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和监督管理情况2015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报告】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
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5年
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报送行政许可实施和和监督管理情况2015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根据《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珠海市第五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的决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90号)的要求,我办现保留行政许可事项2个,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或易地建设项目许可”(含4个子项)和“人防工程改造核准”(2015年从公共服务事项依法调整回来),无非行政许可事项。我办已按照有关规定将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纳入本级政府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严格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未在目录外增设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已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珠海分厅管理。2015年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60件,其中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报建)子项81件,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竣工验收)86件,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核78件,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审核15件,并且已全部办结,办结率达到100%。
(二)依法实施情况。人防办行政服务窗口11年来一直坚持以“依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不仅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而且简化规范了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方式,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具体措施有:一是充分授权窗口,实行首席代表制度,所有人防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窗口审批,实现一条龙服务;二是提供5种服务方式(网上申报、网上受理或窗口受理,网上审批,预约服务,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并设立了党员自愿服务岗和建立了人防工程预验收服务制度,全方位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三是授权及下放给区级(功能区)的审批事项实现市区联网,实行内部网上审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办事群众;四是在金湾、斗门区设立人防施工图设计审查受理点,方便西部企业、群众办事。五是制定实施医疗救护工程建设标准和人防工程施工技术要点与常见问题治理手册,指导人防工程建设,填补省内相关指导的空白并免费发放项目建设相关单位,受到办事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与好评。
(三)公开公示情况。规范业务范围,按照第五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确定的标准,完成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咨询投诉方式及法律依据等的规范和更新工作,并在人防办官方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公示;另外还完成了人防办商事主体信息与信息办平台的对接工作,编制和发布了信息公示目录,建立了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商事主体登记许可及信用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人防办商事主体信息及时更新,方便市民查询。
(四)监督管理情况。我办行政服务窗口严格执行国家、省市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和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标准。定期组织人员对行政许可办理事项流程及行政许可档案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有违法违规情况,将严惩不贷,并将处理结果在我办官网上进行通报。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做好行政服务,我办结合工作和群众的需要制定实施了《人防办窗口服务准则》、《行政审批预约服务制度》、《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制度》、《人防工程预验收服务指引》和《珠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监管措施。
(五)实施效果情况。积极配合全市推进网上办事大厅的建设,不断深化政务信息网上共享、投资项目网上审批、社会事务网上办理的深度和广度,人防办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市、金湾、斗门、横琴网上办事大厅,除在窗口递交图纸外,其他资料的递交和审批程序均可在网上办理。在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大大提高审批效率,2015年,我局人防服务窗口业务提前率达到100%、办结率100%,投诉率为零,群众满意率保持100%,市行政服务中心人防服务窗口季度综合连续排名前列并获全年四个季度优秀。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我市作为全省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城市,我办创新观念,探索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属地管理,建立“四落实一公示”制度,已取得初步成效,得到省人防办高度肯定和赞赏,希望我办继续深入推行属地管理制度并提高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及维护管理合同签约率。但目前香洲区人防办职权清单尚未理顺,需进一步明确。
(二)由于编制问题,未设立专业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目前人防工程土建施工质量采用协议委托的方式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每年省人防办组织的广东省人民防空建设目标管理考核中,该项工作总是被扣分。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一)根据“三定方案”理顺区级部门职权清单。对于香洲区人防办职权清单问题,我办已专题报告,请编制部门予以指导解决。职权明晰,责任明确,力量到位,确保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属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二)增设专业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省人防办考核组考核意见以及市领导与省人防办主要领导沟通意见,人防部门应抓紧筹备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加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