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方案】长海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大国土房屋发〔2015〕34号)要求,结合我县2014年地质灾害防治情况和气象部门2015年度气候趋势预测,特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
我县的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等。根据汛前调查结果并经专家确认,2015年我县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其中崩塌55处,滑坡10处。主要分布区域:大长山岛镇19处;小长山乡9处;广鹿乡6处;獐子岛镇24处;海洋乡7处。查明受威胁人口971人,受威胁财产约1.9亿元。目前大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处于稳定状态,但个别地质灾害隐患点仍有发展趋势。如巡查发现大长山岛镇三盘碾社区梦花园西侧滑坡影响范围内的房屋出现新的裂缝,威胁增大。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据气象部门预测,2015年我县主汛期在6、7、8月份,季降水量为310—360毫米,其中6月份略多,7、8月份略少;9月份降水量为90—100毫米,比多年平均值少1—2成。今年我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在6月份至9月份。
三、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及威胁对象
2015年度我县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65处,其中县级地质灾害隐患点8处。
(一)长海县东山南侧斜坡崩塌隐患点。该隐患点于1996年汛期发生第一次崩塌,崩石将县法院一楼法庭外墙砸破;之后,该处隐患点每年均发生局部碎石少量下滑现象,目前斜坡呈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易发生滑崩,威胁坡下5栋行政机关办公楼,受威胁人200人,潜在经济损失1.5亿元。
责任单位: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国税局。
防治措施:工程治理、监测预警、避让。
(二)大长山岛镇城岭村老网厂南海陡坡崩塌隐患点。该隐患点坡体中上部有凌空岩石且风化严重,呈不稳定状态,2012—2013年连续两年局部发生滑坡,滑坡碎石泥土阻断养殖户进出通道,目前斜坡呈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易发生滑坡和崩塌,威胁坡下养殖户13户、3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
(三)大长山岛镇三盘碾社区梦花园西侧滑坡隐患点。该滑坡隐患点于2006年汛期因强降雨斜坡发生蠕滑变形,坡体下错。坡上分布的5排居民住宅,因坡体滑动而产生坡上住宅房屋墙体开裂,地基下沉等现象。2008年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该隐患点34户居民实施异地搬迁安置。截止目前,已完成异地搬迁安置24户;未安置10户。从汛前排查的情况看,该处滑坡体极不稳定,监测房屋墙体及室内裂缝明显加剧,在强降雨的诱发下发生滑动的可能性极大。
责任单位:大长山岛镇人民政府。
防治措施:尽快完成搬迁安置,拆除旧危房,加强监测预警、避让。
(四)小长山乡英杰村珠子圈屯海边斜坡滑坡隐患点。该处滑坡隐患点地层为砂土结构。2006年汛期发生第一次滑坡,压塌一栋看护房,滑坡导致一死一伤。目前该斜坡呈极不稳定状态,在强降雨的诱发下极易发生滑坡,威胁坡上坡下养殖企业和个人 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小长山乡人民政府。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搬迁。
(五)广鹿乡柳条港码头山体崩塌隐患点。该崩塌山体2011年汛期发生崩塌险情后,责任单位对山体裂缝部分进行了剥离治理,但地灾隐患至今未消除,而且受降雨的影响极易再次发生崩塌灾害,直接威胁出入港人员及车辆安全。
责任单位:广鹿乡人民政府、广鹿乡柳条港客运站。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工程治理。
(六)长海四中教学楼东侧滑坡隐患点。该隐患点曾多次发生滑坡,滑坡体积小,对教学楼影响不大,但作为学校周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对学生自身安全有一定的影响。滑坡体上部有1户村民。由于该坡体属土层结构,汛期在降雨的诱发下极易再次发生滑坡,坡上1户村民安全受到极在威胁。
责任单位: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搬迁安置,工程治理。
(七)獐子岛镇东獐社区二滩屯公交站附近山体滑坡隐患。该隐患点自2010年因强降雨斜坡发生蠕滑变形至今,每年均有不同程度蠕滑,目前坡体蠕滑已压覆公路边沟,滑坡体极不稳定,受降雨影响随时可能发生整体下滑的可能,严重威胁该路段公路来往行人和车辆安全。
责任单位:獐子岛镇人民政府、县交通口岸局。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工程治理。
(八)海洋乡西邦村龙红线公路孟家屯北侧路段山体崩塌隐患点。该崩塌隐患点坡高且陡,坡上悬空石风化。2009年发生过一次小量山体碎石崩滑,没有造成影响。但受强降雨的影响,该山体崩塌的可能性较大,直接威胁山下公路来往行人车辆以及坡脚二层楼房的安全。
责任单位:海洋乡人民政府、县交通口岸局。
防治措施:监测预警、避让,工程治理。
四、主要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长海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规划建设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附件1)。各乡镇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逐级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抓紧编制本辖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报县国土规划建设局备案(附件2)。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职责,做好本行业、本部门地质灾害监测及防治工作,加强沟通和协调,在地质灾害防治监管上建立健全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预警预报和群测群防网络建设。县国土规划建设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研究更加科学的预报系统,发布更加精确的预警预报信息。各乡镇政府要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监测责任,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和群测群防预警体系,做到乡镇有防治负责人,村(社区)有监测负责人,灾害隐患点有监测人,发挥其在预警预报中的重要作用,确保灾害发生前能及时捕获灾险情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正确的依据。防治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在接到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后,要依据防灾预案做好防灾避险,最大程度降低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认真执行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制度。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灾险情速报、灾险情巡查、防灾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应急处置等制度,并做好应急物资的准备工作。在主汛期到来之前,把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到各灾害隐患点、责任单位和受威胁的群众手中;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一旦发生灾险情,当地政府应及时划定危险区,设置警戒线并予以公告。
各乡镇政府、村委会、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巡查,坚持雨前排查、雨期巡查、雨后核查,定点监测、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对巡查发现可能出现险情、灾情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同时向县政府和县国土规划建设局报告。接到险情报告后,必须及时赶赴现场,调查鉴定险情,提出具体避险措施,确保防患于未然。
(四)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和引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搬迁避让。将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移民、土地整治、小城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大长山岛镇政府要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继续做好大长山岛镇三盘碾社区梦花园西侧滑坡区整体搬迁工作,汛前完成余下10户的安置任务,拆除清理滑坡体上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减轻荷载;县国土规划建设局要继续抓好大长山岛镇东山崩塌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资金申报工作,尽快施工治理。
(五)加强宣传培训,提高防灾意识。各乡镇政府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和灾害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水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结合本乡镇《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开展一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现场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一旦临灾能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六)管住源头,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处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虽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但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应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凡没有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不得批准使用建设用地。在划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严格限制工程建设活动,禁止爆破削坡、取土、堆放物料以及开荒耕种等可能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活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由于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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