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方案】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3-06-07 14:10:07 来源:网友投稿

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卫生方案】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

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 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青田县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卫发〔2012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下简称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达到综合预防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减少慢性病疾病负担的目的。2016年达到创成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目标。

(二)具体目标

1.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机制与体制。

2.规范开展慢性病综合监测、干预和评估,健全慢性病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3.建立有效管用的慢性病防控策略、措施和长效管理模式,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的成熟经验和技术进行推广。

4.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队伍建设,提高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主要指标

1.慢性病知识知晓率:示范区人群慢性病知识知晓率达到70%以上,血压和血糖水平知晓率分别达到70%和30%。

2.慢性病早期发现率:高血压、糖尿病登记率不低于当地调查患病率或全国平均患病率的60%,干预人群重点癌症早诊率不低于50%

3.慢性病管理率与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不低于40%30%,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血压、血糖控制率分别不低于40%35%

4.健康行为形成率:成年男性吸烟率控制在60%以下;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符合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平均每天运动量6000步以上成年人的比例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措施。至少出台 1-2 项慢性病综合防控长效机制和相关政策措施;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和公共餐厅推广健康饮食宣传制度;鼓励和支持食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促进健康的食品;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无烟单位标准,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学校等禁止吸烟;探索多渠道慢性病防控服务付费机制;建设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步道、健康文化墙、健康知识街等健康支持性设施若干个;在青田广播电视台、中国青田网、青田侨报等新闻媒体设置慢性病宣传专栏。

(二)开展全人群健康促进活动。深入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围绕控制烟草消费、推动合理平衡饮食、促进健身活动三个重点,开展“人人知体重(腰围),成人测血压行动”、“家庭、食堂和餐馆减盐限油行动”、“推广简便适宜技术,促进人群健康行动”和“慢性病主题日宣传活动”等四项行动;实现人群“五个覆盖”,即至少获得一种慢性病宣传材料,参加过一次慢性病讲座或主题宣传活动,学会使用一种适宜工具,测量过一次个人健康指标(体重、腰围或血压),掌握一项健康自我管理技能,2016年度,“五个覆盖”人数累计不少于10000 人次。

(三)重视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大力促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单位提供测量体格和基本生理指标的简易设备,建立健康小屋10 个,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方便职工和居民主动测量个体健康指标,及时发现高危人群,逐步形成高危人群管理模式。

(四)规范慢性病患者管理。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加强慢性病患者规范化管理,提高社区高血压管理率和糖尿病管理率。以社区、工作场所和家庭为基础大力推广慢性病自我管理模式,2016 年度,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社区(行政村)自我管理小组覆盖率不低于30%,规范化自我管理小组不少于 10个,提升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意识和技能。

(五)加强慢性病综合监测与评估。建立慢性病综合监测和信息管理系统,利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电子健康档案系统、死因监测系统以及慢性病及危险因素核心指标监测调查等途径和方式,收集、整合示范区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等基础信息和资料,掌握居民慢性病患病、死亡及危险因素流行情况,确定重点目标人群和优先干预领域,为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六)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控队伍建设。加强慢性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根据要求建立慢性病管理有关科室,配备慢性病防控专业人员,落实工作场所和有关设备。

三、工作步骤

(一)基础工作开展阶段20153月至20163月)。积极开展慢病社区诊断,健康社区与健康步道等系列创建,开展培训,提升操作人员的技能水平,推进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大力宣传慢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健康意识和水平。

(二)动员部署阶段2016 4月份)。成立青田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创建办公室及工作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及有关文件,动员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三)建设实施阶段20165 月 至 2016 9月)。各乡镇(街道)、有关职能部门根据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及考评指标要求,分解任务,落实指标,组织实施,县创建办公室定期对各相关单位创建工作进行督导。

(四)自查迎检阶段2016 10 月份)。完成各项创建工作,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级考评验收。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611月至 2017 3月)。巩固前期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果,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要求,进一步拓展工作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县政府部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成立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卫计局局长、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县文广出版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总工会主席等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青田县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由县卫计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协调、检查和督办。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落实各部门慢性病防控措施。

(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1.县创建办公室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吸纳慢性病综合防控管理人员,成立青田县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技术专家组,同时依托青田县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家组,对各项创建工作方案、工作措施的科学性进行论证和指导;研究慢性病综合防控特色建设事宜,及时解决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工作问题。

2.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综合医院等在慢性病防控方面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密切配合的工作团队,共同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

3.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切实用好由各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起来的省慢性病防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保障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工作协调有序进行。

(三)建立督导考评机制。成立青田县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制定专家组与督导组,在县创建办公室协调下经常性的开展检查指导,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估,总结经验,推动创建。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在对创建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专项目标考核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影响全局工作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创建工作职责并指定一名联络员记录工作内容,及时向创建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每季度召开联络员会议,交流、研究、部署工作。

五、工作职责

(一)共同职责

1.各相关部门(单位)设兼职联络员,负责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2.做好本部门(单位)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宣教工作,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在本部门(单位)创建促进身体健康的支持性环境,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

4.每年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

5.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创建无烟单位。

6.积极开展健康单位、健康食堂、健康餐厅、健康社区等创建,促进良好健康行为方式的形成。

7.收集近年来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文件)和群众性健康活动过程性资料。

(二)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

1.县府办: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制定慢性病综合防控规划,不断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相关政策。

2.县委宣传部:积极组织协调各新闻媒体宣传慢性病综合防控宣教知识。

3.县卫计局: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建立多部门工作协调制度,制定长期慢性病防控规划,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指导专家组与督查组,收集整理创建基础资料,定期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开展指导检查,完成本部门各项创建工作职责。

4.县财政局: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安排专项经费;建立资金扶持长效机制,实现防控工作可持续发展。             

5.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动员大型餐饮、商场、超市开展健康宣传、健康促进及健康单位、健康餐厅、健康食堂、无烟单位等创建工作。对销售企业执行加工食品营养标签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推广食品营养标签相关政策,开展食品加工企业执行食品营养标签工作监督检查,积极创建食品加工示范企业。

6.县总工会:负责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引导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每21次为职工提供体检,协助落实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制度。   

7.县文广出版局(体育局):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创建促进身体健康的支持性环境,落实企事业单位工作场所工间操健身制度;做好健身场所在辖区社区全覆盖;开展多部门联合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 组织群众性健身活动团体开展活动;利用文化下乡活动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收集近年来群众性健身活动过程性资料。

8.教育局: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开设慢性病健康教育课及健康讲座,推进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加强龋齿充填和窝沟封闭服务项目,积极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及本系统无烟单位单位创建。

9.县建设局:在城市建设中积极融入健康文化元素,协助开展健康公园、健康步道、健康广场等建设活动,协调落实工地临街围墙健康教育文化宣传墙建设。

10.县人力社保局:协助卫计部门建立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制度,探索建立慢性病防控服务经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居民个人共同负担机制。制定和完善城镇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将常见慢性病检查、治疗费用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和住院统筹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水平,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开展。

11.县行政执法局:协助卫计部门在公共场所设置不少于 2 块户外广告牌,积极支持在大型广场开展大型健康宣传等活动。

12.县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计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工作。

13.县民政局:引导社区及社会组织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对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涉及的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症精神病患者家庭给予相应救济;收集近年来有关群众健康和生活方面的政策和文件资料。

14.县广播电视台:开设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专题、专栏;宣传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和技能,引导居民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报道。

15.县经信局:负责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引导规上企业企单位每21次为职工提供体检,协助落实企业单位工间操制度,开展企业健康教育,设立健康教育宣传专栏,积极创建健康食堂、健康单位等规上企业慢性病防控相关工作。   

16.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力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社区、健康单位、示范食堂等创建活动,在每个社区设立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健康教育宣传栏,定期开展居民健康讲座。

17.其他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健身保健活动,建立、配备、完善健康保健相应设施,制订工作场所职工工间操制度,引导本单位职工每天坚持运动时间不低于 20分钟,加强健康知识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推进无烟单位建设。

青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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