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二O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千阳县二O一六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供大家参考。
千阳县二O一六年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我县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省、市关于做好201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概况
我县地处宝鸡市北部,地质构造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千河地堑,构造断裂发育,曾多次发生地质灾害。止2015年3月底前,全县排查确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5处,涉及6个镇,其中按灾种分为:滑坡隐患点16处,崩塌隐患点8处,地裂缝1处;按规模分为:巨型1处,大型9处,中型10处,小型5处。威胁389户1497人,房屋2347间,耕(林)地2267 亩,牲畜569 头,果园 201.5亩,道路8.5公里,学校 2 所,省级文物保护点1处,农机66台,水渠600米,水井2眼,高压300线米,奶站1处。从调查情况看,我县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广,局地密集,危险点较多,影响因素多,发生频率高,具有极大的危害性,特别是在主汛期,随时可能出现突发性、群发性地质灾害,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刻不容缓。
二、地质灾害分布状况
全县地质灾害分布较为广泛,主要表现在千河谷地两侧,构成了局部性灾害密集区和条带状灾害密集带。其中:崔家头镇3处、南寨镇3处、城关镇9处、水沟镇5处、草碧镇4处、高崖镇1处。
三、地质灾害防治目标任务
1、突出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继续完善和规范群测群防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点的监测责任,加强监测和预报,提高预报成功率,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伤亡事故。
2、加强巡回检查,消除灾害隐患。各镇要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对辖区灾害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落实各项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时发现和排除地质灾害隐患。
3、积极落实治理和避让措施,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千阳县“十三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安排,完成部分地质灾害点的综合防治和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群众的搬迁工作,努力为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地质环境。
四、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我县2016年总降水量约为650mm
左右,偏多一到二成,年平均气温为12—13℃左右,属正常年份。今年汛雨预计将出现在6月下旬,偏早,汛期将有大风、冰雹、局地暴雨等灾害性频发天气,因此,各镇、各部门要坚持日常防范与重点防范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重点抓好汛期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五、防治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夯实工作基础
为了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水利局、教育体育局、卫生计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扶贫开发办公室、文化广电局、供销联社、千阳供电分公司、邮政千阳分公司、气象局、电信千阳分公司、移动千阳分公司、联通千阳分公司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决策、协调、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1、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事
务,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防治方案的编制及组织抢险等工作,负责灾民安置的土地使用等工作。
2、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灾民的安置和救济工作。
3、县公安局: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4、县财政局:负责保证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预算,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开展。
5、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灾害发生时组织抢修公路,确保交通不中断,优先运送抢险物资,并负责对公路交通沿线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进行监测、预报和防治,确保过往车辆、行人的安全和道路畅通。
6、县农业局:负责灾民恢复生产等工作。
7、县水利局:负责储备足够的抢险物资,地质灾害发生时及时组织抢险,负责灾民的人畜饮水等工作。
8、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对各类中小学校舍周围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监测,负责灾害发生后的师生组织及灾后复课等工作。
9、县卫生计生局:负责灾后防疫和灾民伤病救治等工作。
10、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灾民重建家园的规划设计、方案制订等工作。
11、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供销联社:负责保障必要的
抢险物资的储备、供应。
12、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做好灾区群众搬迁所需扶贫资金的保障工作。
13、县电力局:负责保证城乡供电,提前做好抢修准备,保证地质灾害发生期间供电正常。
14、县邮政局、电信千阳分公司、移动千阳分公司、联通千阳分公司:负责保证在地质灾害发生期间邮政、通讯畅通。
15、县气象局:负责暴雨和异常天气的监测和预报,按时向国土和水利部门提供长期、中期、短期气象预测,坚持汛期每日报告制度。
16、县文化广电局: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各镇、各灾害点防范区的村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将责任落实到人。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作,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特别是国土、水利、气象、交通运输、财政、住建、民政、扶贫、邮政、电信等部门要密切联系,协同工作,共同做好各项防范、应急等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灾意识
各镇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灾害防治
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三)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和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值班名单报县防滑办备案)、险情巡查和灾情速报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地质灾害发生时预警信号、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医疗救治、疾病控制等应急方案,一旦发现或发生险情要及时上报,并按“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机构,采取有效措施,迅速组织危险区人畜撤离到安全地带,情况紧急时,应强行组织疏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落实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监测预报
群测群防是防治地质灾害的主要手段。各镇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详见附表)要落实镇村责任人和监测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发放“明白卡”,制定辖区内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实行动态监测,各镇要将灾害隐患点“明白卡,防治方案”于4月底前报县防滑办备案;监测记录每月5日上报上月监测结果(报县防滑办)。层层掌握有关信息,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各镇要加强灾害隐患的排查,一周至少排查1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新增隐患点、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规范人为活动,遏制诱发地质灾害
各镇及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依法管理,加大有关工程活动的规范管理,坚决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一方面,要加强新建项目的管理,做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城镇和村庄新区建设,在项目论证选址阶段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另一方面,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施工,坚决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诱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防治工作原则,由责任单位负责予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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