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方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完整)

时间:2023-06-14 16:10:05 来源:网友投稿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销方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供销方案】县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完整)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总要求,以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系为核心,以组织体系科学化、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村流通现代化为重点,坚持为党和政府开展农村工作服务、为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为合作社成员服务的方向,强力推进组织体系、服务体系、经营体系、金融体系和管理体制创新,把供销合作社办成上下贯通的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业、农村、农民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和农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基本原则。坚持有利于调整优化涉农资源配置,明确供销合作社在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中的职能定位;坚持有利于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主体力量;坚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催生供销合作社体制内生动力;坚持有利于实现供销合作社可持续发展,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供销合作社科学体制。

(三)目标任务。2016年,以供销合作社体系为依托,基本构建起具有平山特色、上下贯通、规范运行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以合作社联合社体系+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为支撑,构建新型供销合作社体制架构。以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农村生产生活、服务新型农民为着力点,构建覆盖全程、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新型服务体系。以供销社网络龙头企业为依托,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支撑,构建连接县乡村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和盐业经营五大现代流通网络。以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投融资担保平台、农业合作保险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等为依托,构建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新体系。以理顺上下级社关系为着力点,构建推动供销社科学发展新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创新组织体系

1.健全组织架构。按照办成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要求,推进供销合作社与现代服务网络一体化、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一体化、与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一体化,形成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三位一体”的组织架构。2015年,我县自下而上完成现代服务网络体系+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农村合作金融体系的组织架构。

2.明确组织职能。新型供销合作社在承担原有供销合作社职能的基础上,承担以下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

1)受政府委托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规划,落实相关政策;

2)与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做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服务、协调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系统农民合作社发展基金的规划、使用;

3)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反映成员社的呼声和建议,争取政策、资金支持;

4)组织领办各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帮助农民合作社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联合合作,培育品牌,开拓市场;

5)搭建生产、流通、金融、培训、交流和信息等综合服务平台,为成员社和农民群众提供全方位服务;

6)整合系统和社会资源,发展农资、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农村现代流通网络,成为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主导力量;

7)积极探索以供销社为主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村合作金融、小额贷款、农信担保、农业保险、农村产权交易等为支撑的涉农金融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合作金融发展;

8)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全县扶持农村新型家庭手工业发展的规划和扶持政策。

3.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体系。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依托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依法依规组织涉农企业、村“两委”干部、工商业者、经营大户在村级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探索构建村党支部+村委会+农民合作社“三位一体”农村基层经营服务组织架构。

组建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具备法人资格的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并以此农民合作社为依托,联合本区域内其他农民合作社自愿参加,组建本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15年底,所有乡(镇)全部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组建县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县供销合作社可以其领办的农民合作社为依托,以乡(镇)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为成员,组建县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15年底,我县完成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组建、注册工作。

县、乡供销合作社通过产权介入、项目支持、资产合作、业务带动等方式,实现与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融合。

供销合作社组织领办的各类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统一在本区域行政名称之后、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之前,冠名“供销”二字。联合社实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按实体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依法开展经营,引领合作经济发展。

() 创新服务体系

1.面向现代农业,提供规模化服务。2015年,选择6乡镇,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社会化服务模式,开展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化服务。供销社与农牧、农机、林业等有关部门合作,整合社会资源,建设现代农业生态产业带,探索扶贫开发新模式。引进先进农业新技术,运用市场化、组织化、网络化手段,创办农业综合服务实体,搭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一是依托农业服务公司、新型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等市场主体,开展土地流转、大田农业托管服务;二是整合农机行业资源,组建农机合作社、农机金融租赁服务中心,开展新型、大型农机融资租赁服务;三是组织成立县级蔬菜、果品、食用菌、核桃、养殖等合作社联合社,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标准化和现代化。四是支持葫芦峪探索农业发展新模式,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

2.面向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综合服务平台。按照经营性和公益性相结合原则,把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及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农资、日用品供应、文体娱乐、幼儿教育、家政服务、信息咨询、家庭手工业者培训等社区综合服务。到2016年末,符合条件的乡(镇)、村都要建立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综合服务社。

3.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技能教育培训。利用供销合作社系统教育培训资源,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建设农民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完善教育计划,逐步把新型农民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三)创新经营体系

1.加快农产品流通网络建设。利用县农合联网站完成与省市农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的对接,积极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采取控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探索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持续发展的新模式。推进农超对接和产销衔接,推广鲜活农产品直采直销流通方式。

2.加快现代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大力推进放心农资超市、农资综合服务站和庄稼医院建设,以县农资公司为龙头,加快农资配送中心建设,扩大连锁配送规模和优质肥覆盖率;加强与农业科技部门合作,开展农业技术、测土施肥等服务。到2016年,农资流通网络覆盖95%的乡村,优质化肥供应量占全市市场份额的85%以上。

3.建设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依托省、市、县供销社日用消费品经营龙头企业,整合系统内外资源,加强网络体系建设。与省社“百城购物•供销社超市”项目对接,建设县城物流配送中心、乡村供销社超市。2015年全县新建规范乡村供销社超市10家。到2016年,在全县形成集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和综合服务于一体的安全放心、高效便利、运行规范的农村日用消费品网络体系。

4.加快再生资源流通网络建设。以发展绿色循环经济为目标,在全县建设经营性、公益性兼具,村收集、乡回收、县集散加工处理的新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发挥好平山县绿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公司龙头带动作用,联合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2015年建设再生资源集散中心1家,标准化回收站20家,完成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5.加快盐业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搞好食盐统一配送,有效打击私盐,推进各类超市和便利店设立食盐产品专柜,构建市场有序、食用安全的全县盐业购销现代流通网络。

(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1.成立农村产权交易中心。依托市供销社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我县建立分支机构,开展土地、养殖水面、草地、荒山荒滩等经营权的流转和农村产权交易,开展股权托管、质(抵)押、融资服务,参与农村生物资产、农业机械等农村资产评估。

2.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对接省、市农业合作保险公司,围绕粮食作物、大宗种养类产业和特色产业,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稳步开展农业合作保险,有效分散农业灾害风险。

3.积极稳妥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组织指导基层供销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厘清管理职责、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前提下,自愿、依法组建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稳步开展合作金融业务。

4.承接省市投融资担保平台。对接省、市小额贷款公司、省新合作投资担保公司,积极配合、推进相关业务;与金融部门合作,探索新型融资担保方式,开展农信担保业务;打造投融资平台,探索多种融资合作模式,提供融资支持。

(五)创新管理体制

1.创新管理机制。按照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要求,创新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机构,逐步实行领导层选任制,依据机构职责、性质实行与其相适应的管理机制。

2.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县社成立资产管理中心,加强社有资产管理,保持社有资产的完整性和控制力。上下级社通过资产、管理、技术、股本、品牌等经营要素相互参股,逐步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各级社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社属企事业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责。

3.创新考核激励机制。以农业社会化服务、经济发展和公益性服务指标为重点内容,加强对本级社和下级社工作绩效评价与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落实奖惩制度。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农工委、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农牧局、商务局、国土局、金融办、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规划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平山县深化供销社合作社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研究推进综合改革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领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具备法人资格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准予工商注册登记。财政部门加大对“新网工程”支持力度,落实配套支持资金;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供销社商业网点、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再生资源交易市场、乡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用地,在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上优先安排,并纳入城镇总体发展规划。

(三)督导检查。将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列入县政府督查督导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县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办公室人员要经常深入改革一线,掌握改革情况,指导改革工作,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四)宣传引导。及时宣传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培树一批先进典型,在全县形成关心、支持、参与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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