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新”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忠诚履职,砥砺奋进,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机关的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总结】沈阳市司法局2015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沈阳市司法局2015
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牢牢把握“稳中求新”总基调,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忠诚履职,砥砺奋进,较好完成了各项任务,多项工作得到上级机关的肯定和好评。年内,全系统共有39个集体297名个人获得市以上荣誉称号。
(一)坚持保稳定、促发展,在推进平安沈阳建设上实现了新突破。监狱戒毒工作,坚持以确保场所持续安全为前提,不断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规定,优化细化安防措施,全面推行“清单式管理”,强化狱所情分析研判,突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全力做好纪念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的安保工作;以提高教育改造和矫治质量为中心,深入贯彻执行《监狱教育改造质量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和《强制隔离戒毒诊断评估实施细则》,不断探索创新教育理念和模式,强化个别教育;以提高执法公信力为重点,健全完善执法体系,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狠抓减、假、保等执法环节的管控。康家山、东陵监狱已分别连续20年、19年,沈新、张士强戒所分别连续13年、12年实现“四无”目标,我市监所安全稳定工作继续位居全省前列。特别是康家山监狱连续20年实现“四无”,创造了全省监狱系统持续安全稳定的新纪录,受到了省厅表彰。社区矫正工作,以市两办名义出台了《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脱管漏管专项整治活动,加强重要时段专项排查,依法依规完成了报请特赦工作,达到了“不错放一人,不漏赦一人”的工作要求。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信息核查活动,严格落实必接必控制度,会同14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推进了阳光基地建设。全年安置率94.9%,重新犯罪率0.2%。
(二)坚持抓拓展、提效能,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创造了新业绩。加强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政府办公厅名义制发了《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并落实了服务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促振兴”、服务我市“全面创新改革”等系列举措。律师工作,召开了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沈阳市律师工作会议,明确了我市律师事业的改革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抓实了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律师人才库,成立了政府顾问法律委员会,共为385家政府、1928家企业、349家事业单位和122家社会团体担任法律顾问;加强了律师工作规范化管理,强化了诚信考评、年度考核、执业规范和律师入职的监督管理;推进了依法介入信访工作;加强了律师队伍和行业协会建设,成功召开了全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组建了新一届市律协。全市264家律师事务所3261名律师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明显提高,全年共代理各类案件36432件,同比增长41.9%。公证工作,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服务新兴行业和领域;加强质量建设,建立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了社会公信力。全市共办理各类公证122565件,提供上门服务1246件,办理公益性法律服务案件5340件,减免公证费222万余元。市第一公证处获“全国优秀公证处”荣誉称号。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降低门槛,开展了对驻沈部队、老年人、少数民族公民和残障人士的法律援助,扩大了援助范围;开通微信平台,提高了信息化水平;探索实践了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有效发挥了“12348”热线功能。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046件。司法鉴定工作,严格落实鉴定人初审制度,扎实开展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活动,加强岗前培训,深入开展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专项活动,司法鉴定的社会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坚持履职责、善作为,在推进法治沈阳建设上实现了新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了“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制发《沈阳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举办专题培训班,制作普法宣传片,对照标准严格自查。我市“六五”普法工作得到了省厅验收组的高度评价;以宣传宪法为核心,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和“依法治市宣传月”活动,提升了宪法宣传效果;开通“沈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沈阳普法”微信和微官网,法治宣传教育渠道进一步拓宽。市局门户网站质量效能得到了上级机关的高度评价;不断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有力提高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平区被评为“全国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大东、辽中各有一个社区(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村)”称号;创新普法理念和思路,努力打造法治文化精品工程,已有6家单位被省厅命名为法治文化教育基地。人民调解工作,注重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组织开展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社会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实现突破,医疗、物业纠纷调委会的社会影响力日益突出,多家媒体予以报道;不断深化“三调联动”机制,我局的经验做法在平安沈阳建设工作会议上做了交流;推进了规范化建设,省级规范化调委会达83.5%,远超省厅60%的标准。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干警履职能力不断增强,大东区长安所、沈河区风雨坛所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圆满完成了第14次国家司法考试沈阳考区的考务工作。
(四)坚持抓重点、推整体,在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上取得了新进展。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狱务公开工作的补充通知》,严格落实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各环节的条件和程序;强化戒毒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管理机制和制度,细化教育矫治措施,严格依法收治和办理解除,未发生任何监管事故和违法违纪问题;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完善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健全完善了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和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机制,完善了律师执业评价体系。
(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在打造过硬队伍上树立了新形象。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高标准整改,深入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不严不实”专项整改,巩固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两级领导班子建设,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两级班子抓工作带队伍更加坚强有力;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从严落实了选人用人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从严管理监督,三支队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进一步提升;继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未出现干警违规违纪行为;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有关廉洁自律、纪律处分等规定,各级领导干部抓廉与自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明显增强。
各综合保障部门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财务运行严格规范,审计工作求真务实,行政管理井然有序,后勤保障有力有效,办事办会高效规范,政务事务服务细致,党务工作蓬勃开展,法制建设成效显著,信息调研务实创新,老干部服务周到热情,都为全局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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