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总结】沈河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2 12:00:07 来源:网友投稿

沈河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安排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中心工作和维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沈河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司法总结】沈河区司法局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全文完整)



沈河区司法局2016年工作

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中心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2016年工作小结

(一)大力弘扬法治文化,深入推进法制宣传工作

2016年是“七五”普法的起步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七五”普法规划》要求,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抓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贯彻《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调整充实了64名律师,担任全区53所中小学、64个校区的法治副校长,印制《沈河区律师进学校对接名册》,推动法治副校长进学校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了“迎六一,送法进校园”活动,邀请辽宁昊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曲岩律师为大南三校的同学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法治课,向学校赠送《青少年法律知识读本》600册。

2.加强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弘扬法治文化,推进幸福沈河建设,结合全区开展的楼院文化建设工作。在新北站街道凯旋社区建设法治文化主题楼院,在楼院显著位置设置普法宣传栏。在大南街道怡静园社区建设法治文化墙,在电信宿舍大院3栋楼约500余米的楼体周围墙面上人工手绘法治漫画约60幅。将市局统一制作的700个宣传挂图悬挂到小区楼道里,重新更换了活动宣传板30块、桃源社区法治文化广场宣传板30块,将法律知识送到老百姓家门口。

3.做好“沈河普法网”改版升级。为适应“互联网+法治宣传”工作的需要,聘请专业网络科技公司对已运行10年未改版的“沈河普法网”进行了技术更新和软件功能升级。新的“沈河普法网”包含普法要闻、图片新闻、普法动态、普法资料、法治文化、法律常识、律师普法、律师事务所简介等栏目,涉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成为广大群众了解法律知识的有效途径。

4.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工作。沈河区成为市法治宣传教育志愿者协会的分会,组建了以区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法宣科长为成员的分会组织机构。面向全区征集到单位会员30家、个人会员255人,推荐市协会理事2人。组织50名法治宣传志愿者参加了市协会组织的首次法治宣传志愿者活动。

5.开展重要节点法治宣传活动。结合雷锋纪念日、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日、5.15政务公开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各司法所在全区开展“普法、尊法、守法、用法,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实践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好2016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排查调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1.加强司法所组织队伍建设。在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上实现垂直管理,15个司法所所长全部到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司法行政业务模拟培训”和军训活动。鼓励再教育,现已有12名同志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多名同志获得行政执法证。全员参加了公务员在线学习。同时加大办公用房和办公设备的资金投入,段振海和李冰峰等老党员多次扎根所里,指导工作。2016年五里河司法所、南塔司法所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司法所;泉园司法所所长周军、大南司法所所长魏少明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司法所长。

2.依法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区15个街道和111个社区调委会统一制作公章和标牌,成立429个网格调解小组,邀请区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律师积极其参与,通过资源整合,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现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8个,调解员1938人。并根据调整后的人员名单,给全区所有人民调解员发放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和调解徽,做到持证上岗。各级调委会集中组织开展多次普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活动,重点化解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物业管理、供水供电、环境污染等方面的矛盾纠纷和积累多年、积怨很深、难度很大、社会影响较大的矛盾纠纷。在全区开展“筑防线 控风险 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调处民间纠纷1107件,成功调解1107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100%。组织各司法所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法》宣传活动,并发放了《人民调解便民服务手册》。近期,我们又组织各司法所参与了市局组织的人民调解进社区、进楼道活动,收集了很多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照片和征文材料,切实将《人民调解法》的宣传工作贯彻落实到司法所的日常工作中来。

(三)推行远程服务理念,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今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6件,其中民事案件26件,刑事案件70件。接待来访群众咨询3469人次。接听法律服务热线电话5796次。媒体刊发报道14则;微信平台推送信息41130条。收到受援人赠送锦旗12面,受援人满意率达100%。

1.提升效能,深化十分钟法援服务圈。今年,区法援中心继续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法援服务的主阵地,着力完善“10分钟法律援助服务圈”品牌服务,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障碍,充分发挥网络视频服务系统在全区9个联络部、15个街道工作站、111个社区工作点的服务效能,为民提供网上咨询、申请、受理、初审和指派“一站式”综合服务,实现了“联系无盲区、服务无死角”“法律服务零距离”。2016年,中心利用网络视频系统在线解答百姓法律咨询286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3件,调解居民纠纷24起,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大力实施“互联网+法律援助”战略,将信息化建设同法律援助有机融合,通过发布法律法规、法援政策、案例解析等群组信息,每周五定期更新,使广大居民足不出户便可获取全方位便捷的法律服务。2016年,共推送信息41130条。自微信公众平台开通以来,累计发送各类信息资讯400余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60于人次,截至日前粉丝及关注数量达634人,在辽宁政法微信影响力排行榜中始终名列前茅。

2.应援尽援,保障受援人依法维权。以“援民所需、应援尽援”为目标,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的法律援助需求,重点做好老年人、军人军属等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快速办理,为行动不便的受援人,提供上门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今年以来,为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挽回经济损失近8万元。抓住重大节日契机,于春节前夕、八一建军节、国庆节组织开展3次“法援进军营”活动,现场解答法律咨询36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起,发放法律援助宣传册4000余份,书籍500本。

3.畅通渠道,夯实刑事法援工作。一是发挥看守所工作站职能作用,健全律师值班制度,做好刑事法援宣传告知工作,确保在押人员知晓刑事法律援助政策,保障其辩护权利的实现;二是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完善与公检法相关部门指定辩护、转交申请辩护等衔接程序,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形成工作机制,提出应对措施。为律师会见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三是注重律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教育,提升技能水平,提高办案效率。引导律师规范执业,杜绝一切违纪行为。四是做好监所法治宣传。组织律师走进监所,大力开展法治教育,切实增强在押人员法治观念。全年共受理刑事申请案件12起,接待来访咨询281人次,开展法律讲座6次,进行心理疏导93人次,召开联席工作会议8次。

4.关爱民生,开展便民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全国助残日活动。沈河区法律援助中心携手沈河区残疾人联合会,在沈河区故宫南广场组织开展了“关爱孤残儿童,服务残障人士”主题宣传活动。沈河区8家律师事务所20余名律师走上街头,为广大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法援咨询服务,并进行交流答疑。二是敬老活动月活动。区法援中心组织风雨坛、滨河、万莲、大西等15个基层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以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为阵地,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敬老月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切实让老年人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老年人的良好氛围。解答法律咨询455人次,受理法援案件4件。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律援助宣传环保手袋500个。

5.圆满迎检,完成省办、省厅调研工作。辽宁省政府法制办、辽宁省司法厅法律援助管理处领导一行来到我区就《辽宁省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草案)》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法律援助站建设情况,对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工作机制、作用发挥等方面有了全面直观的了解并予以充分肯定。

(四)加强行业管理力度,不断提高律师服务质量

1.完成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日常管理工作。顺利完成全区50家律师事务所、545名律师的年审工作,为37家律所换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为50名律师换发《律师证》,为7名律师办理律师执业许可证注销。完成2015年度20家律师实习、80余名实习指导律师的年审工作,做好2016年度律师实习基地、实习指导律师申报工作。组织2016年新执业律师参加市律协组织的岗前培训。完成10名申请实习转正律师转正材料的审查工作。在辽宁省诚信律师管理平台上完成2016年上半年度51家律所业务报表的审查汇总上报工作。完成沈阳市优秀女律师、沈阳市十佳女律师推优工作。完成沈阳市关于推荐2014-2015年度辽宁省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评选材料审查汇总工作。组织5家律所15名律师参加市律协首届双优评选活动。

2.加强律师服务群众工作。一是在辽宁百联律师事务所召开双联工作座谈会和青年律师事务所主任经验交流座谈会,律师就双联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宝贵的经验与建议。二是成立社区“律师工作室”,选派111名律师进驻全区15个街道的111个社区,为基层工作、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携手辽宁电视台公共频道《第一现场》栏目组共同走进朱剪炉街道回民社区开展了“法律援助大讲堂”活动,推进了基层工作和居民生活的法治化进程。三是根据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建立办理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指导意见,成立沈河区检调对接工作委员会,选派10名律师作为检调工作委员会委员。四是选派47名律师,参与沈河区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活动。五是组织7家律所的12名律师参加在南塔鞋城举办的诚信315检察官律师在行动公益活动。

3.抓好律师党建工作。50家律所的党建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全区律所中,独立支部2个,联合支部1个,全区党员律师共计129名。组织律师事务所两个独立支部,一个联合支部的律师代表,参加局党总支换届选举大会。

4.做好全区运动会沈河区律师代表队工作。40名律师组成方队参加了运动会开幕式;45名律师组成观众席,为运动健儿加油助威;29名律师作为运动员参加了田赛、径赛、趣味等18个项目的角逐,多个项目取得佳绩。这是沈河区律师第一次作为单独方阵参加区全运会,在全区万名观众面前展示了沈河律师的风采!

(五)严肃监督管理态度,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今年我区不断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力度,严格规范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居住地变更、迁居及请销假制度,严防在矫正人员在迁居、转地过程中出现的责任不明、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在我市全运会期间,严格杜绝矫正人员请假,必须在矫正地区接受监管,以确保监管落实到位。各司法所对在矫人员档案逐一整理,严格落实矫正人员监管的书面材料留存制度,通过全面排查,我区司法所矫正档案基本完备,全区矫正人员思想状况稳定,悔罪态度良好。按市局的统一部署,成立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了专题工作部署会,在全区开展了集中清理应收监执行以及未入矫社区矫正罪犯专项活动。

建设沈河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中心作为区政府2016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相关领导也做了批示;目前我局正积极与国资局和公源公司沟通开展选址工作。

截至目前我区累计接收矫正人员1378人,累计解除矫正977人,目前现有社区矫正人员401人,其中缓刑371人,暂予监外执行26人,假释2人,管制2人。我局积极做好刑释解教困难人员救济工作,大力鼓励刑释解教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逐步实现安置就业市场化、社会化和多元化,积极创建安置基地和安置点。目前我区有安置基地1个,安置点24个。

(六)加强机关队伍建设,提高党员服务群众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相继布署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我局党总支在区委、区直机关工委的领导下,紧扣中心抓党建、加强党建促服务,结合活动较好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1.抓思想建设,严密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区学教领导小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领导授课与讨论交流结合的方法;每周三下午组织党员干部系统学习、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召开各类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逢党的重要会议召开、重要政策出台,重要工作部署,局党总支在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抓组织建设,构建良好机制。我局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党总支组织实施、各支部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积极开展各种主题党日活动,组织观看革命历史题材优秀影视展映活动,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排查、党费收缴、党支部换届工作,20084月—20163月,共补缴党费12047元。认真开展“四风”专项整治,全面提升教育效果,使党员干部重新经受党的洗礼,接受党性再教育。

3.抓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述职述廉、民主测评等各项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加强关键环节和重要部位的管控,开展挺纪在前、严守底线“集中谈”,与全体人员签订《沈河区工作人员遵纪守法承诺书》,有效预防腐败现象发生。目前,全局未发生信访案件和信访举报案件。

二、下阶段工作计划

2017年,我局将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意识,提高各业务科室工作开展水平,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加严肃化和规范化,不断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窗口,为我区中心工作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召开“七五”普法启动大会。组织全区各单位召开沈河区“七五”普法启动大会,对沈河区“六五”普法先进典型进行表彰,下发《沈河区“七五”普法规划》和人大决议,对沈河区“七五”普法任务进行全面部署。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沈河区多个法治文化阵地为依托,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把法治元素融入群众公共文化生活。

3.加强律师执业监督指导和政治思想教育。加强律师队伍诚信管理,对律师事务所基本制度及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的,督促限期整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业务的情况,进行适当和适时的指导。坚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严格律师管理,加强律师行风建设,继续推进律师“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

(二)进一步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工作

1.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对全区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整,健全人民调解网络,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档案。组织街道调委会有关调解人员开展一次业务培训,组织司法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社区、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筑防线 控风险 促发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积极开展重点时段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进一步完善和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巩固大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果。

2.加强司法所所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区局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管理,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司法所履行职责能力。教育司法助理员树立法律服务意识和办案意识,提升业务工作能力。每年组织一次司法所建设的专项检查,查摆不足、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3.扎实开展“双联”工作。进一步把“双联”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和常态管理,坚持司法所制定工作计划、区局核准、律师所落实的工作制度。安排律师事务所与司法所进行对接,完善落实“双联”工作制度,重点抓住律师到所活动率,进一步督查和指导司法所开展好“双联”活动。

(三)进一步体现法律援助惠民便民作用

1、完善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对法律援助网络视频服务系统进行全面功能升级改造,并进一步拓宽法律援助服务渠道,在区行政审批大厅及15街道市民政务服务中心增设窗口,开通法律援助网络视频服务系统。系统的功能完善,标志着我区法律援助服务又迈上了新台阶,为百姓获取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提供了新途径。“律师在线法律咨询”、 “困难群众绿色通道”、“法律援助一站式快捷受理”等服务模式,最大限度的满足广大群众网上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的需求,真正实现了法律援助高效、快捷、便民、惠民的服务宗旨。

2、加大法律援助窗口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沈河区司法局将窗口前移,拟在区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接待窗口。由法律援助中心向法院派驻法律援助律师坐班值班,免费为来访群众进行法律咨询,并对涉法涉诉案件提供正确的引导和解决途径,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及时的法律援助。简化程序,开辟绿色通道,快速办理,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节约了当事人的时间。法院工作站的建立,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与人民法院业务工作的衔接配合,确保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真正实现便民利民惠民,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便捷。

3、夯实“互联网+法律援助”阵地建设。微信公众平台自开通以来,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2017年,将进一步夯实微信公众平台阵地建设,深入基层走进社区开展“互联网+法律援助”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微信新媒体服务深入辖区各个街道社区,实现区域全覆盖。增强居民社会知晓率,让沈河法援微信公众号走进千家万户,居民通过扫描二维码即可关注,群众有诉求足不出户便可在线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畅通了法律援助 ‘最后一公里’服务需求,真正实现为民提供点对点零距离的便民服务。

(四)进一步规范律师行业管理

1.不断深化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充分调动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律师参与复杂疑难纠纷的调解、参与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不断完善律师参与涉法信访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参与信访工作质量。

2.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专项检查和落实律师所负责人谈话提醒制度等,抓好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的落实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管理责任的落实,进一步推动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律师办理案件的监督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律师办理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业务的情况,进行适当和适时的指导。

(五)进一步抓好特殊群体管理工作

1.不断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日常工作将继续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条例,在接收、监管、档案、信息反馈、上报等各项工作上,下大力度狠抓细节,杜绝工作中因疏忽、权责不明导致的报送延误等现象出现。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继续加大力度,彰显宽严相济的管理原则,对于日常遵守《实施办法》,并配合司法矫正工作且悔罪态度良好的矫正对象,司法局将酌情考虑对其予以减刑;对于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屡教不改者,矫正科将严格按照规定,提请人民法院对其进行收监,确保刑罚执行的严肃性,以儆效尤,并将减刑及收监执行的正反面案例在全区司法基层宣传推广,使每一名矫正人员保持清醒的头脑,对司法机关的执行力深刻认识,积极悔罪,争取先进,摒弃后进,使我区矫正人员自发形成严格自律的精神面貌,促进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夯实安置帮教基础。在创建安置基地和安置点、加强帮扶力度的基础上,争取打造具有沈河特色的安置基地。建立一套系统的、规范化的、可操作性的特殊群体帮贫体制,各相关部门统一指挥、积极协调,为特殊群体提供及时高效的帮贫服务,力争出来一人,安置一人。积极联系民政局,加大刑释解教人员的社会救济、扶贫帮困,对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低保。积极联系人社局,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推荐、安排就业。创建文化活动阵地,引导刑释解教人员参加文体活动,促进帮教工作开展。积极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抓住重点对象,实施分类帮教措施,针对不同对象实施多层次教育,抓好帮教重点对象的管控,实施严密的跟踪考察,建立档案,把握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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