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方案

时间:2022-12-12 22:50:01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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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方案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政府党组会议上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文献中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确保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明确有关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关于抓好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的要求,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二)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营造依法行政工作浓厚氛围。一是科学谋划政府法治建设工作。市长吕玉印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我市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市政府相继印发《肇庆市20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肇庆市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xx-2021年)》等制度文件,为我市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依据和指南。

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xx年度学法考试,共80487人参加,优秀率达98.69%。三是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制定出台《肇庆市行政机关聘用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市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备案监管制、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压实部门法律论证责任。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督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纳入相关考核指标,并通过出台相关考核细则进一步细化考核评价标准。同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对我市8个县(市、区)党委和政府、31个市直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督察,进一步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

  (三)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的成效不断凸显,先后分八个批次取消或调整1069项行政职权,分三批取消涉企涉民的证明事项共240项。“管”的体系日益完善,全市13216个政务服务事项纳入评价范围, 1-11月,主动好评率达99.99%,全省排名第一。“服”的质量明显提升,在全省率先实施“一次办成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改革,落地实施410个“一件事”主题。二是深入实施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坚持把“数字政府”改革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持续推进“数字化平台+放管服改革”深度融合,加快政务大数据中心系统对接和肇庆节点建设,推动“数字政府”改革实现“一个全国率先、十二个全省率先”,营商环境排名全省第5。推出199项“最多跑一次”、165项“一次不用跑”清单,75项主要涉税(费)事项全市通办、一次办成。上线“粤信融”肇庆分平台,完成银企融资12099笔,融资1077.4亿元。“粤政图”具体应用和“粤省事”肇庆专版共上线民生服务事项799项(本地特色事项59项)。全面推广应用“粤商通”平台,累计实名注册市场主体数108627个,覆盖率42.06%,排名全省第一。推动“肇商通·万企诉求服务平台”与“粤商通”平台深度对接,累计受理企业相关诉求和申请518宗,办结率及企业满意率均达100%。三是深入推进数据共建共治共享。大力推进部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目前已完成90个政务服务应用上云工作,共服务22个部门,系统上云数量全省第三。按照“1+1+N”网络架构优化电子政务外网建设,覆盖8个县(市、区),覆盖率为100%。

  (四)以完善决策机制为抓手,加强制度体系建设。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1+N+3”管理制度。编制20xx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31项重大行政决策通过专家咨询、论证、评审,6项重大行政决策组织开展了风险评估,162项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市政府集体讨论决定。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率、审查发现问题处理率、集体讨论研究率均为100%。二是完善行政立法体制机制。修订了《肇庆市人民政府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市政府规章程序规定》,建立立法中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健全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及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规章制定。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组织制定《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肇庆市供用电设施保护条例》《肇庆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四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制定出台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出台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27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外商投资法、民法典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废止4件、修订13件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了104个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工作,下放乡镇街道综合实施的行政执法职权188项。二是严格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狠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落实,截至11月,公示行政许可163万多条、行政处罚94万多条、行政检查35万多条。自行政执法“两平台”市级部署启动以来,第一批涉及市、县(市、区)、镇街共43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开通账户上线应用。三是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加强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和疫情责任单位开展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法律指导和执法监督,指导和规范全市各地各部门依法实施应急执法;
截至11月,全市共开展双随机抽查对象17064个,抽查事项7305项,牵头跨部门抽查对象1017个。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建议,办理后满意度达95%以上。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完善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监察建议办理反馈纠偏机制,及时向人民法院和检察院反馈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采纳的情况,办复率100%。建立健全违法行政行为信访投诉举报制度,整合发挥统一政务12345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截至11月,市12345热线话务及相关网络渠道处理群众诉求共280813宗,办结工单回访率100%,回访满意率79.8%。扎实做好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公开工作,全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务新媒体分别公开政府信息10.07万条、3.88万条、4.99万条。

  (六)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任,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开发建设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事件“一门受理”“一网统揽”“最多跑一次”。截至11月,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393件,调处成功10235件,调处成功率98.5%。在疫情及“两会”期间,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和其他恶性事件,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截至11月30日,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66件,受理依期结案率100%。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没有不答辩、不出庭应诉、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的发生。三是加强信访工作。引入第三方法律专业力量参与群众接访,设立肇庆中立法律服务社驻肇庆市信访局服务站和访前律师工作站。实行信访部门定期回访制度,倾听群众对信访事项办理效率、服务态度和办理结果的评价。截至11月,信访部门满意率为98.95%,责任单位及时受理率为99.22%。

  (七)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落脚点,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一是加强政府工作人员的宪法、民法典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关于在全市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的实施方案》(肇普办〔20xx〕16号),动员全市普法成员单位,深入广泛宣传民法典。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1+1+N”宪法宣传“七进”活动。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xx年度学法考试,共80487人参加,优秀率达98.69%。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创文法治宣传、“法治建设专项行动”等全民普法活动。连续三年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开展评议活动,获省普法办的肯定。市、县、镇(街)、村(社区)全面完成省级法治创建,成功创建5个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8个省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37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七五”普法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8、20xx年度我市普法治理工作全省排名第5、第3,均获优秀等次,全部县(市、区)均为优秀等次。三是加强对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印制防疫相关法治宣传单张、播放疫情防控普法音频、制作疫情防控宣传片、刊登法治宣传广告以及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官网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等方式,使疫情防控普法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网络有言”。

  二、存在问题及2021年工作设想

  20xx年,肇庆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足和短板: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个别地区、部门对法治建设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
二是立法工作凸显肇庆特色、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尤其是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执法职权下放后,镇街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能力亟待提高等,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重视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开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各级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职评议工作,切实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强化督察,全面压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层级责任。以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为抓手,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各县(市、区)、市直单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考核指标。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计划,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责,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三)固强补弱,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加快制定落实《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肇庆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2021-2025年)》,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摆上重要日程,定期研究、协调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2021年第二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四)突出重点,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实现。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城乡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相关立法修法工作。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提高司法公信力。建立健全预防性规章制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和政府工作人员、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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