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佛山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05 15:30:08 来源:网友投稿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为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一、工作目标总体目标:按照“全覆盖、明情况、抓重点、落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佛山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佛山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精选推荐】


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行动方案


为强化环境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及时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安全和群众环境权益,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按照“全覆盖、明情况、抓重点、落责任、强监管”的工作目标,逐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市督查、区检查、镇(街道)巡查、村(居)协查、社会监督”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体系。

具体目标:通过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逐一明确监察责任人,建立立体化的环境监察网格。结合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工作,将监管责任延伸到行政村(居)及自然村小组,建立扁平化的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通过招募环保监督员、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等,营造“人人都是环保监督员”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格。

二、主要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环境监察网格按区、镇(街道)两级属地管理、逐级落实,行政处罚权限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按村(居)委会、自然村小组分级管理、逐级落实。社会监督网格化管理主要在环境监察网格内组织开展。

(二)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所有重点污染源均应纳入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重点监察国控污染源、省控污染源和其他纳入环境统计的污染源。所有村级工业企业、河涌均应纳入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重点整治产生及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逐步增加环保监督员,实现每个环境监察网格都配置监督员。

(三)差别监管,分类整治。根据污染源的排污现状、环保守法、环境风险等情况,分类实施差别化环境监察。根据“清理淘汰一批、整治提升一批、强化监管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村级工业企业整治。根据义务监督、环境信访、有奖举报的内容,分类、分区、分部门开展处理。

三、工作内容

(一)深化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1.划分监察网格。

每个镇(街道)合理划分若干网格,每个网格形成封闭的区域;在镇(街道)网格基础上,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划分若干个区级网格。每个网格落实监察责任人至少两名,各级网格应明确监察企业、监察责任人、联系方式以及监察频次。

2.落实监察责任。

全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应的环境监察任务,并接受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督查、指导,每年按10%的比例对国控、省控污染源开展飞行抽查,并结合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处置抽查其他污染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区、镇(街道)环境保护部门承担日常环境监管执法责任,要加大现场检查、随机监察力度,国控污染源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省控污染源每季度监察不少于1次,其他纳入环境统计的污染源每半年监察不少于1次,其他污染源监察频次由各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各区要以2014年环境统计污染源名单为基础,确定纳入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企业名单,按照监察频次要求,明确区、镇(街道)环保部门的分级管理责任、监察分工。

3.明确工作任务。

网格责任人员应按要求开展日常监察,健全监察档案,掌握网格内污染源分布情况,熟悉主要环境敏感区域和环境风险隐患,做到清楚生产工艺、污染物治理流程、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环节“四个清楚”。具体工作任务包括:(1)重点污染源和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2)环境违法行为查处(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后督察等);(3)环境信访案件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置;(4)宣传环保执法有关政策和动态信息管理要求;(5)其他环境监察工作。

(二)开展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

1.划分整治网格。

按照地域界限、村级工业企业集聚程度等,将行政村(居)划分为若干个网格,网格责任人由村(居)委会干部、自然村小组负责人组成。按照“谁受益、谁负责”原则,由村(居)委会、自然村小组按照每30个工业企业配置1名专职环保协查员,各村(居)委会、自然村小组的专职环保协查员数量不应少于1名。

2.落实网格整治责任。

网格责任人负责全面排查网格内企业情况,厘清物业租赁关系、权利义务关系等,建立工业企业名录;提供集体建设用地分布图和村级工业区分布图,对所有村级工业企业全面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企业办理和完善审批、验收等环保手续,对环保手续不完善且污染较严重的企业,应配合区、镇环保部门进行整治;推进企业基础信息公开,在村级工业区显眼位置、村(居)前公示企业情况图表;探索建立环保责任制度、村干部责任包干制度和村民环保自治制度等。

专职环保协查员负责对网格内所有的村级工业企业和河涌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向所在的镇(街道)环境监察网格责任人反馈违法排污信息,提出联合执法要求。具体的巡查频次、巡查要求由各区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三)启动社会监督网格化管理

1.广泛发动社会监督。

招募若干环保监督员,分布在每个环境监察网格内,同时畅通投诉和举报、监督和曝光渠道,发动群众对网格内企业及排污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推动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2.社会监督内容。

1)义务监督。环保监督员可开展:一是举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二是举报环境保护职责履行、工作作风等存在问题;三是监督排污单位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四是监督环境保护政策措施执行,参与环保重点工作督查、督办;五是留意潜在的环保信访事件;六是提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七是积极配合做好公众环保宣传;八是参加市环委办组织的会议和活动。

2)环境信访。群众可反映各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

3)有奖举报。群众可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违法使用黑烟车。

3.社会监督流程。

环保监督员通过提供视频、录音、照片等证据材料,以专线电话形式向市环委会反映;市环委会统一受理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转交市直部门,市直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分派相关区对应部门接收办理;环保监督员监督事项的办理接收部门对应市受理日期在两周内完成办理,并将办理结果书面反馈环保监督员;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向环保监督员做出解释。

群众可通过信件、邮件、电话(1234512369)、网络、微信等渠道进行环境信访,经受理后通过市、区、镇(街)统一的环境信访投诉平台分派给环境监察网格责任人处理,处理时限、反馈要求等按照《环境信访办法》执行。

群众可通过电话(1234512369)进行有奖举报,举报认定、处理时限、奖励金额等按照《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奖励暂行办法》《佛山市公众举报违法处置工业固体废物行为奖励办法》和《佛山市公众举报黑烟车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四、工作步骤

全市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分两年、三阶段逐步推进:

(一)准备阶段(201589月)

各区要结合实际制订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各区、镇(街道)要逐级科学合理划分环境监察网格,编制环境监察网格地图,列出污染源名单,明确监察级别和频次,落实责任人员和相关工作要求,同时要结合村级工业区摸底调查成果,指导村(居)委会开展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划分整治网格,编制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地图,列出企业名单和河涌名称,明确责任人和专职环保协查员。请各区于2015920日前向市环境保护局报送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责任表、环境监察网格划分示意图,并同步报送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责任表及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划分示意图

市环委会统一招募首批环保监督员,启动社会监督工作。

(二)实施阶段(20151012月)

根据准备阶段的工作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

各区按照要求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并强化日常环境监察,规范现场执法,按要求做好笔录、记录、月报等工作;市环境保护局结合环境保护专项执法监察和稽查工作,对各区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逐步完善佛山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探索通过移动执法系统开展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

各区全面实施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专职环保巡查员开展企业和河涌巡查工作;区、镇(街道)通过现场办公、联合执法等方式,协助解决整治中的问题;探索对各村开展环境保护责任制绩效考核。

市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逐步招募环保监督员,宣传发动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受理并分派处理各类环境信访和有奖举报。

(三)提升阶段(2016年)

总结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分析存在问题、评估工作成效、完善各项制度、提升监管效率。

开展佛山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二期建设,逐步推动移动执法系统向区、镇(街道)环保部门延伸,推动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信息化。

持续开展村级工业区“一村一策”环境整治工作,逐步解决村级工业企业污染问题,推动村级工业区环境整治网格化管理长效化。

按照环境监察网格面积、污染源数量合理配置环保监督员,逐步形成全民参与氛围,推动社会监督网格化管理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制订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要加大经费投入,确保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要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取得实效。

(二)实行动态监管。各区要建立完善“一源一档”动态监管档案,实时动态更新网格责任人,确保责任到人;加强信息调度,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反馈结果。

(三)强化工作培训。各区要组织环境保护业务培训,环境监察人员、专职环保巡查员必须逐级定期培训;要加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指导企业加强内部环境管理,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四)加大宣传发动。各区要向社会公开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具体实施方案,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成效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监督环保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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