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时间:2023-06-15 17:00:08 来源:网友投稿

2015年绿园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为防止年末出现大规模的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本着早发现早解决的原则,有效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结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人社方案】2015年绿园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2015年绿园区建筑领域农民工工

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要求,为防止年末出现大规模的欠薪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本着早发现早解决的原则,有效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人社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开发区成立了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

 长:刘景刚    人社局局长

副组长:张英奇    人社局副局长

        宫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关爱民    林园街道武装部部长

        刘      同心街道武装部部长

        胡冶山    正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贡      城西镇副镇长

        刘丽丽    春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秀娟    青年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劲松    合心镇副镇长

        马明星    绿园经济开发区武装部部长

        张金松    西新镇副镇长

 员:华      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肖      房地产管委会信访科科长

        王立成    正阳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韩雪冰    春城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张宏岩    青年路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杨树峰    林园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刘金宝    同心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丛建瑞    绿园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李婉丽    西新工业集中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王卫军     城西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庞传勇    合心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所长

专项检查协调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住建局配合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实施检查工作(具体负责联系房地产开发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到场配合检查),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具体负责专项检查中的资料收集。

二、任务重点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是辖区内棚户区项目农民工的工资支付问题。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工地最大用工人数、劳动合同签订人数、保证金交纳情况等。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得到妥善处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移交司法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三、工作安排

824日至9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住建、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等有关部门联合对辖区内建筑工地的施工单位开展全面排查,建立相关台账,同时要求用人单位对20151月以来工资支付情况认真开展自查,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在排查基础上确定重点监控企业,集中力量解决重点对象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924日至928日,完成专项检查的统计工作,并将棚户区项目欠薪问题转交住建部门负责督促改正,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到位(时限截止10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把此项工作当作保障社会稳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要认真按照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拖欠隐患。按照行政区域和行业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维稳和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将工程项目、地点、建设、施工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清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工资发放等相关情况建立台账,及时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严防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三)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在检查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专项检查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罪案件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部门负责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协助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有关工作。

(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控,对可能发生较大数额的工资拖欠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及时发出预警,积极督促企业采取措施解决。对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快速、稳妥处置。对企业一时无力解决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的,要通过动用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或者其它资金渠道统筹解决,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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