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和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红火蚁疫情防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方案】扶绥县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7年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和农业生产、公共设施、生态环境安全,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红火蚁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根据“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原则,以控制红火蚁的发生和蔓延,保障生态环境平衡、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和公共安全为目标,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发挥红火蚁防控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严格按照自治区、崇左市对红火蚁防控工作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红火蚁进行防控。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实施,条块结合。防控工作以乡镇属地管理为主,各有关部门应加强协作,条块结合,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加强监管,落实措施,全面有序地开展防控工作。
(二)全面监控,突出重点。做好对风景区、居民小区、学校、公司厂房、公园绿地、道路、堤围和运动场所等红火蚁发生敏感地带的全面监控工作。每年春、秋两季是红火蚁为害和扩散蔓延的主要季节,要抓住春、秋两季有利时机进行扑杀,提高防控效果。
(三)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未发现红火蚁的辖区要加强防范,实施检疫措施,严防疫情传入。发生区要全面开展扑杀防控,实施点根除技术措施,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指挥长,县农业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农业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生局、环保局、工商局、工信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局、气象局、邮政局、火车站及县新闻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扶绥县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指挥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控办)。
县防控办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县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和县植保植检站站长任办公室副主任。
县防控办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如下:
(一)县农业局:负责起草县防控办及其办公室有关上报材料、下发文件、会议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和汇总疫情;统筹协调防控工作,实施防控应急预案,审核疫情公布、解除口径及各类对外宣传材料,指导各乡镇制订当地的应急预案;组织全县农业服务中心开展全县范围的红火蚁疫情普查、监测、封锁、防治等工作,组织储备封锁控制疫区所需农药;负责防控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县住建局:负责风景名胜区及城镇园林、绿地的红火蚁疫情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绿化苗木、草皮等传播。
(三)县林业局:负责林区红火蚁疫情的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防止疫情通过木材及林产品传播。
(四)县水产畜牧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对牧用草地、草场的红火蚁疫情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组织各级兽医部门开展红火蚁危害牲畜的预防救治工作。
(五)县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及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做好自然保护区内红火蚁疫情的调查、监测和防控工作。
(六)县工商局: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防控的市场监管工作,防止疫情在市场内传播。
(七)县工信局: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的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企业生产、销售和购进产品及其包装材料进行传播;协助做好化学杀虫剂的生产和供应保障等工作。
(八)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对受伤人员的救治及卫生系统的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九)县交通局: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所需物资的公路、水路运输,加强植物及其产品凭证(植物检疫证书)运输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公路、水路交通工具进行传播。
(十)县火车站: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应急防控所需物资的铁路运输,加强植物及其产品凭证(植物检疫证书)运输监管工作,防止疫情通过铁路系统进行传播。
(十一)县邮政局:协助做好红火蚁疫情的监管工作,所有植物及其产品邮寄必须凭植物检疫证书办理,防止疫情通过邮政包裹进行传播。
(十二)县公安局:负责红火蚁疫情发生区的治安管理,维护疫区的正常社会秩序。协助做好疫区的封锁、交通监管和设立临时植物检疫检查站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负责红火蚁疫情发生后的群众安抚、救济以及应急处置,人员因工伤残、死亡的抚恤工作。
(十四)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红火蚁疫情监测及防控所需的气象资料,做好与红火蚁疫情发生关系密切的天气预报工作。
(十五)县科技局:负责组织红火蚁疫情监测与防控的科技攻关工作。
(十六)县财政局:负责红火蚁疫情防治经费的审核下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县新闻中心: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指导和协调我县新闻单位做好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防控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按照红火蚁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成立红火蚁防控工作机构,制订并实施本辖区、本部门的防控工作方案,做好防控应急物资的贮备,落实辖区内或管辖范围内红火蚁的预防、控制、监测和灭杀处理工作。
(二)建立层级防控工作责任制,形成纵横联动防控机制
建立本辖区、本部门重大植物有害生物(红火蚁)防控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红火蚁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明确各乡镇、各相关部门的防控责任,形成部门联动、乡镇联动的纵横联动防控机制。强化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管,在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合同中必须有履行红火蚁疫情防控责任和义务的条款,确保工程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防控责任落到实处。
(三)健全防控队伍,普及防控知识
加强对县专职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技术指导,培训和依托市政绿化管护、环卫、公路养护员和乡镇防疫员等各类现有人力资源,充实县级监测、防控队伍。积极开展辖区红火蚁防控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普及防控知识,提高科学防控和群防群控水平。
(四)属地实施,负起防控主责
根据属地实施原则,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严格按照《红火蚁调查监测技术方案》(见附件1)及《红火蚁防控技术方案》(见附件2)开展防治扑杀工作,主动加强与区、镇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发现疑似红火蚁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封锁、扑杀,严防扩散蔓延。各乡镇和责任单位可引入社会专业公司进行防控,充实防控技术力量,确保防控实效。
(五)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及时进行总结
红火蚁的防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切实掌握红火蚁防控工作情况,建立红火蚁防控长效机制,摸清防控进度,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指定1名业务骨干作为联络员,负责汇总有关情况上报县红火蚁防控办公室(电话7530047 ,邮箱fs7530047@163.com)。
(六)强化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
加强对红火蚁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务求工作实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性质和影响程度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影响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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