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点源减排与面源防控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朝阳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朝阳县空气质量保障方案
为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以下简称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点源减排与面源防控相结合、政府监管与公众参与相结合,以燃煤管控,工业污染减排、机动车污染治理,把空气质量保障各项措施与推进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有机集合,对可能影响纪念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污染源,采取强制性的减排措施,确保纪念活动期间有效保障首都环境的空气质量。
二、时间安排
此次行动分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内容,分解治理任务,做好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整治实施阶段(9月1日—9月2日)。各相关部门按照整治任务和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解决新县城及城乡结合部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并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9月3日—9月5日)。县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三、重点控制措施
(一)工业排放控制
对废气排放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不能稳定达标的废气排放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能稳定达标的废气排放企业在活动期间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防止污染物超标排放。(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二)机动车污染控制
对未取得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的车辆一律禁止上路。(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三)扬尘面源污染控制
1.整治各类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一是对新县城城区内居民居住稠密区等环境敏感点附近施工工地的出口、料堆等易产生扬尘部位安装监视监控设施;施工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闭围挡。在新县城城区的施工现场,其高度不得低于2.5米;其余区域施工工地围挡不得低于1.8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是新县城城区建筑工地场地内临时道路及材料场地应进行硬化,裸露地面必须采用有效的抑尘措施。建筑垃圾、物料禁止高空抛洒。建筑工地车辆进出口必须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配备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清洗,所有出场车辆均须将轮胎清洗干净,未清洗干净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大门;沉淀池污水排放渠道畅通,工地门口道路清洁卫生。房屋拆除工地要实行喷水压尘。对施工工地内、道路两侧及工业企业内堆积工程材料、沙石、土方、建筑垃圾、废弃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场所要采用围挡、封闭、喷淋、覆盖等有效防尘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三是新县城城区道路施工要贯彻分段推进、分时挖掘、交通高峰错时的原则,及时回填开挖路面。对道路破损的路缘石进行整修和重新铺设,减少路缘石破损后车辆通行时产生的二次扬尘;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必须采取洒水、喷雾等抑尘措施;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必须向地面洒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整治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一是新县城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拉运渣土、垃圾清运的车辆必须为厢式车或经过加盖改装的密闭式车辆。严禁未进行加盖改装、不密闭的车辆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物料,所有渣土清运车辆驶出工地必须保持车身整洁,车轮干净,严密覆盖,不得遗洒。(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
二是在新县城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整治无证运输工程渣土,随意倾倒和擅自消纳工程渣土,工程渣土及其他物料未密闭运输,建筑施工工地出入口未按规定安装车辆清洗措施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
三是在新县城城区使用密闭容器收集生活垃圾,垃圾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增加新县城及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湿式作业频次,对重点地区、主要道路进行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在全面做好日常道路清扫保洁的基础上,对重点扬尘污染区域及道路进行重点动态监管与强化作业。作业管理的重点区域及道路为:一是大型建筑工地、施工工地扬尘污染严重区域;二是工地出入口及周边道路积泥污染严重道路;三是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严重的道路。(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
3.整治工业扬尘污染
对朝阳市区内我县所辖供暖企业和新县城城区与城乡结合部所有工业企业锅炉、供暖企业煤堆、料堆、灰渣堆以及水泥搅拌站、沥青拌合企业等易产生扬尘的点源污染进行彻底整治。积极推进粉煤灰、炉渣、矿渣的综合利用,减少堆放量。散货物料堆场应封闭存储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4.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提高绿化率
加快新县城周边可视范围内的迎面荒山、裸露地面绿化工作,减少不良天气情况下产生的扬尘污染。(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朝阳县空气质量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代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督促落实,要指定一名联系人,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上报活动领导小组。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优势,结合纪念活动整体宣传安排,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的意义、目标、措施、要求等,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纪念活动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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