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做好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本溪市平山区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5年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辽宁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本溪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溪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方案。
一、2015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降水量预测,2015年夏季本溪地区降雨量将略多于常年,但降雨分布不均,有可能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全区各街道办事处要密切关注气象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加强防范,切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平山区地质灾害分布情况
1.泥石流灾害。
2.滑坡灾害。主要分布在山区公路两侧各露天采矿场、排渣场。
3.崩塌灾害。主要分布在公路两侧的高陡边坡和悬崖。
三、地质灾害的预报及重点预防地区
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类型和特点,市国土资源局联合市气象局对我市预报等级为三级以上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报。预报的等级分为五级,即:一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小;二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小;三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较大;四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大;五级为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很大;一级、二级不对社会发布预报,三级、四级发布预报,五级发布警报。要对以下地质灾害和地区做好预防工作:
1.泥石流灾害。河东村4组及采矿排渣场。
2.滑坡和崩塌灾害。主要预防工人办事处转山社区5、6、7号楼。公路两侧高陡边坡,各矿山排土场和边坡,居民住宅楼依山而建的墙体护坡。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预防作为应急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抓紧抓好。要采取各种措施,运用各种手段,使测、报、防、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提高全过程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抓好预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所需经费、人员、物资、设备和技术保障工作,有效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和减轻灾害损失。
2.依靠群众,及时反映。要充分发动和依靠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群众,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监测能力,在街道办事处、村要建立地质灾害基础监测点,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动员、组织群众广泛参与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理。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救援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紧密结合、反映快速的原则,适应地质灾害预防、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需要。
五、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指挥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区国土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区国土分局、区城建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中国联通本溪分公司、平山供电分公司、区武装部等单位领导组成。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资源局分管局长担任。
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做好抢险、救助工作;调查核实险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时掌握险情动态,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建议;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工程,排查险情或减缓险情进一步发展,提交应急调查报告;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地质灾害调查和处置结果。各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主要负责宣传和推广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积极预防地质灾害。具体落实各项防灾措施,明确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组织隐患点监测人员的落实和培训,监督检查隐患点监测人员的工作情况,掌握监测结果;遇到险情及时报上级政府,必要时可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汛期和汛情工作安排
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本地区和本部门承担责任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要有专人日夜值班,落实责任,值班到位。如遇险情及时处理,并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有关规定逐级速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各司其职,克服麻痹思想,落实好各项制度,确实做好防灾工作。
1.要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实行一把手负总责。
2.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地质灾害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要抓紧落实到位。
4.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值班值宿制度、快报速报制度,任何人不得存在侥幸心理。因空岗迟报、漏报灾情,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要组织行政区内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所有村委会(村民组)、矿山企业。认真填写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认真落实各灾隐患点防灾预案,正确选择撤离路线和临时安全避险地点,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6.要根据每日的地质灾害预报信息。与有可能引发重大地质灾害的街道办事处、村具体责任人和具体监测人通报信息,认真做好记录,提醒各街道办事处、村收看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
7.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不留死角,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