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在县“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了“十三五”期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PM2.5、PM10主要污染物大幅下降,较2015年改善率分别达到X%、X%、X%、X%。特别是过去的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县生态环保工作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奋力拼搏,取得较好成效,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居全市第一位,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市第X位。
刚才,生态环境局汇报了全县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X个专业委员会牵头单位分别汇报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计划。大家讲得很好、很全面,但关键还要看行动、看落实、看结果。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深刻阐述了坚持生态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再次强调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可以说,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发展才能更有质量,群众才会更有安全感、幸福感,未来才会更有希望。全县各生态环保工作相关单位要把握新发展阶段,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通过各部门工作汇报和刚才的调研情况,可以看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许多突出问题,依旧面临严峻复杂形势。我们必须继续保持定力,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基础工作准备,做好宣传引导、信访投诉处置、舆情监控等工作,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切实把生态环保工作这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牢、抓到位。
二、聚焦关键环节,切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
今年,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实现从“管理”向“治理”、从“末端”向“源头”、从“人工”向“技术”、从“监管”向“服务”的“四个转变”,全面落实“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三项要求。
一要理顺机制,形成合力攻坚新态势。要进一步补充、加强县生态委办公室工作力量,继续发挥全县污染防治工作牵头协调抓总作用,各专业委员会要进一步夯实自身工作职责,形成全县合力攻坚态势,扎实推进污染防治各项任务目标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总结和部署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研究审议、协调解决全县重大环境问题。生态委办公室要依托“生态环境问题管理平台”和定期通报制度,对日常各项工作定期调度、汇总,建立“可量化、可督导、有进度、可核查”的责任监督体系,让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在阳光下开展。
二要多措并举,实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1年,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均开始实行每月全省县级排名通报,省新闻联播每月通报水、气质量全省排名前、后十名的县(市),连续三个月全市后三名的将会被市政府约谈;
降尘量每月进行全市排名,高于全市平均值的县(市)会受到严厉的经济处罚。因此,确保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是我县2021年的一项底线性工作,要持之以恒抓环保,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层层分解压实责任,加强协调推进,围绕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加强问题排查,强化应急减排、微环境治理和精准执法,确保年度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实现,力争相关指标在全省的位次争先进位。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以X、X两个空气质量站点为治理核心,县直各部门按责任分工全面加强城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扬尘专业委员会要继续发挥好扬尘治理工作的牵头职责,将城区所有施工工地(包括拆迁工地、市政工地)纳入管控范围,尤其是对两个空气站点周边工地要加强巡查,督导责任单位落实《X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管理要求,要形成可操作性强的扬尘污染治理体制机制,督促各类施工工地行业主管部门切实落实行业主管责任。二是加强道路扬尘管控。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负责对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散装物料运输车辆依法依规从严处罚,坚决杜绝高排放柴油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入城行驶;
综合执法局负责提高城市主干路、路肩、辅路机扫率,进一步扩大城市道路机扫面积,提高机扫效果,并逐步延伸至城乡结合部;
对各类施工工地、堆场料场门口有带泥上路的,坚决给予处罚,发现一次处罚一次!三是发改局牵头,X街道办、X街道办全力配合,负责散煤替代工作,彻底实现禁燃区内无散煤使用,全县民用散煤量大幅下降。四是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工业企业及商混企业的堆场料场重点进行扬尘治理,确保企业厂区不产尘;
开展夏季VOCs整治、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和综合整治,从源头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进一步完善企业污染排放监管“互联网+”的应用,通过智能化管控,增强监管力度,倒逼企业提升环保意识。五是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城区范围内餐饮油烟的治理,特别是对较小规模饭店油烟治理、油烟净化设备不正常使用,导致烟道口有油渍、烟灰等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家、查处一家、整改一家。
今年,市政府将继续实行乡镇空气质量全市每月排名通报,连续两个月排名后十位的乡镇将会被约谈,并计入年度考核成绩。在乡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一是要迅速仿照县级站点模式,划定乡镇空气站重点管控区域,实行强化管控、优先防治,消灭一切影响空气站点的可控因素,确保各自辖区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全市排名靠前。二是要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的综合整治。各乡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继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新发现的立即进行取缔,尤其是严厉打击“小铸造”、“小喷漆”等污染严重行业,存在违法行为的,由执法部门严肃打击。三是高度重视环保信访。我县产业目前仍然以小微企业为主,虽然近年来环保信访数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但总数仍旧全市偏高。各乡镇(开发区、街道)要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主动出击,多措并举,把信访平息在萌芽阶段。四是高度重视“五烧”管控工作。3月份,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五烧”管控的通知》,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务必要落实好,要实行禁烧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砸实网格长、网格员责任,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斑必究”,确保辖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处烟”。五是将辖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整治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县生态委办公室制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在已经到了开展执法检查阶段,一定要严肃执法,发现有未喷码、冒黑烟的设备,一律依法处罚,营造高压管控态势,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市级将于X月份开展全市的集中排查,如果在市级排查中被发现仍有未喷码、冒黑烟机械设备,将会对所属辖区、工地主管部门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水污染防治方面。坚持系统、科学、依法、精准治水,通过控源截污、生态清淤、生态修复、入河排污口整治等工程,狠抓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等源头治理。尤其是加强省考断面达标精细化管理,落实“一断面一方案”要求。一是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局要探索湿地长期运行保障方式,维护X人工湿地正常运行,充分发挥生态减排效益,确保X桥断面和X闸两个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二是由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属地乡镇全力配合,做好今年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哪个乡镇在这项工作上让市级扣分,坚决移交纪委监察部门问责处理。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协调配合,强化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一是切实加大县财政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投入力度。依法对“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方可用于开发利用,确保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二是生态环境局牵头,各乡镇(开发区、街道)配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加强危险废物环境安全管理。要对发现的隐患迅速开展整改治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坚决守住环境安全底线。三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乡村振兴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验收标准进一步提高,各乡镇要对应标准提前进行谋划,落实建设资金,确保完成市对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县生态环境局要做好技术指导。
三、压实工作责任,健全生态环保常态长效工作机制
污染防治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发区、街道)要严格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责任要求履职尽责。一是强化执法监管。目前的环保法律法规体系对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住建、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等部门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要按照法律赋予的责任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管。二是强化督查督办。县生态委办公室要对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尤其是生态环境部、省级、市级交办的问题进行督查督办,确保按时间节点如期完成整改任务,不留尾巴。同时,对县生态委下设所有专业委员会工作履职尽责情况,各乡镇(开发区、街道)、县直部门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交办问题,推动整改。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今年要进一步落实好属地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专业委员会牵头责任,要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要实行举一反三,解决“上热中温下冷”问题。下一步,考核监督专业委员会要结合市对县每月通报,对排名靠后,且环境问题突出、环境质量持续下降、对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和重点环境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或个人,严肃实施责任追究。通过倒逼责任落实,着力构建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大生态环保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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