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方案】灵川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时间:2023-06-12 15:10:07 来源:网友投稿

县2017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桂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水利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灵川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灵川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2017年水利安全

生产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和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全县水利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桂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17年桂林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水安〔20178号)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防范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重点,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为基础,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培训为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强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努力实现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1.深入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意见》宣贯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采取召开会议、专题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组织全局机关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学习、提高认识、领会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

1.严格落实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要求,督促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监管职责。县水利局(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局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明确落实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责任,逐级落实责任,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进一步明确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建立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落实管业务的同时管安全的责任。

3.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照单追责,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4.完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和年终实地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通过考核,提升全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安全生产绩效与奖励惩处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突出重点领域,切实加强安全监管

1.强化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和巡查。以重点水利工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建设项目为重点,强化施工生产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投入,严格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加强坍塌滑坡、高处坠落、淹溺、触电、火灾等事故的防范,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防范溃坝、围堰溃决等事故发生。加强在建项目办公及生活区防火、用电、用气等安全管理。

2.切实加强水库、堤防、水闸等运行安全管理。抓好水库安全度汛工作,落实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水库大坝各级安全责任人。开展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督查,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规程,加强水库大坝及穿坝(堤)建筑物、闸门等重点设施和部位的安全巡查和监测。

3.加强农村水电运行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安全生产、农村水电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农村水电站及其配套电网的安全监督工作。深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和《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的落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对私营水电站的监管,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严格执行农村水电各类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汛前、汛期安全检查,强化汛期安全度汛管理,确保水电站大坝及附属工程安全度汛。

4.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安全管理。水利勘测设计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与操作规程,野外勘察、测量作业和设计查勘、现场设计配备安全防护用品,防范高处坠落、淹溺、中暑、毒蛇咬伤中毒等事故发生,同时避免山洪、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

(四)严格落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1.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评定安全风险等级,有效管控安全风险,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实施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制定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隐患排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2.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河道监管,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保护河道生态环境,确保河道堤防和行洪安全,维护河势稳定。深化以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开展重大水利建设项目安全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关闭取缔等执法措施,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强化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重大事故和典型较大事故查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督促落实防范整改措施。

3.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要求,按照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的要求,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登记建档和信息报送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隐患整改“回头查”力度。

4.抓好重要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春节、“两会”以及汛前、汛期、五一和国庆节、“十九大”、第十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岁末年初等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综合性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安全保卫、值班巡查和应急管理工作,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五)推进安全监管执法,着力加强规范性建设

1.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桂林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督促水利项目法人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体系。

2.深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明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落实相关执法保障措施,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综合执法。

3.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水利安全监督执法力度。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对本级在建和运行水利工程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下级所属的水利工程每季度进行抽查、检查,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检查责任制,建立隐患治理督办台账,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4.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按照“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要求,落实水利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加强职业健康监管执法,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职业健康工作责任体系、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将职业健康监管纳入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考核范围。

(六)强化安全监管基础工作,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大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水利部、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有关通知精神,督促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水利水电施工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农村水电站等企事业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与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创建、运行过程中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严格标准化评审管理工作,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管理。

2.强化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水安监[2016]443号)要求,修订完善《灵川县水利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本县水利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补充修订、优化工作,加强实战化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队伍建设等工作,着力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3.加强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按照水利部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要求,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信息录入工作,对信息系统实行常态化的动态管理,及时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更新和维护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提高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4.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将标准化建设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非法违法行为、生产安全事故等纳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和失信的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使有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的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七)深入开展宣教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安全生产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积极参加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单位、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咨询和宣传板报等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至上”的良好氛围,促进全行业安全理念和安全素质的全面提高。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安监〔201388号)文件精神,树立培训不到位是重大事故隐患的理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大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生产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自我保护意识与防护技能。强化水利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加强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检查,把安全教育培训纳入考核重要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严守安全红线,强化风险防控,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担当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组织研究部署,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要抓实抓细,逐级分解目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领域,全面覆盖监管。切实抓好水利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安全防范,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监管覆盖到位、制度执行到位、隐患整改到位、应急防范到位,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既要突出水库大坝、病险工程除险加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农村水电等重点领域,同时也要加强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防火防爆和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既要突出重点时段以及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也要注意日常检查巡查和其他作业场所及部位,消除监管盲区,做到安全生产全覆盖。

(三)统筹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与县安监、供电、住建、卫生防疫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合检查执法机制,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将安全生产与防汛检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形成监管合力。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及时反映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一线,找出安全生产的重点和难点,强化预防治本工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四)周密安排部署,力求取得实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工作方案,结合实际,明确具体工作目标、内容和要求,抓好责任分解和落实。注重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请分别于201765日、125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县水利局安全办。

联系人:陈建林

联系电话:6822799

电子邮箱:lcslaq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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