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2014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政述廉】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民政局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报告
2014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民政局领导班子充分发挥整体合力,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地委、市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拓进取,艰苦奋斗,团结拼搏,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下面我代表民政局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请予评议。
团结协作、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民政工作
1、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我市先后不同程度发生了风灾、水灾、雨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全市农作物累计受灾面积约19余万亩,受灾人口达2755户,11952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400余万元。灾情发生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灾区调查核实灾情,准确统计上报受灾情况,积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抗灾自救。按照塔地财社[2014]2号《关于下达2014年度特大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费冬令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及时拨付救灾资金,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全年共下拨救灾资金141万元,灾后房屋重建资金100万元,并对各乡镇场以及街道办事处救灾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了限期整改。同时,深入农牧区对灾民及贫困人员进行救助,救助资金达6万余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稳步推进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市有非农业人口6.7万人。截止2014年10月,我市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626户,8513人,占非农业人口12.7%,每人每月按133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行差额补助,每月拨付低保金691662元,月人均补差81元。根据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保”,严格把关。2014年,我市共取消低保户213户,589人,新增127户,273人,调减209户,603人,调增189户,353人,共取消低保资金31326元。做到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切实维护了城市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全市的政治稳定起到了“安全网”、“保障器”作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上半年市政府成立了以民政局牵头,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参与的工作组对我市5乡一镇3场的农村特困家庭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市人均收入低于7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人口有2717户,7444人,7—9月共发放低保资金50万元,月人均补差22.4元,并根据自治区和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新增工作人员2名,制定了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方案,明确了保障对象的范围和保障标准、保障措施;家庭收入的核算办法;农村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程序及保障金发放办法,保障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市农牧区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和《**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实施意见》,今年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救助资金达31万元(其中:农村22万元,城市9万元)。
(3)认真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根据五保供养标准和行署《关于在农村税费改革中做好五保供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调查核实农村五保人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35人,其中集中供养16人,分散供养119人,年人均供养经费3400元。市敬老院为改善老人的生活环境,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措资金13万元,为每个老人的房间安装过水热、粉刷墙壁、更换老人的被褥床单及其他日用品,并对庭院进行了绿化美化改造,面积达1500平方米。
3、积极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具体要求,将村民自治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和指导。根据塔地发改电[2014]03号《关于做好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积极吸取社区建设先进城市的新路子,结合我市实际做好“十一五”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规划,使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4、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双拥工作扎实有效,巩固了军政军民团结
今年为烈属和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63.6万元,为伤残军人发放伤残金37.8万元。为251名城市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5万元。2014年共接收退役士兵45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22人,农村退役士兵23人),复员、转业士官9名。同时做好新兵安置卡的发放工作,全市共发放新兵安置卡95个(其中非农业58个,农业37个)。春节期间,市委、市政府组成慰问团,走访慰问驻市部队13个,优抚对象600户,支出慰问金6万元;召开拥军优属座谈会12次;举办联谊会5次。全市军民共建单位达151个。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一步融洽了军政军民关系,形成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亲”的良好社会氛围。
5、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落实新《婚姻法》和新《婚姻登记条例》,2014年截止目前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932对(其中:补办结婚证652对),离婚登记255对。婚姻登记实行办公自动化管理,开展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和创建“示范窗口单位”活动,树立了婚姻登记机关文明窗口形象。
按照《殡葬管理条例》和《自治区实施〈殡葬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加强了丧葬用品市场的管理和殡仪馆建设,加大了对公墓的规划管理,有效地遏制了乱葬乱埋和封建迷信活动。截至目前,共办理丧葬手续110个。同时,在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资3万元对烈士陵园的纪念碑进行了维修;筹资13万元硬化安息园道路5000余米;筹资4.6万元新修民族坟围墙350余米。积极开展城市救助管理工作。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人,投入救助资金25000元。全年受理收养咨询17人次,办理收养手续5起,在自治区民政厅和地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积极与美国驻中国的“希望之家”取得联系,在4月底前,将我市公养的脑脊膜膨出残弃婴新塔政送往北京接受免费治疗,为市财政节约资金10万余元。完成了地名大词典的编制及地名信息的录入工作。
6、老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老龄事业不断发展
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全面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老年优惠待遇证1465本,老年服务证274本,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优待老年人规定》各项政策在我市的贯彻执行,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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