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讲话】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话(全文完整)

时间:2023-05-24 16:4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话4月10日,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4月21日,中央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刘云山、赵乐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5月12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讲话】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话(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司法讲话】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话(全文完整)



“三严三实”专题党课讲话


410日,中央发出《通知》,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421日,中央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刘云山、赵乐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512日,省委召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省委常委、组织部长XXX就如何开展好专题教育提出了重要指导性意见。518日、19日,省委书记XX、省长XXX率先垂范,先后上了专题党课。今天,我们在这里以党课的形式启动开局,安排部署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题教育工作。根据中央、省委“三个讲清楚”的要求,结合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实际和近段时间的调研思考,我和大家交流讨论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全面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

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多次讲话中提及“三严三实”,强调“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

“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中华文化历来把修身作为从政的基础,提出“自天子以至于庶人,皆以修身为本”,提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严以修身”的关键在于坚定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胸怀抱负,志存高远。无数的革命先辈,正是凭借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追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从无到有,由弱转强,改写了中国近百年来屈辱落后的历史。当前,一些人放纵欲望,嘲讽理想,躲避崇高,甘愿堕落,在满足物质欲望的同时,精神却极度空虚,失去生活的方向。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同志严肃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有行贿者讲过:“不怕领导干部要求严,就怕领导干部没爱好,只要领导有爱好,我就投其所好,最终让他为我办事”。严以修身就是要让领导干部从根本上远离诱惑、远离陷阱,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用权”的要旨是坚持权为民所用。这里的“权”是指与私权相对的“公权“。“私权”是什么,通俗地讲,就是个体依法享有的私人权益,比如个人财产、人身权利等,法无禁止皆可为。公权与私权不同,权力法定,必须有法律的明确授权,法无授权不可为。这是“严以用权”的法理依据。什么是法治?规范公权,保障私权,这是法治最根本的要素,也是构建法治社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任务。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认识“严以用权”这个问题。一是公权不私,谋私即盗。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是组织的信任、人民的赋予,决不能公权谋私、公器私用。我们作为用权者,用权者为佣,是人民公仆,廉而用权是本分,不是什么高要求。二是勤政有为,不为如贪。不同岗位、不同层级,有大小不同的权力。但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就是要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职位越高,责任越重;为官不为,就会延误发展良机。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讲了一则寓言,讽刺当时为官不为的现象。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为官清廉,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可以无愧于鬼神。阎王嘲笑他说:“设立官员,是为了兴利除弊,否则公堂里摆个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比你还清廉?”官员又辩解说:“我虽无功,但也无过。”阎王斥责他说:“你处处只求保全自己,该办的事不办,该断的案不断,这难道不是负国负民?无功就是过!”因此评价一个干部称职与否,不能仅以“干净”为标准。只有既“干净”又“干事”,才对得起自己的工资,对得起组织的信任和群众的期盼。 三是规矩用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权力的本质属性,决定了领导干部行使权力不能任性,必须受到更严格的监督和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暗箱操作,权力公开运行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有多大权力,怎么用,该讲什么程序、规矩、制度,都要严格遵守。

“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的核心是自重、自警、自醒,为政清廉。首先,要对照法律的标准。把普通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做到。“法律是最低的道德”,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力度有目共睹,处理的省部军级“大老虎”已经达到100多个,充分说明了法律面前没有特权。其次,要对照党纪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是肩负神圣使命的政治组织,党员是有着特殊政治职责的公民,必须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党规党纪对党员的要求要严于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的要求。有些事情,普通公民可以做,党员就不行。入了党,就意味着要多尽一份义务,就得在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党员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责任和担当就要更大。第三,要上升到高度的自觉。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自觉上下功夫,牢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不断提升自己的人生境界。在这方面,老一辈革命家也给我们作了榜样,在中央苏区时期,红军长征后,江西省苏维埃主席刘启耀保管着省苏维埃政府留下的巨额黄金,自己生活极度穷困时,宁可乞讨度日,也不动用分毫,被战友们称为“腰缠万贯的讨米人”。建国初期,周恩来搬进了中南海西花厅。西花厅是清朝的老式平房,潮湿阴冷。身边工作人员多次提出修缮,他说:“我身为总理,带一个好头,影响一大片;带一个坏头,也影响一大片。”所以说,公生明,廉生威,领导干部严以律己,才能赢得尊重、树立威望、带好队伍、推动发展。

“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出点子、作决策、提方案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闭门造车、不一厢情愿。这就要求我们:一要吃透情况。通过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接地气,解剖麻雀,全面、客观、准确地掌握实际情况。毛泽东同志曾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说,凡属正确的领导意见都是从群众中来的,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他要求全党必须广泛深入地提倡这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这种领导方法最终发展为我们党三大作风中的理论联系实际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作风。二要敢说真话。我们掌握了真实情况,有了见解主张,还要做到敢于坚持,敢说真话。当前,有的同志不管对错,唯上是从;有的担心实话讲多了,招人烦、惹人厌,得罪领导和同事,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是不行的。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在平时参与的各种讨论、研究和决策时,要把真实情况的表达作为一种政治责任,知无不言、言之务尽,敢于坚持,积极参与,为更好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发挥自己的作用。三要民意为重。我们作决策、出政策,一定要从群众期盼的实事做起,主动打捞“沉没的声音”,看看政策措施是否多方征求意见,公平地照顾到多方利益。要更加善于运用平等沟通、民主协商等方式,处理好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个人抱负的关系,绝不能为了突出政绩,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创业要实”,树立的是一种正确的政绩观导向,体现的是一种责任担当意识,倡导的是一种改革创新精神,也反映出一个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作风。这就要求我们要注重实效,采取的每一项措施都要有针对性,实施的每一个行动都要着眼解决问题,开展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有实实在在的成效,不能空喊口号。在做事情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是不是真正有效益,是真的政绩,而不是仅仅是好看的数字报表或者台账画册。要敢于碰硬。工作中遇到困难是很正常的事情,特别是碰到一些不好啃的“硬骨头”和带刺的“钉子户”在所难免,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成为推进工作的主要矛盾,影响到整体工作的落实。作为领导干部,决不能碰到困难绕道走,遇到矛盾躲着行,要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在主要矛盾面前真正起带头带领的关键作用,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研究问题,以锲而不舍的干劲解决问题,下定决心向前推进工作。

“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邓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强调:“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这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起码标准。”十八大通过的新党章对党员明确规定:“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这表明,做人要实是共产党员一条基本标准。现在有的同志看到周围一些人做事弄虚作假、遇事明哲保身,照样提拔进级,心态就变了,慢慢地放松了要求,甚至放弃了追求,这是不可取的。“做人要实”,必须有定力,不被周围的一些不良风气所干扰。做官先做人,做个好人,做个老实人,才能做个好官,做个让党和人民放心的老实官。只有这样,党员领导干部才能既为群众干事情,又为群众所信赖和拥护。

关于开展“三严三实”专项教育的重要意义,中央、省委领导都作了精辟论述,大家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我个人有三点体会:首先,“三严三实”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必要延展深化。通过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党风政风呈现出许多新变化新气象。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四风”问题还没有根除,一些党员干部对“四风”问题仍停留在“不敢”上,“不想”的自觉尚未形成。可以说,转作风改作风正处在一个节骨眼上,乘势而上、持续用力,就能巩固和扩大成果;稍有放松、稍有懈怠,就可能故态复萌、前功尽弃。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在已有成果基础上,再添把火、再加把力,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作风建设良好态势保持和发展下去,使好的作风成为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其次,“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落在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上。“三严三实”要求具体地回答了党要管党管什么、从严治党严什么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我们通过对照检查,用“三严三实”这把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言行,就能够找到差距和不足,认清努力方向;用“三严三实”这个标准去认真整改,就能够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干事创业的能力和水平。全党通过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必将进一步促进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增强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执政能力。其三,“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队伍建设常态化的应有之义。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贯穿于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以“三严三实”为目标教育培养干部,以“三严三实”为依据监督管理干部,在干部队伍中形成扎实干事的风气、不浮不躁的氛围、优胜劣汰的机制。以“三严三实”为尺度考核考察干部,以“三严三实”为准则选拔任用干部,树立起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培养造就出一大批思想上、政治上、作风上过硬的中坚骨干,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着力查摆解决司法行政系统“不严不实”问题

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直接目的是解决“三严三实”的突出问题。从我省司法行政系统看,我们的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总体上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与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与习近平总书记“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这里,我从修身律己、为官用权、干事创业等方面,谈一谈我们系统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具体表现。

(一)在修身律己方面。一是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党性修养有所放松。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多元思想相互激荡,有的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党性不强、信仰缺失、精神“缺钙”。具体表现为:有的领导干部不能以身作则,不能起带头表率作用,不能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做不到,对别人马列主义,对自己自由主义,影响了自身形象和领导权威。有的缺乏进取精神,尤其是自认为接近“天花板”后,有“船到码头车到站,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有的宗旨意识淡薄,奉献精神缺乏,不能以大局为重,对个人利益考虑过多,不比工作比待遇,不愿到艰苦岗位工作;有的异地交流没多久,就开始托关系、找领导要求调回。有的不信科学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动。有的生活作风不够检点,违反社会主义道德,涉及不正当男女关系;还有的贪图小利,从事偷盗行为,等等。这些既给自己人生带来污点,也辜负了组织的培养和信任,影响了队伍的形象。二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漠,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讲话不负责任、不分场合,讲怪话,唱反调,对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乱加评议,发表与党员身份、领导干部身份不相符的言论。有的对上级决策部署奉行实用主义原则,对自己有利的、合意的就执行,否则就敷衍了事,打折扣、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的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大问题上违反组织程序,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有的搞小团体,拉关系、找靠山,不顾大局,破坏班子团结,内耗严重,相互拆台;有的热衷传播各种小道消息、跑风漏气、搬弄是非,有的单位这边党委会研究的事项还没有结束,那边消息已经传得满城风雨。有的遇到干部思想不通,不是站在组织立场上做工作,而是一味做“好人”、抱“不平”,把矛盾推给组织,把矛盾上交;有的不严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方面敷衍了事。

(二)在为官用权方面。一是用权不当。有的领导干部权力观出现偏差,不是把行使权力作为服务群众的责任,而是看重权力带来的光环和利益,自高自大,任性用权,不接地气、不顾基层;有的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到位,重大问题征求意见、集体决策的原则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搞分散主义、各自为政,凡事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出发,甚至把管理领域变成“私人领地”,好事自己揽,坏事往外推。有的党建主业意识没有牢固树立, “一岗双责”履行不够到位,对队伍疏于管理教育,以至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比如,有的监所民警长期在单位非法集资,直到造成严重后果才引起重视;有的民警与罪犯界线不清,为罪犯传递违禁品、违规品,提供“照顾”,收受贿赂;还有个别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不诚信、收费不办事、办事乱收费,等等。二是以权谋私。有的领导干部顶风违纪,公车私用、超标准接待、办公用房超标、铺张浪费、公款宴请送礼,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有的把权力作为人际交往的名片,作为利益交换办私事的捷径。有的利用职权在人事安排、生产经营、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监管执法和行业管理中打招呼,托关系。2014年以来,全系统处级干部因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分11人、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1人、廉政谈话8人。

(三)在干事创业方面。一是干事不实在。近年来监所发生了一些安全事故和险情,原因有很多,但有一条是共性的,就是一些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对眼皮底下的设施安全隐患熟视无睹,对已排查出的隐患不及时排除;有的认为开展了安全排查就落实了工作责任,制定出应急预案就万事大吉,预案华而不实,演练 “演”而不“练”,出了事情都不顶用,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有的事业心不强,对上级的重大安排部署,没有用心抓落实,致使一些政策空转。有的对自己分管的工作情况不明、心中无数,对遇到的困难问题缺乏深入分析,工作中一般性部署多,有针对性的研究和制定措施少;有的领导下基层浮在面上,“坐着车子转,隔着玻璃看,下车吃顿饭,走的时候拍拍肩膀说‘好好干’”,没有解决实际问题;有的急功近利,出名挂号的事大张旗鼓,强基固本的事偃旗息鼓;有的拈轻怕重,喜欢干轻车熟路的事务性工作,不愿做艰苦细致的攻坚性工作。有的报喜不报忧,出了事首先想到的不是主动担当、查找原因、解决问题,而是怎么应付过关,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轻描淡写,文过饰非。二是为官不作为。当下反腐追责形成高压态势,“为官乱为”受到遏制,与此同时“为官不为”现象却在一些单位抬头。有的领导干部工作中怕字当头,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怕引火烧身担责任,怕触及利益得罪人,奉行“宁肯不干事,也要不出事”的哲学,打“太极拳”,不推不动,甚至推而不动。有的总强调客观因素,不尽主观努力,该了解的情况不去了解,该协调的事情不去协调,该解决的问题不去解决,该拍板的事情不拍板,能拖则拖,能不办就不办。有的采取消极对抗的态度,过去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现在是“门好进了、脸好看了、可事难办了”,“不吃、不拿、也不干”。有的遇到工作躲着走,碰到职务待遇抢着要,混日子,熬年头,寄希望于按资排辈、组织照顾,一旦没有达到目的,就怨天尤人、到处活动。对“为官不为”的问题,习总书记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为官不为是一种消极的态度,不仅给司法行政事业带来损失,给党员领导干部形象抹黑,其实最终也对自己的发展不利。

上面列举的这些现象,有些是少数人或极少数人的问题,不具有普遍性,也有一些是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在我们系统领导干部当中不同程度存在。在专题教育中,希望同志们通过学习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自己是否存在各种不严不实的问题,查找问题根源,认真进行整改。

三、推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常态化

党员领导干部要通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思想上树起严的观念、在工作中培养实的作风,真正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到实处。

(一)始终保持对党忠诚。对党忠诚是每个党员入党宣誓承诺。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始终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政治品格。一要坚定理想信念。一些领导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原因是多方面,但根子还是在理想信念上出了问题,在人生观、世界观上出了偏差。许多受到处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在忏悔反思中都提到放松党性锻炼、理想信念不坚定,使自己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做官先做人,做人必修身”。 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提出从政者要“正己”,“克己”。“正己”是要使自己端正身心,“克己”是要克制各种不符合道德规范的各种欲念和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修身做人上应该有更高的标准和要求、更高的觉悟和境界。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拧紧“总开关”,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不断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当前,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的重点就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二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严明、令行禁止,是我们党的政治优势,是维护党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一个组织,一个单位,如果没有严明的纪律和规矩,就会各行其是,一盘散沙。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的篱笆扎得更紧一些,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队伍教育监管之中,抓早抓小,不要等到违法了才查办,要在违纪时就要处理,把严的纪律、严的规矩立起来、树起来。要用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来约束自己,不触碰红线,不逾越底线,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要牢记“成由勤俭败由奢”的道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严格遵守“三个决不允许”、“五个不允许”的要求,即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机密,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三要切实履行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管党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应尽之责,是一项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司法行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绷紧责任落实这根弦,把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落实好。党委书记要把党建作为最大的主业、最大的政绩来抓。要以上率下、传导压力,党委 “一把手”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负主责、唱主角,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绝不能当“甩手掌柜”。

(二)规范从严用好手中权力。各级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权力,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造福一方,用得不好,也会损害党的形象,伤害群众感情,恶化政治生态,最终也害了自己。为官者不可能把权力带进坟墓,而权力却可以把为官者带进坟墓。解决用权不严的问题,关键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解决权力过于集中、权力没有边界、权力不受约束、权力缺乏监督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认识到个人的成长进步、职务升迁虽然离不开个人的努力,但也是组织培养教育的结果。组织为我们提供一个平台,让我们有机会为人民、为社会多做一些事情,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我们要珍惜这个机会,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不要做了一点事甚至还没做什么事就和组织讨价还价,更不要终日为计较乌纱帽的大小而自寻烦恼。一是用权有规。权力的边界是党纪国法,权力运行要遵循法律的轨迹,纪律的约束。任何领导干部都没有法外之权,一定要强化“依法用权、规范用权”意识,进一步健全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要解决好各级党委的用人权问题。各级党委在选人用人中,要严格按制度办、按程序办,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该走的程序一个都不能少;要解决各级党委班子成员事权问题,坚持“六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合理分工,形成合力。二是用权有责。权力意味着责任,没有不承担责任的权力。在其位,就要谋其政、负其责。当下,一些权力失控、权力失范的典型案例说明: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法纪意识淡薄,才会贪恋权力、滥用权力、以权谋私。要加强对依法履职的监督检查,健全问责机制,细化各个环节的责任,严格实行“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问责制,促进领导干部对法纪心存戒惧,自觉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是管住权力任性的“秘方”。要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好、带头落实好。

(三)要廉洁自律干净做人。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立世处世的底线,一旦廉洁上出了问题,其它都等于零。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惩治腐败,打虎、拍蝇、猎狐,极大振奋了全党精神、凝聚了党心民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增强廉政意识,把廉洁自律的各项要求化为自觉,敬畏组织、敬畏人民、敬畏纪律,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现在有人说当官是高危职业,说的是领导手中有权,相比一般群众,会因此遇到更多更大的诱惑,稍有不慎,就会被拉下水。但另一方面,只要有如履薄冰的心态,严于律己,不拿不占,当官也算不上高危。“转危为安”的关键就是要稳住心神、行得端正,慎独慎初慎微。大贪是从小贪开始的,“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领导干部占了别人便宜,哪怕是一分钱,都有可能影响公正用权。古往今来,头脑清醒的官员都很注意这个问题。后汉有个叫羊续的官员,下属送来一条当地有名的特产鲤鱼。推辞不过,他就把这条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後来,他下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白河鲤鱼。羊续把他带到屋外的柱子前,指着柱上悬挂的鱼干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已成了鱼干,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消息传开,再也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时人敬称其为“悬鱼太守”。现实生活中,干部一旦走上领导岗位,围在身边的人就逐渐多了起来,不少是冲着你手中的权力来的,是想做一把“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的生意,对此要保持清醒头脑。这里特别要强调一点,由于监狱戒毒系统特殊性、封闭性,不少干警都是亲属、同学关系,每一名干部都有亲情友情,希望自己的家人、亲友过上更好的生活,领导干部也不例外。但是亲情友情再深亦应有度,家庭利益、亲人利益再高,也决不能超越法律和党纪的界限。有的领导干部抹不开面子,通过自己手中的权力为家人亲属朋友谋私利,结果一旦犯事,什么都没了。所以领导干部一定要多交诤友、益友,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把握好分寸,不能因所谓的哥们义气而丢掉党性、丧失原则。

(四)要真抓实干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看一个领导干部,很重要的是看有没有责任感,有没有担当精神”。敢不敢负责、能不能担当,是我们党员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关键所在。“为官避事平生耻。”当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司法行政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尤其要强化担当意识,低调务实、少说多干,全力以赴推动司法行政工作落实和事业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在准确把握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大胆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勇于实践,创造性开展工作。对于厅党委作出的各项安排部署,一定要抓好落实,该跟进的工作要跟进,该协调的要协调。对一些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部署,“一把手”必须靠前指挥、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其他班子成员也要关心支持全局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着力求实效、谋长远,多做强基层、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事,实干苦干、稳扎稳打,创造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业绩。

关于这次专题教育的总体要求、方法措施和组织保障,省厅的《实施方案》已经明确。希望全系统各级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要突出从严要求。这次专题教育不分批次、不分阶段,不设环节,不是一次活动。各个层级、各个单位都不成立领导小组、不设办公室、不搞层层动员部署,不设督导组。但不意味着可以放松要求、降低标准。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系统本单位的专题教育,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谋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效推进。要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常态化的工作,融入到经常性的学习教育。要把“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和平时的三会一课,专题学习研讨、中心组学习、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使我们党内政治生活真正严肃起来。二要突出问题导向。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题教育的全过程,无论是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还是整改落实、立规执纪,都要聚焦问题、对准问题,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不严不实”的问题有没有查清楚?有没有真正得到解决?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专题教育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前面,我已经列举了司法行政系统存在的一些不严不实现象和表现,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深入查找,进一步从思想深处清除与“三严三实”要求不对应不符合的问题。三要突出以上率下。坚持从厅党委做起,扎实推进专题教育。两局班子成员也要发挥带头作用,当标杆、作示范。特别是各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更要严要求、作表率、亲自抓。通过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四要突出统筹兼顾。专题教育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好地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这就要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要有新的状态,保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把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当前维护稳定、改革创新、推动发展的各项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有机融合,相互促进,更好地履职尽责、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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