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制和机制,按照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意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供大家参考。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林业有害生
物防控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制和机制,按照国家林业局总体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的重大意义
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是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重要组织部分,也是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促进森林健康,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通过加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服务体系建设,在新形势下建立与森林经营主体多元化相适应的林业生物灾害防控体制和机制,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不断强化林业突发生物灾害的公共管理和应急处置,从而保障森林资源的安全和生态建设成果,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农业产业提升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体系建设和机制创新,确保林业生物灾害的有效预防和除治,确保森林质量和产量的提高,确保依附于林业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生态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林业发展、林农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专业与林农自我防治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科技支撑,有效灭灾的原则;
3.坚持市场化运作,强化服务的原则;
4.坚持保护环境,治理和恢复并进的原则。
(三)目标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群防群治,市场运作,强化服务,科学防控,保障有力”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完善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灾害防控、森林植物检疫三大体系建设,创办森林植物医院,搭建服务平台,落实便民服务措施,有效地保障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实施,实现御灾控灾,促进森林健康的目标。
三、加强体系建设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为核心的预测预报体系。推行“三定一审一挂”调查、监测、上报运行机制。各级林业行政部门要按所有制隶属关系,在每个村选定1—2名、私有林场指定1名公益林护林员确定为虫情调查员,负责本施业区灾情调查、监测、上报工作;乡(镇)林业站严格审定上报调查监测资料,按照《吉林省林业病虫害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制定防治方案。虫情调查员工作业绩要与劳动报酬挂钩,采取与当地林业站签订责任合同的办法,规范虫情调查员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林业部门负责制定奖惩办法,当地林业站负责监督执行。
(二)建立灾害防控专业队伍,完善防治体系。各级政府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灾害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每个行政村建立一支村级防治专业队,落实10名专业防治员,由村委会领导,属地林业站负责业务指导,县级森防机构统一组织管理,做到小灾由村负责组织防治,大灾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联治,逐步建成懂防治、熟设备、善操作专业灾害应急处置队伍。
(三)建立检疫稽查执法队伍,加强监管体系建设。各地要根据当前森林植物检疫面广、点多、人少的实际,建立健全“一库、三统、三严”监管体系,即:建立母树林、种子园、苗木生产、木材加工及经营、果品市场、药材市场、花卉市场、竹材集散地资源查询档案库;森林植物检疫稽查执法队要按《森林植物检疫条例》规定,由同级森林植物检疫机构统一领导,统一着装、统一执法标准;严格按森林植物检疫规定执法,严格按《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要求,对应检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实施抽样、施检、处置,严格按复检有关规定,加强调入森林植物其产品的检疫,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我市。
(四)开展市场化服务,创办森林植物医院。
1.各地要按照创办营业性服务实体有关规定,申请森林植物医院经营执照,实行与森防站“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要在办院场所、药库、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现有森防专职人员中,选调人员,负责诊治工作。
2.加强森林植物医院内部管理,要明确坐诊时间、就诊范围、农药管理、诊治时限、药剂使用等责任,做到责任制度上墙;要将医院接诊、诊断、处方、出诊、防治设计等项目规定时限要求告知林农,做到服务承诺上墙;按森林植物医院工作性质、做好工作分类、细化工作目标,做到服务项目上墙;对所需药物、药械、生物制剂等要明码实价,做到价格上墙。
3.实施“三个一”便民项目,设置一部开展社会服务公开电话,在当地媒体公布;编制一本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手册,指导灾害防控;配备一台森防“120”专用车,提高服务效率。
四、搭建平台,强化服务功能
(一)实现“四个转变”。在管理职能上,要从行政管理型向职能服务型转变,着力解决服务硬件建设。在防治方式上,由被动防治型向主动预防型转变,对当地发生的病虫害种类,定期监测,及时向林农发布动态趋势,采取主动预防措施,将病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在组织形式上,要从防治“大帮轰”向专业化防治转变,发挥技术、设备、技能等优势,提高防治的作业水平,确保实现防治效果最佳化。在资金筹集上,由林业部门单一补贴向社会多元化投资转变,利用林业优惠政策和防治工程项目,公开向社会招标,吸引社会资金,扩展融资渠道。
(二)搭建“五个平台”。要积极搭建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信息发布平台,政策、技术、相关知识咨询服务平台,防控工程项目推介平台,有害生物种类鉴定、调查设计、损失评估服务平台,提供药械、药物服务平台。
(三)落实“三项监督”。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制定严格的奖惩制度,确保完成年度防治总体规划任务;加强防治设计的审核与监督,按灾害防控的种类、面积、林分资源等情况,预审防治方案,保证科学作业;加强对农药、药械使用管理监督,按规定使用,防止污染环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把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作为保护生态安全公益事业、维护广大林农利益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重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要求,落实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落实资金、物资、交通、信息等各项预置工作。继续实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通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林业部门与县(市、区)林业部门双重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目标考核,保证应急处置响应有备无患。
(二)建立灾害防控基金制度。
依据《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公益林补偿办法》、《育林基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地每年从财政列支20万元、公益林每亩补贴中提取0.2元、育林基金中提取5%作为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基金,实行专款专用。
(三)加强物资储备,保障救灾应急。
各地要做好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物资储备工作,按灾(疫)情发生规律和特点,储备相应的药剂、药械、设备仪器和救灾所需物资,实行统一保管、安全储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络与厂家建立电子供货业务,一旦发生灾害,及时预定,确保林业生物灾害防治物资供应。
(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防治水平。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有防治技能专业人员。各地要加大对灾害防控人员的培训力度,重点培训一线操作人员,按培训对象制定培训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开展业务培训,并定期开展实践演练,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培养一支有知识、有技能、有经验专业化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