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长春市林业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绿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
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吉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长春市林业局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为全面摸清全区非法占用林地底数,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全面加强全区的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和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会议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林业局9月1日召开的“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吉林省林业厅9月8日召开的“全面加强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视频会议”精神,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打防并举、健全机制”的原则,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加强全区的林地、湿地等资源管理工作。
二、主要目标
依托全区“林地一张图”,全面普查全区的非法蚕食林地、建设项目违规使用林地、林下经济以及毁林复耕等毁林非法行为,核查具体地点、面积、侵占时间、责任人等具体内容,全面打击各种毁林违法行为,重点办理一批顶风而上、情节恶劣、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通过举报线索、各级林业部门自查,全面打击盗伐(盗挖)、滥伐(滥挖)林木,利用互联网、宠物店、“黑市”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非法猎捕候鸟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行为,非法制作、出售猎套、猎夹等猎捕工具行为,营造资源保护的社会氛围。加强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设,通过专项行动,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服务观念、生态观念,建立健全法制林业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维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26日?10月9日)。充分分析辖区范围内非法侵占林地的具体特点,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剖析破坏森林资源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召开全区非法侵占林地动员会议,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摸底排查阶段(10月10?10月21日)。以全区林地一张图、国土规划图、2015年卫片为基础,通过Arcgis和现场核查等手段,核查全区的非法蚕食林地、建设项目、林下经济以及毁林复耕等毁林非法行为的具体地点、面积、侵占时间、责任人等具体内容,汇总全区非法侵占林地情况,明确打击重点。
(三)法规培训阶段(10月22日?10月24日)。邀请有关行政处罚方面的专家,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明确行政执法的办理程序和存档要求,规范统一全区的行政处罚工作。
(四)打击整治阶段(10月25日?11月4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打击查处,加强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涉林案件的督办查办,集中清理整治建设项目违规使用林地以及毁林复耕等毁林非法行为,对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等重点地区和场所进行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基层林业的法制化建设,整顿林业工作人员在林业管理环节中标准不一、贪污受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违法、违规、违纪等问题,从管理上加强对林地、森林和湿地的管理,遏制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5日?11日)。总结各镇、相关街道在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优秀的单位进行全区推广,建立长效的林业管理机制。存在的不足与问题的,落实责任,整改问题,完善机制,改进和加强林业管理、资源保护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高认识。各镇、相关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领导小组,从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的落实工作,带队深入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分析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针对性强的整治措施,坚决打击、治理辖区内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问题,确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部门协作,分工负责。各镇、相关街道要按照专项行动的主要目标,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牵头,发挥基层农业站、村社的组织作用,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查、处、改”的分工工作机制,区林水站负责从档案管理上查清非法侵占林地的数量、面积及所处位置;基层农业站负责实地核查具体情况;配合森林公安部门对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案件进行查处,对涉林刑事案件及时立案调查取证,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信访接待和宣传工作,大力宣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具体政策、成果、典型案例。
(三)全面打击,突出重点。各镇、相关街道要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等案件的查处力度,行政案件要依据《森林法》及其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案件的,依法移交森林公安机关处理。森林公安机关要对掌握的涉林违法犯罪线索一查到底,对办案阻力大的案件,公、检、法机关联合办案坚决依法查处。
(四)加强督导,重在落实。本次专项打击工作中,区里将成立督查小组,随机对各镇、相关街道进行督导,对专项行动中以罚代刑、失职渎职、干预执法和不作为的单位个人,将通报当地党委和政府,并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对当地党政领导干部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干预案件查处的行为将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严肃查处和问责。确保对非法侵占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排查到位、依法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专项行动中对非法占用林地的厂房、别墅等违规建设项目,一律要求拆除并恢复植被,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加大对野生动植物集散地、繁殖养育场所、重要运输线路、网络交易平台、宠物商店等的检查力度,主动防范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涉及林地、森林和野生动植物的审核审批工作,整顿违规审核审批问题,确保依法行政。专项行动结束后,因打击整治不力再次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将严肃依纪依规问责。
(五)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各镇、相关街道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上报工作,确保信息上报及时、全面、准确、高效。每周四上报《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果统计表》;11月3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总成果和工作总结。专项行动开展期间,重特大案件、督办案件办理情况、重大紧急舆情事件等重要信息要随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