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两篇

时间:2022-11-07 20:10:02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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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两篇

  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两篇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干警对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两篇

  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1

  今年3月16日,我在县法院警示教育基地参加了全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这次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尤为及时,尤为必要,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严守党纪国法,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都具有重要的意义。看到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以致身陷囹圄,结果令人痛心,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

  一、加强学习,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作为党员干部,首先是要加强学习。从列举的贪官违法犯罪的轨迹中,我们不难看出,他们的不义之财来自权力的“魔棒”,用他们的权力演绎了一场场淋漓尽致的权钱交易之戏。他们无视党纪国法,目无组织纪律,不顾群众利益,弄虚作假,吹牛浮夸,欺上瞒下,独断专行,横行霸道,腐化堕落,不仅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而且使人民群众利益遭受了严重损失,把人心搞乱了,把风气搞坏了,把经济搞垮了。通过这次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对这一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教材的学习讨论,使我心灵受到极大震动,思想受到深刻洗涤,更是从中得到一些深层次启示和警醒。

  其次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对领导干部而言,始终坚定共产主义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是共产党员的立身之本。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在警示教育活动中列举的那些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少数领导干部在金钱、官位、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等现象。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过好权利关、金钱关、人情关,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抵御住各种诱惑,立于不败之地。

  再次是要以案为鉴。在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学习的同时,观看反面案例警示教育片,在自己思想深处受到极大触动。对他们犯罪道路的过程、原因及教训作了反思:一些领导干部不注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私欲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人生观、价值观偏离了正确方向,道德观念失衡,把国家和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当成了谋取不义之财,谋取私利的工具,政治上丧失信念、经济上贪得无厌、生活上腐化堕落,踏上了不归路。部分领导干部在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视工作为儿戏,不为人民以及党和国家的利益负责,我行我素,以至于走上违法犯罪之路。“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知得失”。警示教育活动中那些活生生事例的当事人,用他们声俱泪下的忏悔,用他们痛悔莫及的警醒,用他们对自由和生活的渴望,给我们实实在在地敲响了警钟。通过这些典型案件说明,领导干部一旦贪欲膨胀、利欲熏心,就会丧失理想信念,在金钱面前打败仗;一旦追逐名利、捞取功名,就会导致急功近利,贻误事业的发展;一旦恃权轻法、心存侥幸,就会触犯法律受到制裁,最终变成人民的罪人;在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视工作为儿戏,不为人民以及党和国家的利益负责,我行我素,人民群众永远不会接受。

  二、以身作则,作好表率,永葆公仆本色

  首先要带头廉洁自律,其次要带头接受监督,再次要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第四要带头警示自己行为。我作为一名国家公务员,将进一步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提高政治鉴别力和理论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政治观点和政治立场,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将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高度负责,实事求是办事,做事依法,决策果断,让领导公认,让人民信服。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鉴照自己的行为,在灵魂深处树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从思想深处根绝贪图享受、拜金主义、目无法纪等错误思想,不断反省自己,慎独、慎微、慎权、慎欲,始终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诚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与重托,把自身的精力倾注在本职工作中,把握自己、管住自己、走好人生每一步路。

  法院个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心得体会2

  按照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活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努力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的能力,原楚雄州长杨红卫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我个人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浅谈以下我的认识:

  一、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杨红卫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思想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杨红卫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自我改造。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杨红卫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虏。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筑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古人言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杨红卫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成绩,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岗位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杨红卫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以权谋私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党员深刻总结和认真思考。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警示教育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沉重的,留给我们的教训也是极深刻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法院干警对面临的诱惑和考验还很多,我们一定要经常打扫头脑中的灰尘,就像我们每天都要洗脸和照镜子一样,做到警钟长鸣、拒腐防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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