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关于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希望大家喜欢。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落实省、市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暂行办法》(教语〔2016〕3号)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市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迎评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建立健全依法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带头作用、学校的阵地作用、新闻媒体的引导作用、公共服务行业的示范作用、社区的主体作用、乡镇农村的基础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不断提高我县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实现我县“讲普通话、用规范字成为人民工作与生活常态”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努力提高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水平和用语用字规范化水平,扎实做好语言文字迎评的各项工作,确保我县语言文字工作顺利通过省督导评估。
三、督导评估范围
本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范围为本县辖区内的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六大领域,届时采取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评单位。
(一)国家机关:包括县党政机关、县直各局办;
(二)学校:包括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三)新闻媒体:包括县广播电视台、报社、政府网站等;
(四)公共服务行业:包括医院、银行、邮政局、汽车站、网通公司;
(五)城市街区:包括云兴镇所辖社区;
(六)乡镇农村:包括乡镇政府及农村。
四、督导评估内容和标准
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和标准依据《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进行,主要包括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宣传教育、发展水平等4个一级指标,13个二级指标,并赋予了相应的评估分值(满分100分),明确了考核要点。
实地查看的主要内容为: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校教师、播音员主持人、解说员、导游员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的用语情况。
2.各单位的名称牌、指示牌、标志牌、宣传牌(栏)、标语、电子屏幕,学校公文、教室板书、教师讲课课件、教案、自编读物、校本教材、试卷、各类公示用语用字,机关公文、印章,街道地名牌、站名牌、交通指示牌、公共设施、商店招牌、广告等的用字情况,以及各单位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营造的宣传环境。
3.依据《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试行)》中考核指标要求,做到档案资料整齐美观、项目齐全、内容详实、归档规范、查阅方便。
五、督导评估方法
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等方式进行,并随机抽取若干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城市街区、乡镇农村进行现场查看,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抽样测试。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8月初)
1.成立县迎评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迎评工作动员会,全县统一安排部署迎评工作。
2.各机关、各单位制定迎评实施方案,准确把握评估内容和标准,任务分工到人,明确工作职责。
3.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召开受评单位迎评业务工作负责人会议,对迎评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
4.按要求做好迎评宣传工作,做好环境布置工作,在本单位醒目位置设立永久性的“请讲普通话,请写规范字”等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大型公益性宣传广告牌。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2年8月9日—8月16日)
1.各受评单位严格对照评估标准,逐项自查,找出差距,进行整改。
2.各受评单位按要求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建档工作。
3.各受评单位组织普通话培训、测试,使所有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规定要求。
4.各受评单位要突出抓好本单位用字规范管理,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扎实抓好社会文字管理。
(三)县级自评阶段(2022年8月16日—8月底)
1.各单位形成自评报告,上报县语委办。
2.县语委办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县级自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看档案、模拟测试等方式,对各单位语言文字工作进行预评估,反馈自评意见,进行自评小结。
3.县语委办完成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做好县级档案建设等工作。
(四)市级复核阶段(2022年9月上旬—10月下旬)
1.各单位做好市级复核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1)资料档案盒:依据《标准》的考核指标要求,做到分类建档,档案盒整齐美观,盒内项目齐全、内容详实,分夹装好、查阅方便。
(2)相关材料:单位自评报告、单位达标情况自评表等相关材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县语委办。
2.县语委办撰写复核申请,经县政府批准后将县级自评报告等相关资料提交市语委。
3.接受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复核。
4.按照市级复核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整改工作。
5.9月第三周开展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五)省级督导评估阶段(11月上旬—12月下旬)
1.筹备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工作,县政府向省级提出评估申请。
2.咨询省督导评估组的意见,按照定点和随机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受评单位。
3.受评单位围绕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座谈访谈、抽样测试、现场查看等评估环节,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县语委办给予重点指导。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迎接省级语言文字督导评估工作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具体由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在县教科局下设办公室,组建迎评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次迎评的指导督查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迎评工作组,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精心组织,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抓在手上,把好落实关。每个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协调和督查工作,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迎评相关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受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此项工作,严格执行和落实工作部署安排,不推诿,不扯皮,既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又做到团结协作、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突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日常应用强化整改工作,创新手段,做实搞活,创出特色,为省级评估积累经验。县政府将对语言文字工作做的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责任。
(三)抓好宣传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涉及面广,各单位、各社区、宣传部门必须加强迎评宣传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增强人民群众的语言文字法制意识,将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深入人心,推动迎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保障经费投入。县政府设立迎接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专项经费,确保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有序开展。各单位也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本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正常开展,确保顺利通过省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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