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整治方案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及督察组在防城区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在近期认真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对我区部分企业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防城区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整治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存在环境问题企业整治方案
为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及督察组在防城区期间的各项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区在近期认真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自查自纠工作,对我区部分企业存在的一些环境问题进行了梳理。现为了对存在环境问题企业进行彻底整治,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的通知》(厅字〔2015〕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配合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6〕3号)、《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下发需各市重点关注问题清单的通知》(桂环办函〔2016〕54号)、防城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征求《防城港市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防环函〔2016〕50号)和《防城区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办发〔2016〕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对存在问题的防城港市福城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小陶水库养猪场,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及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环境整治,消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二、整治任务
(一)防城港市福城钢铁制品有限公司、防城港市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问题整治
1.防城港市福城钢铁制品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该公司原来生产使用的12台废钢熔炼电炉被列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07年10月12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关停和淘汰落后钢铁产能工作的通知》关停和淘汰装备名录中,并已经被拆除。现该公司在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以生产铸件的名义新安装3台容量为30吨/台的电炉。
整治措施:根据相关规定下发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擅自安装的3台容量为30吨/台的电炉,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2.防城港市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防城港市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原立项的项目是机械配件铸造,但该公司擅自改变工艺,用1台1800千瓦/时电炉生产硅锰合金。1800千瓦/时电炉被列入1999年1月22日国家经贸委《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6号)第一批名录中。
整治措施:根据相关规定下发通知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使用1800千瓦/时电炉生产硅锰合金,并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
牵头单位: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企业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发改局、环保局、安监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局、区供电公司。
(二)小陶水库李国儒养猪场环境问题整治
存在问题:目前该养猪场的生猪存栏量约为3000多头,养猪场部分污染物没有经过任何的处理,直接排放入小陶水库已分隔开来的西四坝、西五坝的两个独立塘库中,对小陶水库水质造成环境污染隐患。
整治措施:为彻底消除污染隐患,由区人民政府责令李国儒在半年内完成对该养猪场的期限搬迁。如逾期不完成搬迁,由区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在猪场搬迁或关停前,有关部门要做好如下工作:
1.由区水利局按照水库使用功能恢复设施,对养猪场在水库非法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2.区水产畜牧局、茅岭镇政府和文昌街道办要负责督促指导小陶水库李国儒养猪场搬迁选址、新猪场建设或关停猪场过程中生猪出售处理等工作。要求该养殖场逐渐减少养殖规模,抓紧另行选址,有计划进行搬迁,最终达到关停的目的。
3.区环保局和水产畜牧局要加强对该养殖场的监管,按照污染减排的要求,完善污染防治设施,采取粪便干清等措施,减少污染产生。如发现该养殖场有外排超标废水的违法行为,环保局必须依法严厉处罚;如发现该养殖场没有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水产畜牧局必须依法处罚。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文昌街道办、茅岭镇人民政府、区环保局、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区安监局、区国土分局、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综合执法局、财政局、机关事务局、区供电公司。
(三)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环境问题整治
存在问题: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不够完善,存在部分厂区雨水、清净下水(如冷却水)进入污水收集系统,增加污水处理负荷;雨、污管道布设不合理,有少部分污水渗漏、溢流进入雨水排洪管道外排的情况;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不完善,未能完全实现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部分固体废物不按规范要求存贮,存在二次污染隐患问题。
整治措施:责令该公司于2016年7月底前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不产生新的环境问题。
牵头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茅岭镇人民政府、区工信局、区水利局。
(四)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养猴场搬迁问题
存在问题:该公司养猴场位于防城港市湾潭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对饮用水源存在污染隐患。
整治措施: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做好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养猴场搬迁工作,并加强环保管理。
三、组织机构
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分工如下。
组 长:姚 成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程 刚 江山镇党委书记
戴三军 茅岭镇党委书记
吕 矿 扶隆镇党委书记
杨家文 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许登峰 区工信局局长
黄 昀 区水利局局长
成 员:潘培技 文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梁志学 珠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覃枢海 区发改局副局长
钟溪德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江文伟 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唐子胜 区安监局副局长
吴立平 市工商局防城分局副局长
李 晖 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副局长
禤德炳 市国土资源局防城区分局副局长
何耀钦 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韦 华 区财政局副局长
梁芹珍 区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黄伟林 区政府督查室副股长
邓 雁 防城供电公司经理
吕佳鸿 防城港供电局防城郊区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副局长江文伟同志兼任。
四、职责分工
区环保局:负责牵头制订整治方案以及指导、协调、检查和总结等工作;负责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进行查处,牵头落实防城港宏源浆纸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的整治等工作;指导监督小陶水库养猪场污染整治;配合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2家非法生产企业进行关停;加强对广西防城港常春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养猴场搬迁前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消除污染。
区发改局:负责检查权限范围内我区问题企业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按项目管理权限撤销违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许可。
区工信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确定防城港市福城钢铁制品有限公司30吨电炉和防城港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1800千瓦/时电炉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牵头制定防城港市福城钢铁制品有限公司和防城港防城区力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非法生产等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区水利局:负责牵头制定小陶水库养猪场搬迁、关停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照水库使用功能和安全的要求恢复设施;查处小陶水库养猪场擅自设置排污口等违法行为,指导关闭污口的工作;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区水产畜牧兽医局:负责小陶水库养猪场搬迁、拆除和生猪清理等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协助环保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清查整治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牵头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涉及前置审批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和超范围经营的生产企业;负责查处无须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已经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而未依法领取营业执照的行为;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查处不涉及前置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注销和吊销政府下达取缔关闭决定的违法企业的营业执照;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区安监局: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拆除工作。
区国土资源分局:依法协助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整治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整治过程中执法的安全保障。
防城供电公司、郊区分局:负责对问题企业进行检查,根据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对查实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的落后产能的、违法排污及存在其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停电或限电措施。
区财政局:负责对整治行动的经费安排。
区机关事务局:负责保障整治行动的车辆安排及后勤保障服务。
企业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全力配合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环境整治工作,负责指导辖区企业厂容厂貌进行整治,并负责做好社会维稳及群众思想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严格按方案要求开展整治工作。
(二)明确部门分工,加强部门联动
区环保、工信、安监、国土、工商、水产畜牧、供电等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合力整治企业存在问题,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风险。
(三)严格依法行政,确保取得实效
在整治过程中,要依法行政,狠抓落实,努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企业要以此次整治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环保、安全管理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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