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方案】田阳县粮食局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时间:2023-06-20 21:20:02 来源:网友投稿

201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根据自治区、百色市粮食局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县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督促直补订单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方案】田阳县粮食局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供大家参考。

【粮食方案】田阳县粮食局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2017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

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根据自治区、百色市粮食局统一安排部署,为确保中央、自治区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我县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督促直补订单粮食收购企业切实遵守“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我局决定于2017年8月至9月,在全县开展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收购挂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做好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与储备粮订单粮食收购政策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对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证我县储备粮源,积极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县夏粮收购工作已全面展开,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讲政治、顾大局,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科学研判和准确把握收购形势,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畅通举报渠道,细化对策措施,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查找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检查范围

2017年有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平原四个乡镇和从事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企业。

三、检查内容

(一)直补订单粮食收购计划的落实情况。一是逐级分配粮食收购指标情况;二是粮食收购指标具体落实到户、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的情况;三是订单粮食售粮证的发放情况。

(二)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情况。一是是否在粮食收购场所公布粮食收购价格、补贴标准和粮食质量标准,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各品种粮食收购是否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三是凭农户售粮证收购粮食的情况;四是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情况;五是是否存在“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入库粮食质量情况。一是有无拒收农民交售的合格粮食情况;二是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三是粮食入库验收情况。

(四)售粮款和补贴款兑现情况。一是售粮款是否当场兑现,不打白条;二是补贴款是否及时足额通过农补网“一折通”兑付给售粮农户;三是有无代扣、代缴税、费和其他款项情况。

(五)违反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的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为2017年8月10日至9月30日。

五、检查方法步骤

专项检查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负责粮食订单收购的收储企业在认真学习有关政策规定的基础上,按照通知检查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分析原因,及时整改。

(二)县级检查阶段。县粮食局根据收购企业自查自纠情况,按双随机检查的规定确定抽查的单位和企业,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所辖直补订单的粮食收购县和企业进行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三)整改阶段。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收储企业根据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抓好整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机制,规范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六、县级检查具体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7年9月。

(二)检查单位:从事2017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的企业中随机选取。

(三)检查组人员

隆晓枫    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宏仕    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惠珍    县粮食局财务股长

周保臣    县粮食局监督检查股股长

(四)抽查方式

1.听取有关部门、企业汇报当地2017年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和直补资金的兑付等情况;

2.检查有关部门和企业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和直补资金的兑付操作规程各环节的手续、资料、凭证;

3.现场查看企业直补订单粮食收购和直补资金的兑付情况;

4.走访售粮农民,了解直补订单粮食销售和收益、直补资金的兑付等情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监管合力。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要求,切实加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建立部门联动和区域协调监管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突出抓好粮食收储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和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的监督检查,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确保粮食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二)压实责任,确保粮食收购安全。在收购过程中,国有粮食收储企业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的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好自治区直补订单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加大储粮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早预防、早发现、早排除,确保不发生重大霉粮坏粮和安全生产事故,切实做到粮安、库安、人安。

(三)创新方式,强化问题整改。在收购期间,粮食行政管理局要创新监管方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和“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扎实开展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不分大小一律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查实的问题要严惩不贷,严肃问责;对重大问题立案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纪检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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