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方案】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3-06-03 10:30:05 来源:网友投稿

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方案】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法制方案】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范文推荐)


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精神,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省政府令第184号)、《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省政府令第185号)的规定和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依法行政考评方案(2015年度)>的通知》(汕府办函〔20161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开展2015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考核促落实、以考核促规范,全面规范行政行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提高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考评主体和考评组的组成

(一)考评主体

全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的考评主体是区政府。区政府委托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2015年度全区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局)负责承办依法行政考评工作日常事务。

(二)考评组的组成

1.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临时抽调人员并邀请有关单位派员组成6个考评组,具体承担实地考评等考评工作。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区府办、监察局、审计局、法制局各安排1名领导,邀请区委组织部、区依法治区办各安排1名领导担任组长各带领l个考评组;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计局、法制局各安排1名领导分别担任副组长;从区府办、编办、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审计局分别抽调1名股级干部,从区府办有关股室抽调若干名同志作为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工作。

2.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区政协社会法制委工作人员各1名作为考评组成员参加考评工作。

3.各考评组具体人员组成及其所承担的具体考评任务另行安排。

三、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镇(街道)和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有关机构共54个单位。分三类进行考评:

1.第一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13个)。分别是:文光街道办事处、城南街道办事处、棉北街道办事处、金浦街道办事处、海门镇人民政府、和平镇人民政府、铜盂镇人民政府、贵屿镇人民政府、谷饶镇人民政府、河溪镇人民政府、西胪镇人民政府、关埠镇人民政府、金灶镇人民政府。这13个考评对象适用《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见附件1)进行考核评分。

2.第二类: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机构(共31个)。分别是:区发展和改革局(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规划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民防空办公室)、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环境保护局、城市综合管理局、海洋与渔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民族宗教事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旅游局、体育局、公路局、房地产管理局、畜牧兽医局、港口管理局。这31个考评对象适用《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

3.第三类:行政执法任务较轻以及以行政协调和内部监管为主要职责的区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有关机构(共10个)。分别是:区监察局、审计局、统计局、法制局、外事侨务局、档案局、打私办、台湾事务局、信访局、保密局。这10个考评对象参照适用《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进行考核评分。

对第一类、第二类和第三类考评对象(共54个单位)实施全面考评,首先由考评对象进行自查自评,然后由区政府派出的考评组进行书面审查和实地考评,同时进行社会评议。

社会评议工作由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国家统计局潮阳调查队另行组织实施。

四、考评内容及分值

(一)考评内容

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以2014年度考评结果为基础,继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针对我区依法行政工作薄弱环节。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具体内容及项目分值详见《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一》(见附件1)、《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行政系统内部考核评分表二》(见附件2)。

2015年度考评针对的时间段为201511日至1231日;其中涉及的案件数量统计等的时间段有专门规定的,按其规定起止时间计算。例如,按照行政复议案件统计规定,对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的考评时间段为20141211日至20151210日。

(二)考评分值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2015年度区依法行政考评按百分制计分。54个实施全面考评的考评对象,由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和社会评议分别按百分制计分后,按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占70%、社会评议得分占30%的比例相加,然后加上加分扣分计算最终得分,即: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70% +社会评议得分×30% +加分扣分=最终得分。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考评组评分为准。

五、考评方法

根据《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我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采取行政系统内部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上级考核与考评对象自查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查相结合进行。

(一)实施全面考评的考评方法

1.实施全面考评的各考评对象应当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其依法行政状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具体内容应包括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对照评分表中“问题清单”检查情况、自评得分情况及理由、加分扣分情况等内容,并附相应的评分表评分情况。有加分或者扣分情形的,应列出加分扣分情形并填报《汕头市潮阳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加分扣分项目评分表》(见附件3)。自查自评报告应在201625日前报送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径送区法制局)。

2.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自查自评报告后,将自查自评报告送相应的考评组。由考评组对考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书面审查,然后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考评组实地检查和考评时,可以先听取考评对象的自查自评情况汇报、核查自查报告内容涉及的有关书面材料,重点对照评分表所列“问题清单”进行考核,凡是存在清单所列问题的,扣除相应的分值。“问题清单”总分100分,扣除未得分分值后的得分为各单位内部考核得分。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以考评组考评得分为准。考评对象自查自评的得分,不作为内部考核得分的依据。

3.考评组对区府直属有关单位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实地考评时,抽查该单位的行政执法队伍(或机构)的行政执法卷宗。

4.实施全面考评的31个执法任务较重的考评对象的考评得分,区别于10个执法任务较轻的考评对象的考评得分,不作简单的对比,分别确定考评等次。

(二)考核评分有关事项处理办法

1.关于指标没有对应工作内容的处理问题。考评对象通过自查自评,认定某项指标没有对应工作内容的(比如没有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案件、行政执法案件等),应当在自查报告和评分表中予以说明。考评组实地考核时,将对考评对象所述情况进行核实。除第三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未能提供决策档案证明已开展相关工作一律不得分外,其他部分的指标经核实确无相应工作内容的,视为不存在问题,不作为未得分事由。若考评组核实发现存在相关工作内容,以考评组认定结论为准。

2.考评组评分表的填写。考评组对考评对象进行评分时,由考评组全体成员各填写一份评分表,然后由考评组综合研究确定考评对象行政系统内部考核的得分、填写考评组综合评分表并由组长签名,交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六、考评步骤和时间安排

1.自查自评(201625日前完成)

各考评对象根据本《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于201625日前以正式的书面文件,将自查报告连同评分表评分情况、加分扣分评分表项目评分情况一式六份报送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有关报告的电子文档发送到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cyqfzj@163.com)。

2.社会评议(2016226日前完成)

区政府委托国家统计局潮阳调查队实施社会评议。社会评议采取社会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

3.书面审查以及实地检查考评(2016226日前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考评对象报送的自查报告进行书面审查,并由考评组对全面考评的对象的依法行政状况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各考评组负责考评的对象以及进行实地检查和考评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综合评审(2016310日前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行政系统内部考核得分、社会评议得分以及加分扣分情况计算考评对象的最终得分,按照《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确定考评对象的考评结果等次,并将考评结果告知考评对象。

5.考评结果复核(2016320日前完成)

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评结果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考评对象。

6.考评结果通报(20164月底前完成)

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结果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在行政系统内部通报考评结果,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考评对象予以表扬,对评定为一般等次并且考评综合得分未达60分的考评对象予以批评,并将考评结果报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抄告区纪委和区委组织部,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7.迎接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区的检查(以市正式通知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意义。各考评对象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担负起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事求是,客观评价。各有关单位自查自评必须实事求是。各考评对象必须严格对照评分表中的“问题清单”开展自查自评,实事求是、客观如实地进行自我检查和评分。对自查自评不实事求是,自查自评得分与考评组考评得分以及社会评议得分差距过大的,视为未认真配合开展考评工作,在扣分项目中扣分并予以通报;对提供不实材料、虚假材料的,相关考评内容得分按零分处理,通报有关弄虚作假情况,并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狠抓落实,积极迎考。各考评对象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步骤,认真准备、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除配合区自身的考评之外,认真做好迎接上级政府对我区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准备工作。

(四)严明纪律,认真考核。考评组工作人员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本《方案》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步骤,逐项检查,务求全面、真实、准确。要严格遵守廉政建设和厉行节约等相关纪律规定,轻车简从、务实节俭。

鉴于省政府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评方案尚未正式下发,如有新情况、新要求,将另行下发通知。各有关单位在开展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法制局)联系,共同研究,齐心协力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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