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为了切实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xx市盐都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方案】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全文),供大家参考。
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区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制定《xx市盐都区重大动物疫病春季集中防疫行动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的防控方针,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为防控重点,统筹兼顾狂犬病、鸡新城疫、猪流行性乙型脑炎、猪链球菌病等动物疫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50天的春季集中防疫行动。通过此次行动,要使全区存栏畜禽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全部达到100%,免疫抗体群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辖区内规模养殖场免疫监管率达到100%,免疫档案、滤布二维码免疫标识使用率达到100%,畜禽产地检疫率达95%以上,畜禽定点屠宰场(点)检疫率达到100%,病害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二、时间安排
全区春季防疫集中行动从3月5日开始,至4月25日结束。具体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5日至3月10日,动员部署阶段,各镇(区、街道)开展宣传和动员,确定防控目标,制定本辖区春防行动方案,做好畜禽存栏数量及免疫状况的摸底调查,疫苗、耳标、消毒药品等防疫物资的计划申报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3月11日至4月10日,集中突击阶段,对辖区内所有应免畜禽进行免疫注射,全面落实免疫监测、消毒、检疫等各项综合防控措施;
第三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自查整改阶段,春防行动各项任务基本完成,镇(区、街道)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及时补免和强化免疫,并进行总结考核,申请区级验收。
第四阶段:4月26日至5月上旬,全区组织春防验收考核。
春防行动期间,实行行动进度周报制,各镇(区、街道)动物防疫部门要将每周的防疫进度上报到区畜牧兽医站。
三、具体要求
(一)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工作。各地要强化组织领导工作,围绕全年目标,落实动物防疫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注射。对于实行自免的规模养殖场,防疫机构要全程监管;散养户必须由乡镇统一组织小分队,集中行动,按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防疫目标和任务,确保辖区内存栏畜禽的免疫密度、免疫质量全部达标。
(二)及时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各地要根据免疫注射实施进度,制定免疫效果监测方案,安排抽样监测,及时分析和评估实际免疫效果。对于监测抗体水平不达标的,要组织进行强化免疫。
(三)开展消毒灭源行动。利用春防期间的集中行动,对辖区内的养殖场、屠宰加工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消毒灭源行动,切实有效杀灭病原。督促畜禽饲养场、屠宰加工厂、交易市场以及贩运等生产、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进行全面消毒。
(四)强化监督监管。要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进一步健全报检制度,大力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大畜禽准调、调入报检和隔离观察等制度的落实力度,严防外来疫情传入。严格执行病死畜禽“四不一处理”规定,病死畜禽实现100%无害化处理。
(五)抓好疫情应急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完善村级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情况,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采取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
(六)强化督查考核。各镇(区、街道)动物防疫部门要实行定点联系人制度,分片包干,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保证春防行动顺利开展,并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进度。市区动防办在春防行动期间将派出督查组对各镇(区、街道)进行进度督查。春防行动结束后,由镇(区、街道)先行自查通过,再向区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区动防办根据各地申报情况,组织对全区春防行动进行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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