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工作总结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牢牢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应对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按照“服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总结】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指导下,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牢牢把握机构改革契机,积极应对新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任务,按照“服务第一、科学监管、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总体要求,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履行职能,坚持科学监管,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探索和建立监管新模式,始终保持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切实当好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忠诚卫士,圆满地完成了全年各项指标任务,有效地保障了全市人民吃上安全食品、用上放心药品。
(一)深入推进改革,健全食品药品监管体系。 加快推进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构建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市局机关基本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和人员配备工作,职能处室调整为15个,人员编制92人,实际人数88,到岗率96%。除沈抚新城成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其余7个县区分别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抚顺县、清源县、新宾县和东洲区同时加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牌子,全市设立派出机构51个,编制人员885人,实际人数786人,到岗率88.8%,初步构建起了覆盖市、区(市)、乡镇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基础更加扎实,监管职能得到全面加强。
(二)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融入到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全过程。认真开展行政权力清理,从源头上规范权力行使,共清理出行政权力214项,并针对每项权利的行使均制定了流程图,确立了每项权利的风险点。制定下发了《抚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的具体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许可的事权和监管的事权,做到各级部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建立了法律顾问制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管理,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件,举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会4场,推动我局在完善处罚制度、规范执法行为等建设。实施了涉企执法备案制度,共向市法制办备案涉企单位38家,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没有发生一起对监管人员投诉的案件。
(三)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全面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我们把市食安委作为抓好食品安全综合监管的主要载体和工作平台,凸显抓手作用。制发了《2015年抚顺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的责任单位,确保全面完成全年食品工作任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基本达标活动,择优选拔了19个乡镇(街道)、176个行政村(社区),通过了省食安办的考核验收。深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破解了食品小作坊监管难题,全年,共摸底调查小作坊1809家,“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及登记证明发放100%。全力推进酒类、饮用水、植物油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建立健全了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体系,市、县区都成立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确保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工作有机构管,有专人抓。积极探索餐饮单位监管新机制,在全市学校食堂率先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努力构建餐饮企业诚信经营、群众参与监管、政府高效监管”新模式,全年完成118家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程。深化“小饭桌”监督管理,对10家“小饭桌”经营单位进行了登记备案,进一步规范“小饭桌”的经营行为。健全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建立药品风险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开展药品生产质量风险排查、评估、控制,从源头上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全面落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其质量管理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电子监管工作,建立覆盖全市的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实施组织体系,全年,全市已完成3家药品生产企业、8家药品批发企业和743家药品零售企业的入网工作,入网率达到了100%,已发放零售企业电子监管数字证书601个。加强药品日常监管,重点开展基本药物、阴凉、冷链药品、特殊药品,以及按照新版GSP认证标准,对连锁总部、零售药店的药品购销渠道、资质档案建立、票据记录管理,驻店药师在岗履职,落实处方审核制度等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的特殊药品、疫苗、医用夜氧等重点品种的购进、验收、储存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确保药械使用环节安全。圆满地完成市“两会”、满族风情节、亚洲大学生龙舟赛等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坚持从严治理,强化严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强化与公安等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共享、共同立案、联合督办、协调查处、信息统一发布等“行刑衔接”机制,使查办案件和移送等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在继续开展肉及肉制品、无证经营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打“四非”查“四无”等专项整治基础上,深入开展了保健酒配制酒违法添加药品行为、含铝食品添加剂、鹿茸和鹿角类中药材、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回头看等食品药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全年,共检查食品药品企业2.5万家次,查处违法案件485件,收缴罚没款165.53万余元。
(五)加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成立了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获得国家投资1689万元,对实验室进行改造和检验设备采购等。按照国家食药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2015版)》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市财政列支40万元,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全年,全市完成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抽样任务1138批次、药品监督抽验810份,对不合格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处理。深化药物警戒,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引向深入,收集、上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报告表》1926份、《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393份。扎实做好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省级试点工作,抚顺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被省局列为市级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市中心医院和市二院被列为首批省级监测哨点,全年共收集、上报《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表》10份。启动了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工作,推进大型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工作,确立了辽宁大商集团抚顺新码特超市做为大型食品零售企业食品检验检测体系试点单位。
(六)开展教育培训,全面提升食药监管队伍素质。机构整合以来,为更好提高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队伍能力和监管水平的提高,适应当前体制改革、机构组建、职能调整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的新变化,练好监管人员的基本“拳脚”功夫,保障新体制下基层工作的有序进行,服务地方经济稳定发展。我们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基层工作需要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培训方案,开展系统大培训活动。全年,我们共出动师资人员65余次,完成三县四区10批次、500余人培训。同时,我局制定了“调上来、走下去”的工作方法,“调上来”就是把基层的骨干调到市局相关处室跟班学习,“走下去”就是市局的食品药品监管处室与县区一起下去执法检查。通过“传、帮、带”,进一步提高县区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七)以服务引导为途径,推动食品药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实行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备案登记制度;深化了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了食品生产许可“十项措施”及食品流通许可“八项措施”等新举措,进一步提高了行政许可办事效率。全年,市局共完成许可审批事项2362件、各类备案358件。积极推进新版GMP和GSP认证,2家药品生产企业和743家药品经营企业分别通过新版GMP和GSP认证检查。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对全市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6806进行量化分级,评定优秀企业66家,良好企业1701家,一般企业3706家,引导消费者“寻找笑脸就餐”。积极创造我市医疗机构制剂品种的发展空间,指导医疗机构品种再注册,全市19个制剂品种全部下发,1个品种正在办理增加生产范围;同时帮助企业出谋化策,向企业耐心讲解法规政策,引导企业良性发展。
(八)以齐抓共管为导向,构建社会共建格局。重新修订了《抚顺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同时,指导县(区)局建立完善县(区)级和本部门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技能竞赛、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检验检测技能竞赛,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应急管理人员和检验检测人员比、赶、超的学习热情和工作劲头,进一步提升了我市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监督执法、应急管理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为保障全市食品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投诉举报快速处置,全年,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429件,办结率100%。以“5.15”政务公日、食品安全宣传月和药品安全月为平台,广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食药监管队伍形象。始终坚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回头看”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当做大事来抓,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辅导、座谈讨论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理论灌输。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通过报名、演讲、推荐等程序,完成7名正处级领导职位、6名副调研员(正处级)、14名副处长和2名主任科员(副处级)的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指导食品监督执法支队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协助市委组织部完成了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人选的推荐考核工作。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努力形成领导抓、抓领导,抓机关、带系统,层层落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个人重要事项登记备案、重要工作进行廉政承诺、信息反馈等形式,进一步夯实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从政意识。围绕机构改革涉及的职能调整、资产整合、办公楼装修、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坚持班子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进一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认真开展对企业认证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实现内部监察和外部监督的有机统一。
(十)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县区专业执法人员严重不足。机构改革后,县区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局合一”的监管模式。区级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结构全部由区里工商局人员划转组成,由于原区里没有食品药品监管局和质监局,所以不存在食品生产、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能力还不高,监管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技术支撑能力缺乏。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向隐蔽化、多样化发展,迫切需要不断提升技术支撑来发现更多深层次的问题。一是当前,我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和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不仅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欠缺,经费也相对不足,根本无法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二是县级无有效资质的食品药品专业检测机构,虽设有食品检验所,呈现出无专业检测设备、无专业技术资质,无法独立开展食品检验检测工作;快速检验检测能力匮乏,县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没有快检仪,开展快速检测能力非常有限;检验检测经费不足,制约了食品检验工作的开展。
3.执业药师数量与行业需求现状存在很大缺口。我市现通过新版GSP认证的药品零售企业743家,其中267家配备了执业药师,占认证企业的43 %,新开办零售药店全部配备了执业药师,但执业药师数量相比于经营企业数量仍然存在着很大的缺口。另外,部分药店在开办和认证后,出现执业药师离职和变更注册地点情况,给监管工作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