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活动方案(范文推荐)

时间:2022-12-09 19:00:1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活动方案(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

关于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活动方案(范文推荐)

  一、《修改方案》批复情况

  《修改方案》于20xx年9月20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修改方案的批复》(红政复〔20xx〕49号)批准。

  二、《修改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

  《修改方案》涉及5个调入地块,拟占地总面积4.25公顷,均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内,各地块占地情况如下:

  调入地块一位于石头寨村民委员会,拟占地0.31公顷;
调入地块二位于四家村民委员会,拟占地0.14公顷;
调入地块三位于四家村民委员会,拟占地0.04公顷;
调入地块四位于乌衣村民委员会,拟占地0.16公顷;
调入地块五位于乌衣村民委员会,拟占地3.60公顷。

  三、《修改方案》具体调整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修改方案》对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进行调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和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数量未发生变化。本次规划修改地块总规模为4.25公顷,均为指标调入地块(全部位于五山乡,调入地块均使用省级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25公顷)。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调入涉及五山乡石头寨村民委员会、四家村民委员会、乌衣村民委员会,5个地块(地块编号:TR20xx0001—TR20xx0005),14个图斑。将原规划农用地4.24公顷(耕地1.78公顷、林地2.44公顷、其他农用地0.02公顷),原规划其他土地0.01公顷(自然保留地0.01公顷)全部修改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均为城镇用地)。

  四、《修改方案》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五山乡耕地面积减少1.78公顷,为6822.52公顷,满足上级下达控制指标6701.00公顷的要求;
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4.25公顷,为470.27公顷;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4.25公顷,为412.11公顷;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1.78公顷,为2.07公顷。五山乡主要用地规模均未突破《弥勒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调整方案》《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确定的主要用地指标和目标。

  五、《修改方案》听证情况:

  受弥勒市人民政府委托,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于20xx年7月7日,组织相关部门在弥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召开弥勒市五山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xx-20xx年)修改方案听证会,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农科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州生态环境局弥勒分局、弥勒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五山乡人民政府等部门有关领导参加了会议。与会代表对《修改方案》无意见分歧,同意《修改方案》。

  六、《修改方案》反馈意见方式:

  公示期为20xx年9月24日至20xx年9月29日(工作日五天),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该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弥勒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时间截止后,将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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