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关于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及长效治理方案根据《进贤县治脏治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经城市管理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上旬,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以集中整治各类制作、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方案】进贤县关于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及长效治理方案,供大家参考。
进贤县关于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及长效治理方案
根据《进贤县治脏治乱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经城市管理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5年元月中旬至2015年3月上旬,在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以集中整治各类制作、张贴、喷涂、书写、散发垃圾广告(俗称城市“牛皮癣”)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现根据市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及长效管理治理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对城区各类垃圾广告的集中整治,基本解决严重影响我县市容环境的垃圾广告问题,进一步优化城市形象,为创建省级卫生城、园林城打下扎实基础。同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推进我县垃圾广告治理常态化。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进贤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垃圾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建华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颜建保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 员:王成久 县城管局长
蔡明华 县温福工业园区副主任
周长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剑中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万筱飞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吴克清 民和镇党委书记
许才兴 县工信委主任
黄振明 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垃圾广告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城管局长王成久兼任;副主任由县工商局长吴佑民、县公安局副局长周长华、县工信委主任许才兴、县发改委书记叶景槐、县创建办副主任陈波涛担任。
三、职责分工
整治工作按:“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重点强化城区属地管理职能,各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组织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对垃圾广告制作源头实施打击;组织公安、工商、城管、民和镇、社区对张贴、喷涂、书写、散发垃圾广告行为实施查处;组织对辖区内垃圾广告上标注的电话号码进行发现、取证和核实并报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考核辖区内的垃圾广告全面清除。
(二)县有关部门主要职责:
1.县公安局负责对制贩假证章违法犯罪团伙窝点实施打击,对在公共场所散发、张贴、喷涂、书写“垃圾广告”、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损毁公私财物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大街小巷户外广告组织清理;对在机动、非机动车行道上散发印刷品广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2.县工商局负责对非法印刷刊物、小卡片、传单等小广告的商贩实施查处并取缔。
3.县发改委负责对城管、乡(镇)、社区等有关部门提供的垃圾广告清除费用数额予以认定,为公安机关执法提供依据。
4.县工信委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部门对垃圾广告标注的电话号码进行信息核查以及停机销号等工作。
5.中国电信、移动进贤分公司负责对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的垃圾广告上的电话号码实施停机销号处理。
6.县城管局负责对其管辖的大街小巷、跨湖桥梁、人行通道、人民广场、子羽广场、湿地公园等公共场所设施上的垃圾广告进行清除。
7.县住建局负责督促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内部垃圾广告清除,负责督促建设责任单位对在建工地内及围墙上垃圾广告进行清除。
8.县教育局负责督促校园内及外围墙垃圾广告的清除。
9.县卫生局负责督促医院等场所垃圾广告的清除。
10.县交通局负责督促全县公交车、的士车、入城班车及客运站、公交站等公共设施上垃圾广告的清除。
11.县人防办、水务局等部门负责对其管辖的区域及设施上的垃圾广告进行清徐。
12.物业中心负责对集贸市场垃圾广告进行清除。
13.民和镇负责开放式小区垃圾广告清理工作,并组织发动社区、城中村、安置小区居民清理垃圾广告,举报有关线索,做好防范工作。
14.单位宿舍楼由各单位负责做好楼栋及楼道垃圾广告清理工作,并举报有关线索。
四、整治范围、内容及标准
整治范围:县城区域内主次干道、小街巷沿线所有绿化带、绿地护栏、行道树、窨井盖、路名牌、报刊亭、公用电话亭、邮箱、通讯端子箱、交通信号设施、机动车隔离护栏、电线杆、电力控制箱、路灯杆、路灯控制箱、公交站台(牌)、集贸市场等其它市场、立交桥、跨河桥、商场、建(构)筑物、楼宇楼道、小区庭院、公园、广场等等。各乡镇参照执行。
整治内容:对本县城区的楼宇楼道、小区庭院、各类墙体、公园广场、车站码头、道路桥梁、人行通道、绿化带、树木、电线杆、变电箱、路灯杆、路名牌、电话亭、报刊亭、邮箱、公交站点、店铺门窗等建(构)筑物、城市公共设施上的垃圾广告实施全面清除。
具体标准:每天上午8:00之前,将垃圾广告清理干净,覆盖垃圾广告的涂料颜色应与周边颜色基本一致。每100平方米城市空间区域、公园广场或每100平方米城区道路未及时清理的垃圾广告严控区不多于1处,控制区不多于3处,一般区不多于10处;每个社区庭院和每栋楼宇楼道未及时清理的垃圾广告不多于20处。
五、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整治、长效治理三个阶段。
1.宣传动员阶段(2015年元月10日20日)
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在全县发布《关于严禁非法制作、张贴、喷涂、书写广告及散发印刷品广告的通知》,动员各有关部门及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广告全面整治。
2.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元月21日至2015年2月15日)
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整治范围及标准,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全面开展整治行动。
3.长效治理阶段(2015年2月16日起)
采取日常化工作机制实施打击、巡查、纠处、清除和考核工作,确保垃圾广告整治工作得到长效治理。
六、方法措施
1.打击源头,清剿“窝点”。由县公安局牵头,对利用“垃圾广告”制贩假证章等违法犯罪团伙窝点实施源头打击;对在道路上兜售物品散发各类“小卡片”、以拦车等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和在道路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散发以制作、提供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有价票证、凭证等为主要内容的“小卡片”及以异性陪聊、陪侍、淫邪色情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小卡片”的违法行为人实施查处;对散发、张贴、喷涂、书写“垃圾广告”的违法行为人,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或属地派出所应积极取证立案查处。
2.日常巡查,纠处现行。城管执法部门、民和镇、社区以及有关单位要组织专门的队伍进行日常巡查,适时组织蹲坑守候,已经抓获非法张贴、喷涂、书写、散发垃圾广告的行为人,立即送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处理。
3.核查号码,阻断通讯。城管执法部门、民和镇、社区以及有关单位对辖区内的垃圾广告上标注的电话号码负责发现、取证和核实,报县整治垃圾广告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县整治垃圾广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移动、电信通讯部门实施停机销号处理。各通讯部门要明确专职机构以及负责人负责处理停机工作并及时反馈停机结果。
4.疏堵结合,及时清理。一是“线状”目标清理。即主次干道、主要街巷的垃圾广告清理由城管局负责;二是“块状”目标清理。各社区要组织队伍对封闭式和开放式小区庭院、楼宇楼道的垃圾广告进行日常清理覆盖并做好疏导工作。封闭式小区应设置“便民信息张贴栏”,开放式小区每栋居民楼宇(指由两个单元及四层楼以上的楼宇)由各区设置统一规范的“便民信息张贴栏”。对由劳务或商务类小广告发布需求的,由社区制作“便民信息张贴栏”统一免费发布,同时做好定期更换、清理和维护等日常管理工作;三是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要成立垃圾广告清理队伍,定期巡查发现并清理本单位管辖的公共设施和楼宇楼道上的垃圾广告。
5.全民动员,举报有奖。一是发动全体市民参与到制止和清理垃圾广告的行动中来;二是对举报的市民实施奖励。凡是举报并将张贴、喷涂、书写、散发垃圾广告行为人送至公安机关处理的,给予1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对举报人的奖励由接处的公安机关及时发给,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申请县财政核实拨付。各部门要明确并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市民投诉举报并视情出动队伍实施处理。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有效开展垃圾广告的日常整治工作。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元月底前将各自垃圾广告整治及长效治理方案报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县城管局五楼,电话:87712911)。
2.周密部署, 扎实推进。全县垃圾广告整治工作已于2015年元月中旬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更有成效地深入推进垃圾广告清理整治,需进一步强化三方面工作;一是民和镇各社区要尽快完成“便民信息张贴栏”设置等基础工作,建立日常的清理与管理机制;二是建立与移动、电信等通信部门实施通讯阻断机制;三是召开动员会,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媒体加强宣传,形成强力整治氛围。
3.落实经费,保障到位。城市垃圾广告整治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落实经费是做好整治工作的重要支撑。财政局要按长效治理的要求,将垃圾广告整治经费、考核和市民举报奖励经费等列入部门预算,确保经费到位。
4.强化考核,巩固长效。县垃圾广告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2015年2月1日起,依据指挥部项目推进督查考核办法,对各部门实施专项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