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城乡绿化工程验收方案为全面掌握“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建设情况,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成效,为工程资金兑现提供依据。现结合实际,制定县201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验收方案如下:一、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县森林城乡绿化工程验收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森林城乡绿化工程验收方案
为全面掌握“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建设情况,客观反映工程建设成效,为工程资金兑现提供依据。现结合实际,制定县201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验收方案如下:
一、验收对象
县2011-201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中城区绿化所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县2012-201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中城区绿化所列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县2012-2013年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绿化工程建设内容。
二、验收依据
1、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11-201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2、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201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3、工程建设施工合同(补充合同)、管护合同、规划设计、相关文件及县政府会议纪要等。
三、验收内容
工程建设总体完成情况,按照《县2013年“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件要求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档案建立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与供苗主体签订的供苗合同;规划设计方案;工程施工前、建设中、完工后的相关资料台账。
2、工程建设完成情况。主要检查成活率,苗木规格及数量,造林质量等。
3、工程管理落实情况。管护措施,管护设备、管护人员和资金等落实情况。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县“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推进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2013年度县“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春季检查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林业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林业局总工程师、维稳信息员担任,检查验收组成员从林业、纪检、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
五、验收方式
1、县林业局组织施工管理员、供苗企业人员、外业督导组成员上述工程进行自验。余江涛具体负责此次自验工作的协调和汇总工作。
2、在自验的基础上,组织县纪检、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上述工程进行抽验,验收结果形成检查报告报县森建办。
六、验收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本次检查是对我县过去两年实施“森林城乡、花园”城区绿化工程的一次阶段性集中检验,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一是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齐心协力,把本次检查组织好。二是实行“三集中”,集中领导、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切实抓好这项工作,按时完成检查任务。
2、认真负责,严格标准,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在检查中,一定要认真负责。一是检查人员要认真研读检查办法,严格按检查办法要求逐路段、逐株树开展检查。二是要求所有参检人员在检查工作中不能讲人情,不得弄虚作假。这次检查,每位检查人员必须签字,各施工管理员、施工主体和供苗主体要分别签字确认,使这次检查达到预期效果,为资金兑现提供翔实可靠的依据。
3、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在质量检查检查中,要严格政策、严格质量标准,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工作马虎、不负责任的检查人员,一经发现,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七、验收成果与应用
各验收组根据各组验收任务,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外业和内业统计工作,分别提交以下成果。
1、验收一览表。城区绿化工程检查验收卡;
2、验收成果应用。本次验收成果主要用于:
(1)根据有关要求,为更好的促进工程建设,本次县级检查验收结果将在全县通报。
(2)为兑现县财政2011-201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的剩余40%栽植资金和苗木费10%的管护资金和2013-2013年度“森林城乡、花园”建设工程80%的苗木资金和栽植(含土方)资金提供依据。对工程造林数量规格达标且成活率达到文件要求的按合同兑付资金;对工程造林数量规格未达标或成活率低于文件要求的,本次不予兑现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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