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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学思践悟知行合一
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在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心得体会
市委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市县处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暨新提拔任职和换届后新进班子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这是市委在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发展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次、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和领导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新任县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素养、履职能力和廉洁从政能力,对全市领导干部中“关键少数”的集中培训,目的是让跨越发展的“中坚力量”更好地适应新形势、引领新实践、创造新业绩。
市委书记对办好培训班提出明确要求,并作开班动员和专题辅导。培训会班上,专家学者紧密结合我市领导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脱贫攻坚政策、领导干部执行力建设、领导干部心理调适等内容进行专题讲授和辅导,使我聚焦理论短板“充电”,聚焦思想短板“补课”,进一步认清了形势,理清了思路,掌握了政策,开拓了眼界,增强了投身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干劲。我认为,此次培训是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再深化,也是对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再动员再部署。通过聆听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专家学者的专题辅导,使我进一步深化了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认识,深化了对省市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思路举措和工作要求的理解认识,进一步明确了我市在发展战略中的定位,增强了推动跨越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理清了发展思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颇丰。作为基层纪委书记,学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提升履职能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我认为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第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纪委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这是中央纪委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加强制度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回应党内关切和群众期盼,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队伍的具体行动。监督执纪问责是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从发现问题到执行纪律,再到责任追究,监督、执纪、问责浑然一体、相互促进,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篱笆越扎越紧。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管好自己,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高标准做到;
凡是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只有自身过硬,才能挺直腰杆去监督执纪问责。广大纪检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接受监督,把监督当成一种关心、爱护和保护,增强执行规则的自觉性,用实际行动证明,我们是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的队伍。
第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讲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特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他还强调,“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推进党的事业发展,要求全体党员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政治理想,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加强政治历练,积累政治经验,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联系着我们的中心工作,要从政治和大局的高度把握纪检机关的职责定位,深刻把握监督执纪的政治性。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能否做到严格依规依纪,关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全党、全社会带来的政治效果,影响干部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第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好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维护好党中央权威作为第一位的政治要求,坚决在思想上拥戴核心、政治上维护核心、行动上紧跟核心,坚决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维护好党内政治生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第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反思我们曾经存在的谈心谈话走过场、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等现象,都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密切相关。要坚决克服“四种倾向”,突出党性锻炼、突出思想交流、突出政治体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敢于动真碰硬,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提升自我纠偏、修正错误的能力;
着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党内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
第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关键要付诸行动见成效。党中央要求全党做到的,纪检机关就要带头做到,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一是要刹住“苗头”,又要攥紧“拳头”。要切实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纠正“小毛病”“小问题”,“宁可现在听骂声,不愿将来听哭声”。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对于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抓大不放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又要监督“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党纪条规修改完善和陆续出台,实际上是中央在为全党立规矩。虽然很多人在感叹“为官不易”,尽管也有不少人在显现“为官不为”,但必须看到民心在收拾,民意在回暖,规则在改变,生态在净化。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这就要求全党必须自觉守纪律讲规矩,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让常态化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让“红脸出汗”成为践行“四种形态”的首选。用纪律约束、管住“绝大多数”,要自觉摒弃“看客”的心理、“局外”的心态,克服对纪律的“无感”、对“四风”的无畏。当前,尤其要夯实“两个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坚持“一案双查”,充分发挥巡察的“利剑”作用、派驻监督的“前哨”作用和常态问责的“利器”作用。三是既要立足“抓早抓小”,又要防止“抓大放小”。“抓早”就是抓苗头、抓倾向,“抓小”就是抓小事、抓小节;
既“抓早”也“抓小”。“抓早抓小”就要真正“落细落小”,注重“细节小事”,多积“尺寸之功”。对那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瞪大眼睛,及时喊醒刹车;
对那些任性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形成震慑。只有真正“抓早抓小”“落细落小”,纪律才会受到敬畏,游走在纪律边缘的干部才会懂得知止。四是既要坚守“底线”,又要坚持“高线”。何谓“底线”?对普通公民来说,国法就是“底线”;
对党员来说,党规党纪、6项纪律就是“底线”。何谓“高线”?“高线”就是理想、信仰、信念、忠诚、宗旨,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固魂之根。“高线”不是“高调”,“底线”不是“低线”。用“底线”构筑“堤坝”,用“高线”引领“灯塔”。坚守“底线”而不突破“底线”,但不能仅仅停留在“底线”这个层面。公民不能都踩到法律的“底线”上,党员不能全站在纪律的边线,领导干部更不能总是在“两线”徘徊。纠风反腐最终要解决“不想”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坚守“不敢”“不能”的纪律“底线”的同时,还要追求“不想”这一道德“高线”。五是既要不怕得罪人,也不要刻意整人。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首要的政治品质。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就要敢于担当、严格执纪,既要敢于“红脸”,还要敢“唱黑脸”;
既要不怕得罪人,而且还要敢于得罪人。组织把我们放在这个位置,就得讲党性,就不能躲避矛盾、明哲保身、爱惜羽毛,该做的事就得做,该得罪的人就要得罪,因为我们干的就是这个活,吃的就是这碗饭。敢于得罪人,是一种责任担当,一种职责坚守,更是一种忠诚体现。敢于得罪人但我们不以得罪人为乐,更不以得罪人为荣;
敢于得罪人,但绝不冤枉好人、轻易伤人,更不能夹杂个人私情好恶、任性用权、刻意整人、耍威摆谱。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职责使命,进一步解放思想、攻坚克难。把学习成效体现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上,落实到指导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从政治上加深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部署的认识,把发现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全面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准则》《条例》落地生根,为推动全县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纪律保证,以良好精神状态和优异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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