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郴办发〔201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规划报告】市规划局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市规划局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郴州市委办公室、郴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郴办发〔2011〕24号)文件的要求,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从加强教育、强化管理和完善机制入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构筑反腐倡廉防范体系,狠抓工作落实。现依据《关于对市直单位2011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目标管理进行年度考核的通知》(郴纪发〔2011〕12号)文件精神,就我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今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一)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我局党组和行政班子将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所担负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任务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既加强协调配合,又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今年召开了2次会议,专题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把反腐倡廉理论纳入了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至少学习1次以上,同时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8月20日,在局二楼大会议室,党组书记、局长徐延波同志给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讲了一节廉政党课,同时还邀请了湘南学院法学院邓启红副教授进行法律知识讲座。
我局的反腐倡廉领导机制健全,按要求配备了纪检组长,是局党组成员,落实了其在班子成员中的排名问题;设有纪检监察室,有正式编制,有独立的办公室,工作经费有充分保障,对纪检监察工作支持有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使用极为重视。
今年,我局科室轮岗,将原办公室主任调整到纪检监察室,并分离审批科,使纪检监察室和审批科由原来的两个科室合一为分设科室,强化了纪检监察工作。
(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落实责任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报告执行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局层层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属各单位(规划设计院、城建档案馆、规划技术服务中心)签订了责任状。主要负责人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也都尽心尽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建设。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及时报告,建立完善了相关的配套制度。
2、分解责任,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我局制定了责任分解方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到各部门,与业务工作一道实行目标管理考核,明确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如原城镇规划科李水清案件在法院免予追究刑事责任以后,局党组依照党纪规定作出了开除党籍、行政撤职的处分,认真执行责任追究案件垂直报告制度。
二、完成反腐倡廉分工任务和交办任务情况
(一)反腐倡廉分工任务完成情况
1、加强对规范和节约用地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背科学展观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并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指示,特别是在执行村民住房建设政策上顶住了压力,坚决予以贯彻落实。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导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治理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问题。完成了2009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房地产开发中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专项清理工作,共清查房地产项目82个,其中涉及容积率调整项目10个,没有发现违规调整行为。
3、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我局今年加大了对征地拆迁规划安置和身份核实力度,加强对安置房建设进行巡查,确保征地拆迁行为科学、快速,依法依规。
(二)重点专项工作交办任务落实情况
1、建立健全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按照市纪委监察局的要求,经数月的努力,现我局已经完成了文件的起草和修订工作,并对讨论稿进行了多次修改,目前已将试行文件向社会公布。
2、对违规调整容积率变更用地性质的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理。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对市区房地产项目逐一进行了清理,该项工作已基本完成。整个容积率清理工作共清查房地产开发项目193个,调整容积率的45个,县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98个,调整容积率的14个,据统计,共立案查处违规调容案件10件,补交规费4100余万元,罚款近190万元。在5月份全国和省专项治理督查工作中,我市容积率治理工作获得了检查组好评,计划8月份将对各县(市)清理情况进行检查。
3、出台我市《违反城乡规划规定行为行政处分办法实施意见》。因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办法还未出台,该项工作我局已参照外地经验,拟定出讨论稿,目前正在讨论修改中,还未报政府出台。
4、出台我市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实施意见》。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迟至12月份才出台办法,该项工作我局已参照外地经验,拟定出讨论稿,目前正在讨论修改中,还未报政府出台。
三、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一)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制度机制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和任前谈话、届中谈话、诫勉谈话以及述职述廉制度,健全完善了财经制度,规范了财务审批程序,没有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加强源头治理,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程序办理,没有行政审批项目以外的收费项目。同时,按照郴办字〔2011〕22号文件要求,我局建立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审批系统,100%的行政和非行政许可项目实行了网上审批。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有丰富的公开载体,有严格的公开程序,有畅通的监督渠道,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措施有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目前,市政府门户网站、郴州新闻网、市规划局政务信息网以及五岭广场北面橱窗、我局办公楼橱窗和项目工地现场都可看到规划公示信息,“阳光规划”落到实处。据统计,全年在网上公示项目达89个,现场公示69个,批后公告5个。此外,我局还在办事大厅设置了电子触摸查询屏和LED电子监察屏,以便项目业主及时查询“一书三证”和报建项目的办理进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市城市演变历史和规划建设成就,展望未来城市蓝图,我局利用规划展览馆作为宣传平台,对外免费开放。全年共接待省内外领导、外商以及观众4万多人次,成为规划宣传教育的基地、公众参与规划的平台、省市领导视察的窗口、对外招商引资的名片。今年以来,在“重大决策”方面,我局修改完善了不少的规章制度,基本上都是经过多次会议讨论,多次修改完善,譬如,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规定,市中心城区村民公寓楼安置办法等等。专项经费的安排使用,也是局领导在会议上讨论决定的,一些还上了市规委主任会议,经过分管副市长、市长审阅同意。今年进行的一些重大改革方案和出台的重大举措,主要是局成立两区规划分局,根据“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行政审批科和业务科室作了调整,重新明确了规划一科、二科以及园区科的职能职责。上述这些改革都是局党组集体决策的,报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同意了的。
(二)努力加强机关作风(行风)建设
一是强化了反腐倡廉教育和机关作风教育的针对性。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同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结合起来。认真开展了机关作风(行风)评议工作,开展了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的“勤廉为民、规范权力运行”主题教育和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结合本局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警示教育,组织专项剖析学习三次,增强了全局干部反腐倡廉意识。结合涉及建设领域的万华路、民生北路建设出现的问题,在局机关和局系统内加强了行政效能和机关作风教育。目前,我局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效能明显提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逐步提高。二是继续开展廉政效能约谈。自2009年以来,局纪检组、监察室为解决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中发现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约谈的对象和约谈的内容,开展廉政效能约谈,并将每批次约谈后形成的意见和建议递交局党组。共累计约谈达24批次,共100余人次,协调督促廉政和效能工作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强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工作建设、行政效能建设和政务公开建设等工作。三是建立健全规划公示制度。我局政务公开有严格的程序,有畅通的监督渠道,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机制、监督保障措施有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市政府门户网站、郴州新闻网、市规划政务信息网、五岭广场北面橱窗、局办公楼橱窗、局办事大厅电子查询屏、LED电子监察屏以及市规划展览馆均公开了规划公示信息,有效地便于公从参与和监督,使规划更加科学,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四是建立健全规范自由裁量权的相关规定。我局积极探索限制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的有效途径。为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使行政行为公开、透明,在合法的基础上更加合理以彰现公平、正义。经多次讨论修改,已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的初步修改讨论,并在市政府网站和规划网站上公布试行。
四、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
今年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把《廉政准则》及配套制度作为一项生重要内容,认真组织了学习讨论。为把《廉政准则》贯彻到工作中去,贯彻到每个党员干部,我局机关党委组织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党员干部进行了专题学习,并在电子屏幕上开辟了宣传专栏,形成了学习、遵守《廉政准则》的良好氛围。做到了党员干部人人皆知《廉政准则》的内容,个个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要求。局党组要求各科室和二级单位的工作总结必须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内容,并将其用为年度科室和二级单位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一年来,我局领导干部没有出现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没有发生与公共利益冲突的行为。没有违规组织集资合作建房、超标准建房、在风景名胜或公园区建房等问题;没有违规发放住房补贴、多占住房、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住房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住房等问题。没有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领导干部之间没有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没有以奖励、提成、回扣等方式争取财政性资金或政府投资项目。没有出现超预算、超标准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以及超标准编制配备使用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问题。能够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规定,我局党政领导没有在这方面出现问题被上级查办的。
五、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办、市政府办《2011年郴州市机关效能监察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市规划局认真开展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热点问题效能监察”、“10个重要岗位效能监督”三项工作。每项工作都做到了有方案、有部署安排、有领导分工和督促检查,有工作班子、目标责任明确,落实到位。
1、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经清理市规划局行政许可权5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权1项,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2项(服务事项),行政处罚权11项,行政强制权1项。在前两年制定权力运行程序,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基础上,今年又重新修订了权力运行程序,进一步健全了规范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完善了查究问责制度,并将这些程序制度在政府网站、规划网站、办事指南等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公布。
2、热点问题效能监察工作。按照市监察局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园区规划科为今年热点问题效能监察重点监察对象,监察内容我们选择了“履行职能缺位、错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以点带面、促进局里的工作。通过监察我们认为,园区规划科在为企业解难题,为民办实事方面做得较好,一是简化审批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重点产业项目做到了上门服务,提前介入;三是大胆先行先试,在规划审批中设立绿色通道,特事特办。这些举措受到了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好评,履行职能是到位的,没有发现职能缺位、错位、越位,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该科在接受监察的过程中,能认真总结和吸取原任科室负责人在项目审批中收受贿赂被依法追究的教训,加强学习和教育,严格自我约束,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全局的工作作风得到有效促进和提高。
3、重要岗位效能监督。按照市监察局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规划审批二科定为今年市直机关10个重要岗位效能监督对象之一。监督内容主要是行风效能问题。通过一年的监督检查,我们认为规划审批二科在审批报建项目的过程中工作认真负责、简化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为民办实事,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设立了绿色通道,做到特事特办。该科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640件,其中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2件,用地条件通知书79件,用地规划许可57件,建设工程许可72件,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37件,领导批示重点建设项目38件,私房审批325件。市民和建设单位普遍反映较好,没有发现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六、“6+X”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
(一)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我局能严格遵守中央和省里一系列文件制度,坚决按规定办理,今年无一人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情况
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情况。市纪委核定我局车辆编制数为5辆,实际配备6辆,超编1辆。超编车辆划入我局名下,实际情况是为市规委使用车1辆,市政协专职副主席李永辉同志使用1辆,我局目前还少1辆编制工作用车。
(三)“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落实情况
2009年以来,我局着重抓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三项工作”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制度,形成了决议(郴政党组发〔2009〕7号)。明确了“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和议事规划,落实了“三项工作”的具体分工,并成立了 “三项工作”监督小组。市规划局的人事,财务分别由党组成员分管,研究重大决策决定,局党组成员都进行了签名,并形成文件或纪要。下半年通过公开招考招进8名行政管理人员,都按要求进行了严格的程序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