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3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商报告】关于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法治思维和理念贯穿于履职全过程,为我县建设法治政府目标作出应有的努力。现就我局2016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落实
及时转发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印发《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年度依法行政各项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处室。起草印发《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对全县工商系统进行“七五”普法工作全面部署,完成了县政府布置的“七五”普法年度计划,全局206位公务员参加了“七五”普法年度考试,考试平均成绩86.5分,及格率100%。
(二)落实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制度
在2015年转变政府职能、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基础上,对县政府公布的我局权责清单行政职权类别逐一进行核对。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增减相关职权事项,调整事项名称、实施依据等要素,增加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监督方式,圆满完成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并于2016年9月20日在广西政府信息平台进行了公示。完满完成了政府布置的行政权力清理工作,我局经梳理和自查清理后拟保留296项(其中行政审批8项,行政处罚243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核查19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奖励6项,行政裁决1项,其他权力12项),在拟调整的425项事项中:取消50项,转移1项,拟调整4项,整合的350项,暂停执行的行政征收20项,行政权力共精简了58.95%。
(三)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工商总局的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我局从2016年10月1日起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改革成效明显。我局等七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实施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意见》,自2016年11月1日起全面实施“两证整合”改革。同时,探索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改革,为继续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严格遵循政府立法机制,不断完善我局的监管机制,对我局监管的重点领域为政府立法提供有效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保证立法的公开、公正、公平。贯彻落实我局部门规章“立改废”的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建立我局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一)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
(二)完善我局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三)建立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办法》,加强行政决策案卷管理,实现决策过程全记录。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行政执法文书电子化。
(二)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之前,由机关法制股进行审核。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落实、公布、执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裁量案例指导制度,每年公布2件以上认定事实清楚、执法程序规范、严格适用裁量标准的典型案件,指导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准确行使裁量权。
(四)建立执法监督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一是严格案件立案核审把关。对于案件立案环节,我局严格依法立案,并建立了案件移送衔接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县检察院与公安、检察、商务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坚决移送司法部门,杜绝以罚代刑。在案件核审环节,狠抓一个“严”字,确保一个“效”字,突出一个“实”字,实事求是核审案件,不放过任何一个原则性问题。二是坚持专门的案件评查模式。我局制定了案件评查制度及方案,以基层执法办案机关自查自评和市、县局组织人员对各办案机关交叉评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案件评查。三是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目前,我局已清理审核行政权力和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流程图,形成一部完整统一的执法工具书,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依据手册。以行政权力平台录入工作为契机,将行政执法监管风险防范融入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了岗位职责,梳理了各项执法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部门执法责任制。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政府内部权力制约。落实县政府十个重点领域制约权力的制度规定;优化我局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等权力集中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实现行政权力行使各环节相互制约。
(二)加强我局内部层级监督。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健全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探索建立专门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健全政府法制层级监督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三)完善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并执行好《博白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行政审批违法违纪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健全问责方式和程序;从严查处履职过程中徇私舞弊或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或其他不正当服务的行政过错责任人。
(四)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严格执行《行政诉讼法》,制定并落实《行政诉讼应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五)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全县工商系统以质量监管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了红盾护农工作。于3月份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了2016年春季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共抽检农资商品60个批次,确认不合格农资10个批次,目前正在组织开展后处理工作。同时,为实现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县启动并推进了农资商品交易市场信息化工作。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以“公平竞争、执法为民”为主题,在全县工商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红盾夏季专项执法行动,“红盾夏季专项执法行动2016”包括3个子行动,即“推进环境兴县战略医疗服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公用企业及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 开展整治重点行业格式条款违法侵权行为专项行动”三个专项行动。
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实效,实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拓展政务公开范围。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制度,方便群众通过政府信息网查询县政府、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落实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行政审批机关应当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名称、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时限、收费依据和标准,以及申请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监督举报受理机关及办公电话等,行政审批决定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除依法需要保密的案件外,行政执法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网站依法公开案件信息,包括违法违规的主要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结果等。
七、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考试,把法律素养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科学配置行政执法人员编制,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保证重点领域执法需要,至2016年12月底,全局共有206人经培训考试,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持证上岗率100%。
(二)加强行政复议应诉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专职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管理制度,配备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办理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力量;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聘请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参与行政处罚重大案件审理。
(三)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加大律师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能力;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严格执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按国家规定设立公职律师,纳入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四)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强化基层法治队伍,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管, 2016年查处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780件,查处商标侵权案3件,均没有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八、落实保障措施
(一)深化领导干部会议学法活动。落实会议学法制度和部门办公会、班子会会前学法制度,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
(二)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县局与所属部门和基层工商所的主要负责人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明确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县局法制股会同局督查机构对《依法行政责任书》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日常和年终督促检查,对推进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通报批评、责令改正,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依法行政考核评估。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细化量化标准,健全考核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目标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更好地发挥法治对政府各项工作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四)加强依法行政督促指导。落实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报送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创建活动,大力培育依法行政先进典型;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法治建设任务相适应。
(五)落实依法行政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依法行政责任单位每两周报送一期依法行政工作简报,抓好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按2016年自治区工商局的抽查任务,对随机抽取的企业进行逐户查验,共抽查190户登记主体,其中企业148户,农民专业合作社42户,经过核查,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有12户,注销1户。其余被抽查的177户抽查企业都按要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情况表明,博白企业信息公示无误率好于2015年度,并将全局2016年行政处罚信息录入进行了公示。
(六)开展行政执法示范机关创建、法治工商达标活动。落实行政执法案件建立台账、适时录入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促进公正合理执法为深化自由裁量权改革,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的现象,我局认真贯彻学习市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要求在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时坚持公平公正、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程序正当、综合裁量等原则。健全自由裁量标准信息公开制度,深化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制度,完善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度,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和自由裁量案例指导制度。
九、其他内容
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博白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法治工商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着重分析去年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本年度工作重点安排。
(一)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不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不高,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三是个别单位法制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少数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二是行政执法责任制没有落实到位,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三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推动县(市、区)政府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
2.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法治工商建设首长负责制,每半年开展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县局法治工商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项,确保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
3.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
4.营造良好法制宣传教育氛围。各基层所、业务股室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营造学法、尊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
5.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举办两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
6.加强政府及其部门法制力量建设。使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