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增强斗争精神中汲取工作动力——县纪委常委会会前交流研讨发言(景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发扬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在事关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发言】从增强斗争精神中汲取工作动力——县纪委常委会会前交流研讨发言景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从增强斗争精神中汲取工作动力
——县纪委常委会会前交流研讨发言
(景泰县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面对新形势新挑战,要发扬斗争精神,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在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坚定不移,在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敢于碰硬,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敢于动硬,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上敢于针锋相对,不在困难面前低头,不在挑战面前退缩,不拿原则做交易,不在任何压力下吞下损害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苦果”。作为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干部,当以习总书记的讲话为遵循,加强学习并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不断的端正工作态度,提升工作实效,强化工作能力。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斗争信念。习总书记在100周年大会上讲到:我们党历经千锤百炼而朝气蓬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应对好自身在各个历史时期面临的风险考验。发扬斗争精神,反映到实践层面就是一种行动上意志品质的体现。要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同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政治路线的言行作斗争,坚决抵制破坏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做勇于斗争的“战士”,在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自己要明白哪些事不能做,哪些话不能说,哪些要请示,哪些要报告,哪些要坚决贯彻执行,哪些要坚决抵制。决不能因为自己是纪检干部就只要求别人,不要求自己,在执纪过程中自己却“灯下黑”。纪律和规矩,既是监督执纪问责的依据,又是谋事创业做人的底线,只有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让纪律和规矩成为自己的信仰,才能不断获得自信和从容,真正承担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走,斗争起来才有底气、才有力量。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战胜一切风险挑战!要充分认识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坚持事不避难,敢动真碰硬,敢啃硬骨头,坚持全覆盖、零容忍,到急难险重的特殊岗位上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强化政治实践历练,促进政治才干增长,不断增强辨别政治是非、涵养政治定力和防范政治风险的本领,履行好政治责任。积极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更新知识板块、优化知识结构、拓展知识边界,通过强化自学的方式,在具体业务工作中提素质、强本领,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靠实实在在的斗争行动,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强化修身担当,发扬斗争精神。习总书记的讲话中指出:“建立中国共产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改革开放、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都是在斗争中诞生、在斗争中发展、在斗争中壮大的”。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继承和发扬斗争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发扬斗争精神要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就是对党忠诚,干净就是廉洁自律,担当就是履职尽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必须保持政治定力,以纪律为明镜,既要勇于监督别人,又要强化自我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纪律面前经得起考验,耐得住寂寞。干净是为官做人的底线,更是纪检干部的立身之本。离开干净,就丧失了做纪检干部的资格。纪检干部只有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方能挺起腰杆、理直气壮地监督别人。特别在都是熟人圈子的工作环境中,监督执纪问责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人情关系,要做到不被人情关系所干扰,我觉得首先要做好自己和他人的情绪疏导,其次就是坚持工作原则,运用好党纪法规。发扬斗争精神,还要发挥好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把党史教育的理论学习转化为担当尽责的实际行动,坚持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实实在在做好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重要节点,坚持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相结合,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三、坚持刀刃向内,增强斗争本领。作为一名党员,不仅要严守法律的底线,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更要恪守组织的纪律和规矩;作为党的一名纪检干部,更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以更高的思想自觉和更严的纪律要求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对人民群众要心存敬畏、对组织纪律法律法规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行有所止,自觉做严以律己的表率。严守“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要求,从查办的案件中汲取经验教训,持续加强教育警示,增强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强化查办案件责任意识,将查办案件作为工作的重要职责,积极拓宽案源渠道,加强与联系单位的沟通协调,整合办案资源,强化办案力量,规范办案流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树立正确的法纪意识,正确把握政策、纪律、法律,做到执法以公、执纪为民,既严肃查办,又善待相关人员,既坚持原则,又掌握策略。克服轻程序、重实体的惯性思维,做到手段、证据、程序合法,经得起法律、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增强责任感,积极寻找案源,坚持有案必查、及时高效办案,强化查办惩处的严厉性,有效震慑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人性化文明办案,以人为本,充分尊重涉案人员的权利,杜绝带着情绪办案,办案过程中公正运用纪法,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增强办案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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