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2016年红盾护农惠农行动方案为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开展红盾护农惠农行动,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质监方案】黑河市红盾护农惠农行动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黑河市2016年红盾护
农惠农行动方案
为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开展红盾护农惠农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以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为目标,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深化“春雷行动”、“红盾护农”成果,进一步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措施,拓宽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活化服务形式,推进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助推农村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加强对农资生产企业的资质条件核查,严把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关,推动“先照后证”改革后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大对农资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开展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及“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严格落实企业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黑名单等制度,通过整合农资商品质量抽检、监管抽查、农资案件查处和消费者投诉等相关信息,进一步强化农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二)进一步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对农资生产企业实施全过程有效监控,强化对重点生产环节的监管。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辖区监管责任制,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工作重心下移。推动农资监管信息化进程,引导农资生产经营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等制度,指导农资经营业户完善“两账两票一卡一书”制度。
(三)严厉查处各类涉农违法案件。依法加大对涉农违法案件惩处力度,建立案件查处快速反应机制。依法查处农资制假售假,有效成份含量不足;经营不合格农资商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涂改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有关质量标识;利用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等行为。加强农资广告监测,严厉打击假冒农资商标、厂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全面提升检验检测服务水平。认真落实28项免费检验检测服务措施,深入村屯,为农民提供农药、化肥等农资、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免费检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对涉农加油站进行付油量计量监督检查,切实服务农民生产,真正使农民得到实惠。
(五)加大商标品牌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力度。引导帮助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注册农产品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加强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积极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化生产(养殖)基地建设,把示范区建成优质高效的农业和农业科技推广试验基地。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宣传,积极培育建立有机产品示范区。
三、工作步骤
(一)调研启动阶段(3月1—10日)。召开动员会议,举行2016年全市红盾护农惠农行动启动仪式。采取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农村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活动,调查了解农业生产、农资生产经营和农资市场监管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定工作重点,研究解决措施。
(二)执法检查阶段(3月11日—10月31日)。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红盾护农惠农行动。
(三)考核总结阶段(第一阶段:6月1—10日,第二阶段:11月1—10日)。市政府将组成督导考核组,分别于6月初和11月初分两次对各地、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农机局、市粮食局、市畜牧兽医局、市水产局、市供销社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地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实行辖区负责制,主要领导确定联系点,分管领导实行责任包片,推进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把红盾护农惠农行动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强化跟踪指导,确保护农惠农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部门协作。要制定覆盖生产流通领域的检测计划,以农民群众申诉举报突出的、市场检查发现的、新闻媒体披露的、进货渠道不明的、信誉差的农资商品和生产、经营者为重点,提高农资产(商)品检验的覆盖面和受检率,提升农资市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发布市场预警信息,避免农民群众利益遭受损失。同时,要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信息资源共享、信息通报、重大案件联合查办机制,努力形成农资市场监管执法合力,切实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三)加强监督,强化消费维权。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在乡镇、村屯中设立联络员和社会监督员,及时掌握田间地头的农资购销情况。在农资行业协会、信誉好的农资经营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聘请社会监督员,举报违法经营,监督执法工作。要充分发挥“12365”、“12315”投诉举报平台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解决农资消费纠纷,特别注意解决好因农资消费引发的群体性投诉,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大宣传,强化信息反馈。
开展送法律、科技、检验检测“三下乡”活动,通过专家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农业科普知识和农资消费维权常识。在新闻媒体开辟“红盾护农惠农”专栏、发布公告,加大销售假劣农资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广泛宣传报道开展红盾护农惠农行动取得的成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围绕红盾护农惠农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导有特色、有亮点的典型事例,做好文字材料、音像资料、各类报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于3月17日—6月9日期间每周四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送工作情况,数据要求及时、准确,不得漏报、错报;分别于6月10日、11月10日前报送自查和总结材料。联系人:杨起媛、周佳林,电话:8225794、8257681,邮箱:sc8225794@163.com、spkzjl@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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