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关于贫困居民生活情况调查报告

时间:2022-12-22 19:25:0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关于贫困居民生活情况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2年度关于贫困居民生活情况调查报告

一、问题现状

(一)县城东迁和移民搬迁过程中原老县城和香溪集镇剩下的居民困难突出。其主要特点是:

1、家庭成员老弱病残的多。归州镇现有1个居委会,辖4个居民小组,928户1735人,其居民总户数和总人口各占全镇的18.3和5.9,贫困居民占70,50岁以上的老人单独生活的占6,家庭存在老弱病残现象的占75。

2、无稳定的生活来源。居住归州的贫困居民,无就业门路,没有一家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大部分都是靠每月几十到一百余元不等的低保金来维持全家人的生活。贫困居民家庭户平低保月收入116.2元,人均低保金60.3元,远远满足不了生活所需,低于全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为了寻求生活来源,有的家庭在集镇内垦种菜园,有的卸货背脚,有的拣废品,有的拣黄菜叶,甚至还有偷鸡摸狗的现象。

3、家庭负担过重。多数贫困居民家庭负担最重的是子女教育,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负担各不相同。其次是房租费,40的贫困居民没有自己的房屋,每月要30-120元不等的房租费开支。家庭经济承受力及其脆弱,最担心家中有人染上疾病。

4、多数家庭住房困难。据调查,现有贫困居民只有25左右的家庭建了房,并且100的负债,大都在3-6万元。没建房的家庭只得靠租房或是搭临时简易房居住,还有一部分贫困居民则居住在老县城175米线上经过政府出钱改造的残值房中。

(二)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值得关注。归州镇因集镇、居民点和公路及项目工程建设占地移民2598人,其中秭兴、归泄、归水及库周交通占地移民1802人的85%调整了土地,极少数(54人)外迁,还有百分之十左右的就地转非;集镇占地552人中有346人就地转非;2020年土地调整后因交通和项目工程建设占地的人口则没有土地可调整。失地农民按政策领得的移民补偿费,大多修了房子,有的还欠了一些帐,就业无门,生活非常困难。并且在社会事务中农村不管他们,居委会也不管他们,似乎被社会边沿化。

(三)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发展值得关心。1997年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以来,每年都有100多乃至几百人盲目无序的流向社会。这些人的户口很少迁往农村,一般都是找人托亲挂靠在县、镇不同单位。他们既不是农民,也不是居民,更不是干部职工。什么就业再就业、惠农、社会保障等优惠政策都沾不到边,更没有任何生产资料,几乎成了社会的盲点,发展十分困难。

二、问题影响

复杂的原因造成了这部分人群生活艰辛,发展困难,若长此下去,将会影响社会稳定,不利构建和谐社会。突出表现有四:

(一)影响社会稳定。多数贫困居民和失地农民家庭子女因经济条件差只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有的初中未读完即流向社会,成为社会的负担。在这部分家庭中,少数子女生活堕落,抽烟酗酒,打牌赌博,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犯罪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影响家庭稳定。在贫困居民和失地农民中,离婚的多,出走的多,留守的多,孤居的多。不少家庭主妇忍耐不住贫寒,不得不抛开朝夕相伴的丈夫和老人小孩离家出走,谋求新的生活出路。贫困限制了子女读书就业和今后的发展,造成贫困居民和失地农民家庭生活状况的恶性循环。

(三)是影响政府形象。上述人群总认为他们为国家建设和社会改革付出了牺牲、做出了奉献。政府亏待了他们,造成目前状况的根源在政府。因而,他们埋怨政府,怀疑党的政策,思想消极,牢骚满腹。

三、原因分析

造成上属人员生活贫困和发展困难的主要原因是5个方面:

(一)政策原因。一是国家在出台政策时,考虑农村移民的多,考虑城镇居民的少,农村居民可以外迁,而城镇居民不能,农村居民搬迁有房屋补偿费、生产安置费、基础设施费、外迁补助费、过渡期生活补助费、搬迁费等各种补助费用,而城镇居民搬迁则只有房屋补偿和253元/人的搬迁费。城镇贫困居民与中央的各项惠农政策不沾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又享受不到,各级的重视程度又不能与大中城市相比,各项政策对城镇贫困居民来说显得有些不公平。二是政策不配套。对于在改革和发展中做出牺牲和奉献的人群缺乏配套的政策管理和跟踪的社会服务,使得他们成了党恩惠顾的盲区。三是政策滞后。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改革与发展、发展与稳定、建设与吃饭统筹协调不够,一些领域的政策适应不了日益变化、多元发展、社会转型的具体社会活动。

(二)社会原因。就老香溪和老县城而言,蓄水前,老香溪是长江中上游的一个重要港口,非常繁荣,居住在老香溪的居民随便开个小店、或是出租房屋、或是做点其他事情每月都有不少收入;居住在老县城的居民,条件更是优越,生活的门路宽广,勤快一点,每天就有几十上百元的收入。蓄水后,留下来的居民无论是居住的小环境,还是生存的大环境都发生了深刻地变化,原有的经济格局被打破,失去了过去的生活来源。占地移民失去了生产资料,打破了原有的生产生活格局,一时适应不了新的形势,加之仅有的补偿资金用于建房,没有发展空间。同时,大坝蓄水、县城东迁失去了往日的商贸优势,资源匮乏,企业破产重组,库区产业空心化,就地就业的门路极其狭窄,导致生活与发展十分困难。

(三)经济原因。蓄水前,居住在归州的这部分贫困居民,实际上是当时社会的弱者,他们家底薄,没积累,有点房子也是土木房屋,还有一部分家庭本身就无房子,靠租住原县房管局或是其他单位的房子,加之土木结构房屋补偿标准低,128元/平方米,一般一个家庭的所有移民费加起来也只有1-2万元,若是没房产的,就只有253元/人的搬迁费。一、二、三期移民搬迁清库,这些居民是每蓄一次水就搬一次家,实际搬家支出远远超出国家补助的搬迁费,结果是东西越搬越少,家庭越搬越穷,没有资金用于发展。

(四)自身原因。历史的原因,导致绝大多数贫困居民很少走出去,视野不开阔。移民搬迁后,限于各方面条件特别是经济条件的限制,他们也很难走出去,生活圈子变得越来越小,生活的路子越走越窄。经过几次移民搬迁,有钱有能力和有门路的或是因特殊关系都搬到茅坪去了。留下来的多是一些老弱病残、少文化、缺技术、无出路的人,缺少发家致富的先决条件,只得依靠周边环境或是他人过生活。蓄水后周边环境发生了变化,先前的优越环境不存在了,再也没有多少好事可干,他们变得无所适从。

四、对策与建议

党的xx届六中全会要求:按照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力,走共同富裕道路,实现社会和谐。要建立和谐社会,就必须从长远来谋划,努力消除不和谐因素。因此,就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的生活及生产发展与建设和谐社会提以下5点建议:

(一)加强政策研究,深化社会管理。争取政策支持,加大和完善城镇居民、失地农民以及为改革和建设付出了代价的扶持力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建立长效机制,从长远上解决根本问题。加强和细化社会管理,提高社会服务功能,科学有效的归属人口管理、户籍管理、社区管理和政策管理,使社会的每一阶层,每一群体,每一角落都享受到党的春风和阳光。

(二)加快发展地方经济,吸纳城镇贫困居民和失地农民就业。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一个地方弱势群体的生活出路问题,唯一的出路就是大力发展地方经济,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县抢抓三峡工程建设机遇,已逐步迈向工业新县、旅游名县、物流大县的行列,每年可提供就业岗位都在不断增加。各级政府要有意识的通过合法程序,吸引城镇居民、失地农民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从更本上解决问题。

(三)提高城镇低保标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归州作为老县城所在地,情况特殊,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贫困居民在库区移民搬迁中做出了牺牲,县级人民政府在出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时,可适当考虑归州的特殊情况,在政策上给予适度倾斜,真正保证这部分贫困居民,尤其是绝对贫困居民能够吃得上饭、吃得饱饭。创新机制,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保障体系,鼓励人们参与社会保险,以解决个人和社会的后顾之忧。

(四)加强思想教育引导,坚定他们的生活信心。人生最宝贵的是对生活持积极健康乐观的态度,从精神上战胜困难。对于库区城镇建设搬迁后留下和新出现的贫困群体,要帮助他们摆脱贫困,首先要从精神上帮助他们摆脱贫困,要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让他们认识到自身价值的存在,认识到自己不是生活的多余人,要看到生活的希望,树立积极向上、奋发进取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五)强化居民技能培训,鼓励外出务工创业。在打工经济已发展成为农(居)民增收致富奔小康的重要途径的情况下,各级政府要研究具体措施,为他们打工构建信息传递、技术培训、维权保障等机制。社区居委会要逐一对贫困居民家庭进行解剖分析,建立贫困居民外出务工就业信息档案,派出专人走出去联系劳动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合同,帮助他们融入经济社会的大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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