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提升全市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水平,着力维护“湖州制造”形象,固守质量安全底线,根据《浙江省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吴兴区织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湖州市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湖州市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提升全市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水平,着力维护“湖州制造”形象,固守质量安全底线,根据《浙江省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吴兴区织里镇被列为纤维制品集聚区,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总局、省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三强”战略和“工业强市”建设,按照“政府推动、市场引导、社会共治”的原则强化纤维制品集聚区质量监管,实现纤维制品产品质量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产品标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不符合有关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质量违法行为;重点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虚假、欺诈标识等违法行为;落实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指导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范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产品标识抽查符合率达到90%以上(不包括吴兴区);吴兴区纤维制品规模企业产品标识抽查符合率达到80%以上,三年内达到90%以上;纤维制品集聚区产品标识抽查符合率力争每年提升20%以上,三年内达到80%以上。
三、主要内容
根据省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针对吴兴区织里镇纤维制品标识问题突出的现状,本次专项整治重点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一)再次组织排查摸底。吴兴区局要在2014年调查摸底及整治的基础上,再次组织辖区内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产业产品种类、企业数量及产品标识质量等情况的排查,摸清底数,力争不留死角,并填写《浙江省纤维制品产业生产加工集聚地生产企业信息汇总表》。其它县区局根据辖区内纤维制品生产加工产业状况参照开展。(各县区局负责)
(二)组织开展宣贯培训。针对纤维制品生产企业普遍存在产品标识问题及质量管理基础薄弱的现状,各县区局要组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以及标识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宣贯,企业增强法制意识和质量意识,督促企业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通过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进货验收制度等措施提高产品质量。(各县区局牵头、市纤检所配合)
(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县区局应在地方政府支持下,强化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合作联动,形成协调有序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联合开展监督检查与执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标识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合理引导社会舆论导向,逐步加大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责任意识,着力推动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各县区局牵头、市纤检所配合)
(四)组织专项监督抽查。市局将根据各县区上报的情况,组织相应的纤维制品专项监督抽查,合理安排产品种类,提高抽样的针对性。同时,通过市场反溯等手段,将电子商务与传统市场反映的标识等质量问题追溯到辖区内生产企业的监督中,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各县区局也要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纤维制品产品监督抽查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依法予以公开通报。(市局、各县区局负责,市纤检所配合)
四、工作步骤
本次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分别为组织部署阶段、综合整治阶段、巩固提高阶段、考核评估阶段。
(一)组织部署阶段(2015年3月-4月)。部署开展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各制定具体的产品标识整治工作方案。吴兴区作为纤维制品产业重点区域,要将整治方案报市局监督稽查处备案。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5年4月-7月)。根据产品标识整治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区域内纤维制品生产企业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产品标识质量情况的排查工作。摸清底数、了解产品标识现状,通过监督抽查、执法检查、市场反溯、宣贯培训、信息公开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产品标识整治规范,推动企业走质量强企之路。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5年8月-10月)。及时对阶段性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大胆创新,提升整治工作的有效性。市局将组织召开整治工作阶段性研讨会,针对集中反映的问题适时开展产品标识专业知识讲座。
(四)考核评估阶段(2015年11月20日前)。省、市两级将组织对各地整治工作方案的落实情况和整治效果开展检查,发布纤维制品产业集聚产品标识分析报告,通报产品标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纤维制品的质量问题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纤维制品产品标识质量整治行动是质量惠民活动的重要举措,各县区局要切实加强对纤维制品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实施方案,既要行之有效,又要量力而行,以取得实效为目的,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指导,抓好落实。此项工作涉及纤维制品专业监管,技术要求高。市局将加强对纤维制品生产加工集聚区所在县区局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纤检所要积极配合,做好技术支撑,协助行政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三)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作,通过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认真总结,报送信息。信息报送的重点是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重要措施、存在问题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各县区局要加强与市局的沟通联系,确保信息报送及时畅通,特别是对于重大问题、突发事件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市局。请各县区局分别于4月20日、7月10日、10月30日前将《纤维制品产品标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浙江省纤维制品产业生产加工集聚地生产企业信息汇总表》及上半年方案落实情况阶段性总结、全年工作方案落实情况总结以书面及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市局监督稽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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