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报告】滦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文)

时间:2023-06-14 22:40:02 来源:网友投稿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16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进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报告】滦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文),供大家参考。

【法制报告】滦县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全文)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6年,我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按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比较明显的进展,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根据《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深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一是对上级取消、下放和调整的审批事项认真梳理汇总,逐项核对、逐项衔接、逐项处理。全年衔接国务院第二批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151项权力事项,衔接市政府下放14项权力事项。二是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将审批事项向一个科室集中,县农牧局、住建局等16个部门统一设置了行政审批股。三是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推进审批单位、审批事项全部进驻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保障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到位、审批权限到位,实现“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方式。四是开展民生领域证明材料清理工作。对涉及公安、司法等部门重点领域证明材料事项由108项规范精简为17项。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把规范性文件质量关。严格按照《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制定依据、草案内容等是否合法逐一进行审查,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县政府制定的4件规范性文件,均由法制办进行了审查把关。二是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向市政府进行了报备。三是组织实施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全年分别于7月和10月两次开展了政府及政府部门制定的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县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重新完善镇级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滦县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滦县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的通知》等5件文件因与现行上位法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代替、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适用期或有效期已过等原因,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加快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程。一是坚持重大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坚持政府法制办主任全程列席政府常务会、县长办公会制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核和讨论。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决策辅助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今年,各级各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为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出具法律咨询意见39件,审核协议、合同54件,参与重大事故、信访案件的调查调解工作72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经过清理,对因调离、退休或者因故不能履行职责的16个部门共计50名行政执法人员的证件进行注销。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两法衔接”成员单位均已完成平台建设任务,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已完成,并做到随时更新录入,实现了我县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三是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和《唐山市行政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办法》。全县所有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本单位执法实际,紧扣《实施办法》要求,聚焦执法证据不全、证据固定、记录不完整、记录方式单一等常见问题,建立了本单位全过程记录制度,并根据本单位执法需要,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电子设备。《审查办法》的落实,保障了行政机关依法、合理、公正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在全县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中,未出现处罚主体违法、处罚依据适用不正确等情况。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一是强化内部监督。严格落实《河北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办法》,坚持主动报备,全面审查、有错必纠、严格监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重大行政处罚的监督,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审查报备案件78件。二是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年办理市级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和县级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提案42件。三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认真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四是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77条,其中行政权力运行信息3条,财政资金使用信息320条,公共服务信息308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一是依法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法律和廉洁关,全面掌握案件情况,认真分析双方证据材料,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公平公正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行政复议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是充分运用调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全年通过调解方式,成功对涉及工伤、农民工工资等52件案件进行了调解,有效化解了矛盾。三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全年38起应诉案件都做到了及时递交答辩状及证据材料,在诉讼案件中坚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加诉讼庭审。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以加强宣传教育为重点。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建成法治宣传橱窗23个,发放法律知识手册1000份。二是积极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进行学习,全年分两次进行了培训,提高其法治思维。三是明确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对拟提拔的23名干部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

总结一年来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中,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三是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水平,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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