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方案】白云区有序用电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01 21:40:04 来源:网友投稿

2016年白云区有序用电方案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的批复》(穗经贸函〔2016〕37号),为做好白云区2016年有序用电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供电缺口和困难,确保电力有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能源方案】白云区有序用电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能源方案】白云区有序用电方案(全文完整)


2016年白云区有序用电方案


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2016年广州市有序用电方案的批复》(穗经贸函〔201637号),为做好白云区2016年有序用电工作,应对可能出现的供电缺口和困难,确保电力有序供应,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的用电,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电力供需形势分析

2016年,预计白云区电网最高负荷需求为235.1万千瓦,同比增长7%。结合广州电网预测,预计2016年白云区电网电力供应形势相对平稳,无电源性负荷缺口,但仍存在局部电网、高峰负荷时段网络受限问题,同时部分线路和台区过载导致用电难局面依然存在。

二、总体工作原则

(一)优先保居民、保民生、保重要用户的原则

优先保障居民合法生活用电、党政机关、军(警)队、机场、铁路、码头、交通、电信网络、财税金融、医院、广播电视、学校、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以及相关市政基础设施等重要部门、单位的用电需求。

重点保障在2015年度对白云区经济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先进企业(待区政府公布后执行)以及市优保和A类企业、区规模以上B类企业用电,共同推动区内经济稳步增长。

确保含居民生活用电的公用线路持续供电,引导企业错峰用电,多用谷电,最大程度力争不实施限电拉路。

执行错峰的力度大小和先后顺序原则依次为:普通工业、C类企业、B类企业、A类企业、优保企业。恢复用电时则顺序相反。

(二)分类管理、择优供电、确保重点、注重效益的原则

积极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政策,在电力供应紧张时首先对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以及政府立案要求限电的企业、白云区违法建设、城中村“三小”企业等实施限制措施,尽量保障高效益低能耗重点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用电。同时综合客户对供用电合同的履行情况,对欠费等违约用电户依法依规处理。

(三)统分结合的错峰操作原则

采取市集中调控和分区操作相结合的办法,白云供电局根据负荷指标进行负荷平衡预测和控制;广州供电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采取集中调控手段,安排用电大户执行错峰措施。通过两个层面的操作,实现“确保安全、力保重点、互补有序和总体平衡”。

由白云供电局指挥的错峰执行对象:一是已安装负荷控制装置的工商业企业(不含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二是辖区内所有非负控工商业企业。三是白云区10千伏工业专线用户(详见附件1)。

由调控中心集中调控的主要对象为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大用户(详见附件2)。当我区已实施错峰措施但仍未达到电网安全运行要求时,由调控中心对110千伏及以上用户根据负荷缺额情况通知执行负荷控制方案,并监督执行。

(四)灵活安排的原则

白云供电局按照每日或一段时间预测的负荷缺口提前安排一定量的用户轮休,并在控制负荷指标的基础上,会同区科工商信局对有条件的企业依据其生产特性制定个性化避峰方案,实现灵活安排,合理错峰,削峰填谷,力减损失。

三、主要工作措施

当局部区域或高峰负荷,出现线路和台区过载,影响设备运行时,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电力有序供应,保障居民生活和重要单位的用电。

(一)实施范围

1.轮休执行范围:除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用户、10千伏工业专线用户、2015年受区政府表扬的优质企业名单(待区政府公布后执行)以及市优保和A类企业、区规模以上B类企业用电用户以外的由电网供电的全区所有工业企业。

2.错峰和避峰执行范围:全区所有由电网供电的工业企业;全区商场、酒楼、宾馆、写字楼等第三产业用户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二)组织和监督主体

建立以区科工商信局为主导,镇街、企业及白云供电局共同参与的有序用电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方资源,积极组织、协调和认真落实错峰用电的各项措施工作。

有序用电方案的监督主体为区科工商信局与白云供电局,区科工商信局与白云供电局共同组成有序用电检查小组,负责监督各企业按要求执行错峰用电。对拒不配合执行错峰、避峰和轮休用电的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用户,检查小组可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规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原市经贸委)《关于广州市有序用电监督检查实施意见》(穗经贸〔20121号)进行警告、强制错峰、安装负控装置和跳闸回路、停电限电等处理,并进行媒体曝光和批评。

(三)错峰预警信息发布及要求

调控中心根据电源供应及电网运行情况,分区域发布次日或一段时间白云区电网错峰预警信号。白云供电局在收到调控中心发布的错峰预警信号后,提前一天向所属用户发布次日或一段时间错峰预警信号及相关信息。各工商企业用户须指定用电责任人和联络员,加强与白云供电局营销部客服人员的信息联络,并根据电网供电情况及时调整生产和用电安排。我区电力平衡情况除由白云供电局通过手机短信发布外,也将通过广州供电局网站(https://95598.guangzhou.csg.cn)公布。全区电力平衡情况由调控中心也通过此网站公布:

1.当广州电网总量平衡,且电网未出现网络供应能力受限时,调控中心向全网发布绿色(白色)错峰预警信号,全网放开用电。

2.当广州电网电源供应紧张时,调控中心向全网发布黄色(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各区供电局提前一天向用户、用电责任人和联络员提前发布缺电信息,明确和及时告知工商企业每天执行错峰起止时间。

3.在全网总量平衡,但局部地区电网出现网络供应能力受限时,调控中心仅向网络受限地区发布黄色(红色)错峰预警信号,其余地区发布绿色(白色)错峰预警信号。

4.调控中心除发布电网错峰预警信号外,也负责于错峰当天向各区发布错峰执行信号。白云供电局在收到当天的错峰执行信号后立即通知有关用户执行错峰。调控中心负责监督各区负荷指标执行情况,并根据负荷缺额情况通知白云供电局执行相应的有序用电方案。

(四)全区有序用电分级分类错峰措施

根据我区今年的电力供应形势预测分析,虽然整体供电形势趋于缓和,但考虑出现极端气候、负荷增长高于预期、省内发电机组非计划停运增多、西电因来水异常偏枯或通道故障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2016年按出现8万千瓦最大电力缺口设置四级自觉错峰方案及分类操作措施。

1.工业企业用户。

工业企业为全区电力负荷平衡调控的主要力量。各种措施应保障企业(限电企业除外)每日谷期22:308:30(连续10个小时)能用网电进行生产,按照“有保有限”、“先自觉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线路侧强制错峰”的有序用电原则,严格敦促所辖工业企业按分类执行各项错峰操作措施(详见附件3)。

2.商场、酒店、办公楼宇等商业、非工业用户。

为有效控制夏季高峰期电网负荷,夏季负荷高峰时要执行节约用电和避峰措施:减少电梯运行台数,照明减半或者控制合适照度,无人办公区域关闭灯饰、空调、电脑等电器设备,避开用电高峰时段使用大功率设备等;并加大空调节电和改造力度,优化运行方式,采取中央空调错时运行,对冷水机组负荷进行限制等,有效降低电网高峰负荷。同时,冬季要注意不能过度使用暖气空调。

(五)超计划限电措施

当电网出现危急情况,上述错峰措施全部执行完毕仍未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时,调控中心可根据负荷缺额通知白云供电局执行《2016年白云区超计划限电序位表》(详见附件4)。同时,对于屡次不配合执行有序用电而被编入负控限电组的用户,可由白云供电局对其进行负控跳闸操作。若上述《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全部操作完毕仍未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时,将由调控中心进行事故限电。

调控中心负责监督供电局的限电操作,若发现未按要求先执行10千伏纯工业线路和工业专线超计划限电而对混合供电线路拉闸的,调控中心有权直接对该地区超计划限电线路进行限电操作。

(六)主配网设备及线路重过载应急限电措施

为应对部分110千伏线路和主变、10千伏线路存在的重过载风险,尤其是在设备检修或突发事故下造成的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的情况,以及受电网重点工程施工接入时转电影响,导致110千伏主变、10千伏线路过载等情况,调控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通知白云供电局执行《2016年白云区主网设备过载情况下10千伏馈线限电序位表》(详见附件5)和《2016年白云区10千伏用户高压室及配电变压器限电序位表》(详见附件6)。

(七)城中村重过载台区分类错峰措施

由于白云区电网受城中村用电供求矛盾影响,区内出现多个重过载公变台区(负载率80%及以上)。为了尽最大能力保障城中村居民用户在合法报装容量内使用电网电力,2016年将对重过载台区的非普工业用户和商业用户分类执行各项错峰措施;居民用户应自觉控制负荷,避免出现因超负荷行为影响自身正常用电情况。白云供电局将定期通过网站和媒体更新重过载台区名单,并以短信或书面等方式通知用户执行相应错峰措施。用户可通过网站或客户服务热线95598进行查询。

1.重过载台区非普工业用户。

白云供电局定期更新重过载台区清单,根据每个台区的负荷特性编制台区用户错峰轮休计划,并通过手机短信或书面通知等方式告知相关用户执行相应的轮休措施。重过载台区的工业企业在收到错峰轮休通知后,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在轮休日当天执行轮休,在非轮休日严格控制电力负荷,不得超负荷指标使用电网电力。

各村社负责监管辖区内公变台区的负荷使用情况,敦促辖区内公变台区的普通工业用户严格实行计划性轮休,确保公变台区用电负荷控制在变压器额定容量的80%以下。当公变台区超出额定负荷值运行时,白云供电局立即通知村社负责人,由负责人通知辖下所有普通工业用户停产,让电于民。

2.重过载台区商业用户。

重过载台区商业用户必须参与节约用电和避峰用电,严格按照白云供电局网站公告、手机短信等通知执行各项错峰操作措施,共同保障线路安全运行。

3.重过载台区居民用户。

重过载台区居民用户必须严格按照报装容量使用电网电力,严禁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热棒”、电炉等极易引起火灾的大功率设备。对于存在明显超负荷用电的用户,白云供电局将按其基本负荷(6kW)或原合同约定的报装负荷在表箱内加装带过流保护的空气开关装置,限制其超负荷的使用,保障供电线路安全。

(八)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的管理

区科工商信局会同白云供电局加强对我区用电户安全规范用电及对供电部门检查服务工作的监督管理,敦促各重要电力用户(重要用户名单见附件7)按照《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完善供电电源和应急电源配置,加强用电管理工作,完善电力事故应急制度建设;供电企业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务院《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广州市供电与用电管理规定》依法开展用户用电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危害供用电安全行为和事实,应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或发出《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电力用户接到《通知书》后仍拒不整改的,由区科工商信局进行通报批评,对于威胁电网安全的由白云供电局报请区科工商信局同意后,依法按程序中止供电。(《2016年白云区重要用电单位名单》见附件7)。

(九)保障我区各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新增用电要求

由区科工商信局会同区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及时收集新增用电项目信息,建立重点项目新增用电信息提前获取机制。白云供电局负责做好新增项目用电建设和重点企业用电的贴身服务,包括用电咨询、报装、电力设施建设和送电环节,指定人员贴身服务,确保项目投产用电,努力扩大用电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白云供电局根据错峰方案的安排对所辖有关用户填写《2016年广州市有序用电通知单》(详见附件8),送达用户,要求用户对回执加盖公章后签收,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通知单》内需明确该用户的错峰、避峰要求,以及具体轮休周期,并说明在实际错峰操作中,各项错峰的操作将以手机短信等渠道通知为准。对执行上述措施有异议的客户,可向区科工商信局和白云供电局咨询。

白云供电局须将所有用户回执复印件报区科工商信局和广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备案,确保回执回收率达到100%。若用户拒绝签收的,必须将名单报区科工商信局进行处理。

(二)错峰方案执行时,必须提前通知用户;暂停或解除执行要及时通知到户,并责任落实到人。通知形式采用电话、负荷控制系统广播、广州供电局网站(https://95598.guangzhou.csg.cn)、手机短信等方式。有关用户应向白云供电局登记联络手机号码,一旦号码更改,应及时更新,白云供电局应将登记的用户手机逐一核对,确保准确传递错峰信息。

(三)白云供电局负责做好有序用电的执行情况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科工商信局和广州供电局市场营销部。

(四)白云供电局运用计量自动化系统的监控作用,有效落实有序用电工作。原则上,参与轮休的负控工业用户的负荷指标应在考虑保留必要的保安负荷后,设置最低可用电指标;参与避峰的工业负控用户及商业等第三产业负控用户的负荷指标,应参考去年同季度的最高用电负荷和常用负荷水平为基础设定。负控用户负荷指标应每季更新,确保错峰措施合理有效。

此外,对未接入跳闸回路的负控用户,当发现其不执行有序用电规定时,第一次由白云供电局负控当值人员通过录音电话进行警告,第二次则按程序派检查组实施用户侧限电措施,并对符合条件的用户接入跳闸回路。对屡次不执行有序用电、蓄意破坏负控装置或限流开关,逃避错峰用电的用户,由白云供电局对具备跳闸条件的用户编入限电群组,在用电高峰电网紧张时,首先对该类用户进行限电操作。

(五)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包括优保和A类企业,应根据错峰用电要求和企业生产实际,制定错峰用电方案,合理调整生产班次,充分利用每日晚间用电谷期22:308:30组织生产。优保企业和A类企业须做好三班生产安排,并抓好节约用电工作,有条件的企业须实施晚间谷期生产,同时在电网紧张时按要求参与避峰用电。

(六)优先保供电企业和A类企业名单仍按2012年方案执行。优保企业和A类企业继续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广州供电局负责核定;B类、C类企业由区科工商信局会同白云供电局按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核定和管理。

(七)城中村重过载台区的非普工业、商业、住宅用户应在合法报装容量下使用电网电力,非普工业和商业用户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相应错峰轮休措施。对于存在明显超负荷用电的用户,白云供电局针对不同用户用电类别提出用电改造建议,建议用户通过“公改专”或“自筹资金建设台区”等方式进行用电改造。对于符合改造条件但拒不配合整改的用户,由白云供电局按其基本负荷(6kW)或原合同约定的报装负荷在表箱内加装带过流保护的空气开关装置,限制其超负荷的使用,保障供电线路安全。

(八)区科工商信局会同白云供电所做好城中村安全用电宣传,由城中村所属街道和村社在村社宣传栏等显著位置张贴《安全规范用电告知书》,引导居民安全规范用电,严禁居民用户使用大功率设备,坚决制止居民用户超负荷用电行为,保障电网设备安全运行。如发现用户使用“电热棒”、电炉等极易引起火灾的大功率设备,有序用电小组立即联系当地的村社治保办上门对其进行设备收缴和安全教育,及时防范火灾和人身触电事故。

五、其他说明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方案由区科工商信局会同白云供电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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