建有办公用房10间,住房12间,休息室两间,厨房及杂物间2间。9月,综合办公服务大楼已投入使用。殡仪馆的建设改造较大的改变了县殡葬所的环境,体现了现代化、环保化和人性化要求。
这两项重大重点项目的推进,改善了我县社会福利事业的服务条件,也是社会进步科学发展的需要,因此,深受老百姓的称赞。
三、落实了“三类”人员政策待遇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孤儿、高龄老人、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的关怀,今年我局通过做大量细致的摸底调查核实工作,及时发放了“三类”人员的生活补助。
1.落实孤儿养育基本生活补助。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赣民发【2011】6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孤儿生活补助工作,一是在去年年底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再一次进行全面核实,确定享受孤儿生活补助对象;二是确定补助标准。明确城镇孤儿每人每月600元,农村孤儿每人每月500元,残疾儿童在享受以上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100元;三是与县财政共同下发文件。2012年9月27日下发《关于下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社【2012】39号)文件;四是落实补助资金。今年已下拨补助资金64.2606万元,使孤儿的正常生活得到了保障。
2.认真落实高龄老年人生活补贴。这是今年新推出的一项惠民工程。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文件精神,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发【2012】83号),南昌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南昌县财政局、南昌县民政局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县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南民字【2012】84号)文件。从2012年9月1日起发放高龄老人补贴,其标准是:80周岁的每人每月80元;81-90周岁的每人每月15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高龄老年人补贴年底可发放到手。
3.落实农村籍60周岁退役士兵老年补助。根据江西省民政厅《关于确保落实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政策的通知》(赣民字【2011】8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们开展了农村籍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老年补助工作。为了把这件好事做好,避免不必要上访,我局召开了专门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到“三查”:一查是否是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的,并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二查现在年龄是否达到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三查各项依据材料是否真实,通过查阅档案,找证明人及有关材料等方式确定其身份。通过几个月的工作,确定了全县有1718人符合补助条件,全县已发补助34.143万元。
四、完成了“四项”阶段性社会工作
主要是完成了县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乡镇区域界线勘定、政区大典编撰和房屋征收工作。
1.完成了全县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安排,全县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于2011年10月份全面启动,今年2月份全面完成。经过四个多月的工作,16个乡镇、小兰经济开发区、银三角管委会,263个行政村,50个社区居委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一批年纪轻、文化程度高、懂经济、善管理的优秀人才进入了村(居)委会。新一届两委成员共有1001人,其中村主任260人(其中女性3人);副主任274人(其中女性18人);委员467人(其中女性173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有26人,比上届多6人,村委会成员兼村党组织成员的有408人,比上届多202人。新当选的村委会成员年龄结构和文化结构比上届更优化,成员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村委会成员中有党员890人,占总数约90%,成员中30岁以下的45人,31-40岁278人,平均年龄42岁,结构比往届有所年轻。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为我县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构建美好农村奠定了良好的组织基础。
2.完成了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工作。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乡(镇)级区域界线勘定工作的通知》(赣府字【2010】76号)精神,我县制定了《南昌县乡镇勘界工作总体实施方案》,成立了县乡镇勘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民政局,由民政牵头负责,具体负责勘界的日常工作。乡镇勘界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纠纷多,全县的勘界人员以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不辞辛劳,走乡串村,足迹遍及了全县的每个角落。至今为止,全县36条界线基本完成了室内核界和实地走界工作,全面完成乡镇周边边界线的有17个乡镇,已确定并全线贯通的边界线有34条,全县36条界线共布设界桩67株,其中双面界桩43株、三界面界桩24株。目前已埋界桩63株,尚未埋设4株界桩,还在与有关乡镇进行协商。为做好边界线协议工作,我局起草了34条边界线和15个三交点的协议书,于2012年10月18日发至各乡镇审核确定。
3.完成了政区大典编纂工作。政区大典的编纂也是今年由民政牵头的一项重要社会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编纂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的通知》和省民政厅、市民政局的统一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江西卷>(南昌分卷·南昌县篇)》的编纂工作,我县成立了县编纂工作委员会和编辑工作组,下发了有关文件,我局负责制定了全县政区大典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组织编纂人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业务培训,协调召开了全县编纂工作会议,聘请了编纂撰写人员。在县编纂委员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县直有关部门、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经过信息采集、文字撰写和数据收集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江西卷》(南昌县篇)县、乡两级词条的撰稿已在五月底完成了初稿,为确保我县县级词条的编纂质量,2012年9月我们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统计局和县史志地名办的人员及县编纂委员会成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江西卷>(南昌分卷.南昌县篇)》县级词条的撰稿进行了评审论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进一步补充完善后已形成了送审稿,并于2012年10月上报省、市编委审核。
4.完成了阶段性房屋征收工作。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城控制规划区与重点项目用地上房屋和附属物征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字【2012】46号)文件精神,确定我局在昌南新城(东新乡)参加房屋征收工作。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派出由副局长带队的6位年轻干部,组成工作组进入东新乡河下村开展房屋征收工作。5月6日进村后,我局从财力、物力上给予了大力支持。一是为工作组成员解决了膳宿困难,鼓励工作组成员安心工作。二是不定期组织走访慰问,与工作组一道出谋划策。三是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工作组,亲自参与征收工作,帮助拆房、搬迁,我局还出资请搬家公司为搬房缺人手的拆迁户搬家,由于局领导的重视和全体工作人员顶烈日冒酷暑的辛勤努力,历经123天,我局完成了6598平方米的房屋及附属物征收任务,超出了县下达任务6390平方米的208平方米,超额率达到1%。在东新乡片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征收工作中名列第一名。
五.提升了“五种”民政业务服务水平
随着社会发展进步,随着党和国家对民生工作的重视,近年来民生工作的业务在不断增加,我们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1.提升敬老院的管理水平,保障老人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今年我局把推进敬老院建设与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提请县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和敬老院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南政办发【2012】1号)文件,对五保供养人员的各项待遇及敬老院工作经费作了补充。具体的项目有:老人零用钱由每人每月30元调整为50元;衣被费由县民政局、财政局统一购置发给五保对象;医疗方面,每所敬老院设立医务室,并按在院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50元购置常用药品,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以全县当年五保对象人数为基数,按在院人数落实护理费,并为在院的每位老人房间安装呼叫器。同时,认真落实敬老院各项经费,下拨敬老院工作人员补助24.384万元;五保供养对象衣被费133.62万元;五保对象零用钱133.62万元;下拨星级敬老院奖励资金19万元。2012年1月,南昌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设立乡镇敬老院的通知》(南编办发【2012】1号)文件,把全县16所敬老院列为全额拨款正股级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名,采取定编定岗不定人,专编专用原则进行管理。目前院长、会计的招聘工作已顺利进行。
2.重新认定五保供养对象,全面核实供养人数。为了进一步搞好全县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局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新增五保对象调查摸底工作》(南民字【2012】58号)文件。按照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开展了对新增的五保对象进行重新核定工作,凡是要求享受五保供养待遇的,必须经过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乡镇调查认定,民政局逐人核实三个步骤。在调查时必须做到户户上门,人人见面,同时又要做好动态管理工作,对已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除外)和已死亡的五保对象要及时取消五保待遇,通过重新认定,全县现有五保对象2227人,其中集中供养480人,分散供养1747人。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4344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3384元,供养对象和供养标准大为提高。
3.提升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严格呈报规范程序。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力度,强化办理手续和申报工作,采取网上报送,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网上同步结算方法。截止11月共发放医疗救助758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067万元,其中城市3074人次,资金460.5万元;农村350203人次,资金4740.5万元。同时,为患尿毒症的病人114人办理免费血透。
4.提升优抚安置工作水平,落实各种补助待遇。今年优抚安置工作,以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发和修改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为重点。一是着力抓好义务兵优待工作。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今年的优待标准比去年有所提高,农村义务兵每人每年为6035元,比去年增加855元,增长14.1%;城镇义务兵每人每年为8096元,比去年增加847元,增长14.3%;西藏义务兵每人每年为1.8105万元,比去年增加2610元,增长14.3%;新疆义务兵每人每年为1.207万元,比去年增加1710元,增长14.2%。二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今年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396人,其中农村176人,城镇220人(含省、市子女58人、县属子女162人)。为29名退役士兵办理了自谋职业,发放补助费119.6万元。同时积极组织退役士兵参加技能职业培训,共举办技能培训班3次,参加人数183名。三是做好退役士兵信访维稳工作。针对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各种要求,我局从稳定的大局出发,加大工作力度,做到及时接访,百接不厌,解答问题,百问不烦,耐心细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一些符合政策人员不拖不等,及时办理落实待遇。
5.提升慈善福利服务水平,着力夯实工作基础。今年我县的慈善工作推出许多新的举措。为加强乡镇慈善工作,出台了《建立和健全乡镇基层慈善组织实施方案》,分期分批在全县18个乡镇(小兰经济开发区、银三角管委会)成立基层慈善组织。首先在塔城乡召开了成立慈善分会大会,之后在蒋巷镇、塘南镇、幽南镇相继成立慈善分会,同时在塔城乡南洲村建立了慈善老年活动中心,认真开展了第二个“南昌慈善日”和“慈善一日捐”活动,共接收捐款290.265万元。在全县拓展了一批慈善帮扶项目:如“雨润青苗”助孤工程、“爱心接力─生命之光”助医工程、资助老人安老工程、阳光助学工程、贫困村小学教师安居工程、边缘贫困小学新建教学大楼工程、特困家庭危房改造工程、残疾人脱贫致富工程、边远乡村公路硬化工程等。为家庭困难患病儿童发放医疗救助款30余万元,并在全县开展了义工活动,制定了塔城乡南洲村扶贫实施方案。
在认真抓好慈善事业发展,提升慈善服务管理水平的同时,今年我局认真抓了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工作。截止11月底,我县已完成福利彩票销售2700万元,其中电脑福利彩票销售1550万元,即开型福利彩票450元,中福在线700万元。今年五一节期间开展了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活动,销售金额达到80余万元,为支持我县公益事业的发展,一一下拨彩票公益金92万元。
推荐访问:南昌县 民政局 工作总结 【民政总结】南昌县民政局2012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