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

时间:2023-06-03 16:20:05 来源:网友投稿

未央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按照《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规定要求,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一、行动目标全面贯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未央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仅供参考)



未央区今冬明春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方案


按照《西安市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规定要求,为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努力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PM10污染减排为主攻方向,以煤、尘、车、烟污染控制为重点对象,以严、细、实、准为工作要求,全力打赢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力争全区冬防期间优良天数不少于6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多于18天,PM10月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以上。

二、时间安排

按照全市统一规定,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20161115日开始,至2017315日结束,共121天。

三、主要措施

(一)坚决遏制扬尘污染

1.冬防期,除地铁、抢修抢险、市政应急工程及市政府批准的重大民生项目外,严格执行“禁土令”,在建工地原则上停止开挖、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暂停渣土清运审批。确需进行涉土作业的,由辖区街道办(管委会)根据施工性质,分别向区建设和保障局(建设工地)、区城市管理局(出土、拆迁工地)提出申请,经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审核、报市领导同意后方可准许施工,并需报市治污减霾办备案待查。

牵头部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2.凡允许进行涉土作业的,发现未按要求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一律停工并限期整改。在整改到位后,经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治污减霾办复查合格,报市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治污减霾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凡未经审批备案擅自进行涉土作业的,在责令停工的基础上,予以上限处罚,并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系统。

牵头部门: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建设工地)、区城市管理局(出土、拆迁工地)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3.经同意的施工工地在进行渣土垃圾清运时,必须使用全密闭型渣土清运车辆,并在城管执法人员和容貌监督员的现场监督下作业,全面落实周边300米范围内道路保洁责任和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4.严查严管渣土清运车辆。区城市管理局必须落实每晚夜查制度,在现有检查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增设检查点位,增强执法力量,采取设卡检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渣土清运车辆实施全过程、高强度的监管。凡发现高尖装载、带泥上路、沿途抛洒、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车辆,一律予以查扣,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倒查追究车辆所属营运车队和驶出工地建设施工方的责任。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5.在气温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天不少于四次冲洗、吸尘保洁、喷雾降尘;每周对二类以上道路、隔离带、防尘带、绿化带至少进行两次大冲洗;当连续一周无有效降水,或遇到不利气象条件时,组织开展大擦洗活动;每晚2000—次日600,对渣土清运通道开展不少于3次的吸附式冲洗保洁作业,对允许涉土作业工地周边道路进行不间断冲洗保洁。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6.每月对全区城市主要道路、渣土清运通道保洁情况(PM10浓度)至少进行1次监督抽测,结果纳入当月城市治理(治污减霾)考核。

责任单位:区治污减霾办

711月底前,完成全区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的规范整治任务,并按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要求,逐一检查验收,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改。对今年已清理取缔的砂场加强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牵头部门:国土未央分局(砂场)、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两类企业)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二)全面整治原煤散烧污染

凡建成区内(按市政府无煤区划定)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全部改用天然气、电、油、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凡未纳入洁净煤配送网络体系内的煤炭经营场点,一律予以取缔。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原煤散烧整治)、工商未央分局(体系外煤炭经营场点取缔)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三)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

1.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要求,严格执行机动车禁、限行措施。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

2.以早市、夜市、集贸市场、三环沿线、绕城高速出口以及柴油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重点区域,以泔水车、轻型货运车、低速载货车、物流运输车、垃圾清运车、城际客运车等车辆为重点对象,上足力量,多措严查,对检测发现的“冒黑烟”车辆和超标排放车辆,予以依法处罚、强制维护,营运车辆停止营运,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

牵头部门:环保未央分局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

3.严格落实无标车禁行,黄标车、货运车、低速载货车及摩托车限行管控措施,对违反禁、限行规定的从严查处。

责任单位:交警未央大队

(四)综合治理有机废气

1.对全区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设施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油气回收设施规范使用。对不正常使用回收设施的单位依法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予以封枪收证、停业整改。

责任单位:区经贸局(加油站)、区安监局(储油库)

21215日前,对全区汽修行业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安装、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责令停业整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经营。依法关停取缔露天喷漆汽修经营点。

牵头部门:区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3.对未安装或不正常运行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经营户,责令停业整改并予以处罚;对油烟治理不到位的单位集体食堂,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4.加快推进全市烧烤摊点规范整治工作,20161231日前,完成13个烧烤集中经营示范点建设任务,2017630日前,全面完成规范整治任务。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五)全力控制焚烧燃放污染

1.以社区(村)为基本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冬防期坚持每天对辖区焚烧秸秆、垃圾、树叶、废旧物品等行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坚决遏制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凡市级层面检查发现焚烧“冒黑烟”污染问题的,一律在当月城市治理(治污减霾)考核中予以加倍扣分。

牵头部门: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2.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不燃放烟花爆竹;发挥社区(村)、公安派出所、网格员力量,加大对日常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控力度,凡发现单位、企业和个人违法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要及时制止,依法依规处罚,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牵头部门:区文明办(宣传引导)、公安未央分局(日常监管)

责任单位:环保未央分局、区城市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六)铁腕开展监督执法

1.依据《未央区城市治理专项工作月度考核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严格实施考核和问责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落实冬防措施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治污减霾办

2.区治污减霾办牵头成立综合督导组,强化冬防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坚持问题移送、重点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责任单位:区治污减霾办

3.环保、城管、建设、城改、经贸、国土、工商、交通等区级牵头部门,分别组建专职专项督导检查组,坚持不间断地开展督导检查活动,每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并抄送区治污减霾办,纳入当月城市治理(治污减霾)考核。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区治污减霾办

4.严厉打击各类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对偷排偷放、超标排污、逃避监管、屡查屡犯等违法企业,依法高限处罚,责令停工、停产、停业整改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违法企业,实施按日计罚;情节严重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5.积极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建立环境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实施司法联动执法行动,提升环境执法的震慑力。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

(七)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制定下发《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配套制度文件,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牵头部门:区治污减霾办、区应急办

责任单位: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大兴未央管委会、北客站地区管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治污减霾办、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和理顺治污减霾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落实一名领导专职负责治污减霾工作,配强配足治污减霾工作力量,增强基层环保队伍力量,在资金安排、执法装备、能力建设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冬防期,要坚持形势分析,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督责,上足措施防控,节节发力推进,全力推进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二)层层压实责任

冬防期,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抓、部门牵头、属地管理”的责任制,逐级包抓,逐级负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抓,每个环节有人盯,每个细节有人管。各级包抓领导每月至少到包抓单位开展一次工作督查,查看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区级部门按照“管行业就要管环保”的要求,采取示范引领、检查督导、现场办公、重点督办、考核评比、激励奖惩等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好行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监管责任;各级包抓干部每周至少到包抓片区开展一次实地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督促冬防措施落实。各级都要建立工作台账,做好包抓督导工作记录。区政府督查室每月对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督查,并通报督查结果。

(三)强化舆论宣传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本部门、本辖区冬防工作开展情况,宣传积极治理的典型单位,曝光突出的污染问题,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以各种形式将治污减霾工作宣传到学校、社区、企业、机关、乡村、家庭,真正形成“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关爱环境、保卫蓝天,同防同治、全民参与”的冬防大格局。

(四)及时报送信息

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于每周五上午12点前,以电子版形式向区治污减霾办报送本单位周工作动态(电子邮箱:wyqzwjmb@163.com)。由区治污减霾办汇总整理后,上报市治污减霾办、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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