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方案】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时间:2023-06-03 09:10:10 来源:网友投稿

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对全省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苏交联〔2014〕1号)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分2批次开展集镇交通整治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方案


根据《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对全省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实行挂牌整治的通知》(苏交联〔20141号)的有关要求,我省将利用两年时间分2批次开展集镇交通整治活动,从而不断深化平安畅通县市、交通安全“四项示范”创建,促进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贯彻上级精神,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决定开展全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城镇化建设战略对集镇人居环境的新要求,以被列入全省第一批挂牌整治的5乡镇为重点,以点带面推动全市集镇交通整治的全面开展。张家港市塘桥镇、常熟市碧溪街道、吴江区盛泽镇以及太仓市浮桥镇、浏河镇要全面实现全省首批挂牌整治目标。各地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为全省第二批集镇交通整治打好基础,力争通过整治促使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打造一批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全面改善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促进农村公路集镇的交通设施齐全完善,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治理,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整治重点

(一)整治“四乱”,即:整治车辆乱停放、公路乱接口、商家乱搭建和经营乱占道现象。

(二)整治“三非”,查纠非法车辆上路行驶、非营运车辆从事营运活动和非法在公路两侧设置灯箱广告牌行为。

(三)整治“二不全”,整改集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全、路灯照明不全问题。

三、组织领导和部门分工

依托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成立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张跃进副市长任组长,张曙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其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共同参与。领导小组在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设整治办公室,专门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各市、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做好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秩序整治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各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做好非法营运车辆整治、非法在公路两侧设置灯箱广告牌行为整治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市、区做好对违章搭建的管理工作。

市市容市政管理局负责指导各市、区做好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的疏导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市国土局负责指导各市、区做好对违章搭建的管理工作。

市安监局负责做好对运输企业交通肇事、多次违法等行为的主体责任追究工作。

苏州工商局负责指导各市、区做好机动车销售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

市经信委、苏州质监局负责指导各市、区做好机动车生产企业的源头监管工作。

市农委负责指导各市、区做好农用拖拉机的源头监管工作,并会同公安部门开展对农用拖拉机违法行为的整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市、区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负责指导各市、区落实文明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托各自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负责本辖区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隐患排查。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积极组织乡镇(街道)以及公安、交通运输、市容市政、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对辖区公路集镇道路交通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存在“四乱”、“三非”、“二不全”现象的重点公路集镇道路要按照“一地一策”的原则制定相应整治方案,落实相应整治措施。

二是加强源头监管。工商、质监、农机等部门要联合制定长效管理监督机制,严格对机动车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督,坚决杜绝各种非法非标车辆向农村地区转移和蔓延。同时,安监等部门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运输企业交通肇事、多次违法等行为的问责力度。

三是加强秩序管理。一方面,要注重交通设施完善。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对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和缺损的路段,要积极筹措资金,按道路技术标准进行增设、维护和调整。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过境交通流量较大、道路沿线企业和职工上下班出行较多的集镇路段,要设置隔离护栏、路灯照明和安全提示设施;对流量较大的交叉路口,要安装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高清视频监控和电子警察;对途经集镇的国省道、县乡道,要依法定程序,科学合理开设搭接道口和中分带开口,减少交通冲突点,对一级公路设有中分带的应设置侧分带或机非分隔设施;中间带开口间距最低不小于500米,侧分带开口间距最低不小于300米,分隔花坛完好无破损无垃圾。另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在公路集镇道路上违规开设、私自开辟道口、中分带,非法设置灯箱、广告牌的违法行为,坚决撤并封闭和拆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要联合有关部门科学规划、高效使用集镇街区停车场地资源,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面包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及拖拉机、电动三轮车等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市容市政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街边店铺、垃圾箱(桶)的管理,对违章搭建、占道经营等违规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农贸市场、街边店铺出店经营等违规行为的查处;交通运输、公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载客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客运市场运输秩序。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认真做好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的宣传工作。针对占道集市、庙会的行为,要充分做好群众宣传工作并组织迁移,选择不影响干线公路交通的地点或者在路外划设固定区域,设置专门摊位,安装隔离栏,严禁占道经营、违章堆物;要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打造一批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在集镇农贸市场、居民小区、商场、工地等人员集散地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发放宣传资料,重建广播系统,抓住农村婚丧嫁娶、赶集庙会等群众集中出行的有利时机,主动开展交通安全提示服务,呼吁群众自觉抵制“四乱”、“三非”、“二不全”等违法行为,提高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整治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并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分解细化任务,狠抓措施落实,确保整治到位。

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各地宣传(文明办)、公安、交通运输、市容市政、安监、农机、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管委会)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组织联合执法和异地交叉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交通安全宣传,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公安、交通运输、市容市政、安监、工商等部门要联合建立突出问题、重点隐患滚动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对需要整治的项目,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提出针对性整治意见后,要逐一落实责任部门、责任人员和经费渠道,并跟踪督办,定期组织“回头看”,限期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强化分析研判。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要联合建立交通安全影响评估工作机制,对集镇路段批准的建设项目、道路基础设施配套情况以及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要组织交通安全分析评估、研判,着重从源头上分析哪些环节可能对当前和今后的交通安全造成影响,从而采取针对性预防整改措施。

五是强化“四同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使用工作机制,公安机关要主动参与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设置和验收工作,及时发现道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治理。

六是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掌握辖区整治情况,并将有关情况报送至市重点公路集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奕星;联系电话:65117291130637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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