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

时间:2022-12-01 22:45:1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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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安监局年度工作计划(2022年)

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落实“三强化”,实现“三提升”,全面完成年度事故预控目标,各类事故实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8%,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降至省辖市第三位。

  一、强化责任,提升事故防控能力   1.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6月底前印发全市工业企业生产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与分级分类标准,重点帮助指导10个乡镇(街道)实施网格化监管工作。配合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和建设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协调指导各级各监管部门建立和落实网格化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综合处)   2.从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化工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指导350家企业开展安全设计诊断,继续督促1184家企业加强现场管理,规范“五项公示”;
结合“五小企业”整治,关停并转50家危化企业。指导职业病危害企业强化基础工作,网上申报累计达1万家,在重点行业中创建50家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
利用中日合作项目契机,对1000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员进行专题培训。(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三处、职业健康处)   3.强化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加大对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法定培训与考核力度,全年培训企业各类人员不少于12万人次。指导各乡镇(街道)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年度安全教育轮训制度,力争全年对生产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轮训一次。强化化工等高危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教考分离制度,落实安全培训考试考核责任,全面完成6个考试点达标建设。将企业安全培训与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必查内容。(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业务处室)   4.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提档升级,确保全市1万家企业达到三级标准,累计100家企业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与“抽查”工作,在达标企业中深入开展现场规范管理和“反违章”活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7—9月份组织开展标准化互查互评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二处、监管三处)   5.严格开展执法检查。制定和执行年度执法计划,局机关执法检查企业200家以上,日常检查不低于600家次。组织开展工伤事故单位的专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暗访抽查制度,按照上级规定的“四不两直”要求,暗访抽查企业不少于50家,并对暗访情况进行通报。(主要责任处室:各业务处室)   6.严格事故调查处理。严格事故结案,依法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事故调查按时结案率100%。严格事故通报,建立全口径事故半年度分析通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继续加大对亡人事故单位的处罚力度,依法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法律责任。严格事故挂牌,凡符合挂牌条件的事故,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做到应挂尽挂。加大对较大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和调查报告的公开力度。及时掌握与定期分析全市安监系统亡人事故行政责任追究与行政处罚情况。(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一处)   二、强化整改,提升隐患治理能力   7.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坚持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三级政府挂牌不少于500项,其中市政府挂牌50项,整改投入规模总体不低于上年。完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继续在7月份开展 “隐患排查月”活动,建立油气输送管线隐患治理长效机制。规范隐患报告与跟踪督办等相关制度,明确隐患“零报告”、“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和“自查自纠”等操作规范,全面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系。(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管二处)   8.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在职业病危害整治方面,继续对有机溶剂及高危粉尘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进通风排毒除尘措施,做好有毒无毒作业、粉尘作业的有效隔离。在危化品专项整治方面,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淘汰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化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企业。继续组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油气输送管线等领域的专项治理。(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二处、监管三处、职业健康处)   9.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六大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跟踪力度。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事故联席会议,加强与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完善事故信息共享和事故处理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职业卫生联席会议作用,进一步规范职业危害项目“三同时”管理,建立苏州市职业卫生专家库。继续做好“打非治违”相关工作。(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监管一处、职业健康处)   10.加强目标责任考核。严格坚持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组织制定、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督查,通报各地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牵头制定考核方案,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1.做好安委办日常工作。承办全市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委会例会、检查督查活动,跟踪督办安委会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市领导带队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安委会议事协调工作,落实安委会各项工作规则。(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三、强化监管,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12.积极推进监管工作信息化。加快开发建设和推广应用苏州市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二期项目,建立市、市(区)、乡镇(街道)三级信息员队伍,力争将5000家企业纳入系统管理,其中危化企业1000家,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企业2000家。兼容整合省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利用监管系统实现移动执法,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处室)   13.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完善应急救援专家库,抓紧修改《苏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苏州市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督促危化企业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在6月份组织50家危化企业的应急救援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在9月份组织开展一次重点化工企业区域应急救援拉动演练。(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一处、监管三处)   14.积极探索企业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进一步发挥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重点在化工、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等事故风险较高的企业中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采取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方式,引导和督促保险机构规范服务,为投保企业提供优质的风险管理服务。(主要责任处室:办公室及各处室)   15.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深入到社区、学校、企业等单位,有针对性的举办知识讲座,免费发放安全宣传用品,做到安全宣传入脑入心。牵头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普及安全生产基本法律知识。推进安全社区创建,认真做好全市申报省级安全社区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活动。(主要责任处室:综合处)   16.搭建企业交流平台。建立危化、油气长输管道、电力生产、冶金等重点企业的季度例会制度。全年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开展2次对口抽查。积极指导乡镇开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一般每个乡镇创建2家左右示范企业。(主要责任处室:监管二处、监管三处)   17.开展群众路线教育。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理论学习,开展具体的实践活动,邀请专家辅导不少于1次。重点围绕上级要求,在安全监管、作风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全面征求意见,并及时整改。在局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实践教育活动的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主要责任处室:监察室)   18.加强机关内部建设。深化政风行风评议,组织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和承诺书。继续开展局机关干部大讲堂活动和学习园地建设,建设学习型机关。畅通评议渠道,规范安全生产领域咨询、举报和信访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规定统一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积极开展行政指导,严格执行行政调解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办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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