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广西南宁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

时间:2022-12-14 18:50:04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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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广西南宁市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实施方案(2022年)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管理条例》《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等法律法规,通过在全市开展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掌握丙丁级测绘市场状况,发现和解决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测绘资质以及生产安全中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违法行为,切实履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职责,促使测绘资质单位提升测绘成果质量、依法依规开展测绘活动、加强生产安全防范,促进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组织实施

  此次监督检查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其中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可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成立检查组,检查组组长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分管相关工作的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科负责人担任,成员从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南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南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及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相关科室(部门)抽调。

  三、检查对象

  本次监督检查按照检查对象不少于南宁市辖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总量的10%的要求抽取受检单位。

  南宁市20xx年度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整改不及时不到位以及日常管理发现问题较多的丙丁级测绘资质单位,直接列入本年度受检单位。

  四、检查方式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少测绘资质单位迎检负担,本次监督检查将质量监督检查、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合并开展,采取受检单位自查和检查组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测绘资质巡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公开公布检查结果。

  五、检查内容

  (一)质量监督检查

  主要检查受检单位于20xx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在广西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重点检查不动产测绘项目。

  (二)资质巡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的信息与实际情况的相符性。

  (三)安全生产检查

  重点检查测绘资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和执行情况。

  六、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5月5日前)

  检查组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并通知各单位做好相关迎检工作。各县及武鸣区自然资源局可参照本方案制定本辖区的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二)自查阶段(2021年5月6日至5月25日)

  各单位按照监督检查的内容,开展自查整改工作,认真填写附件1-4,并将填写的电子表格(标注单位全称)发送至邮箱1781329525@qq.com。

  (三)实施阶段(2021年5月26日至10月20日)

  1.检查组按要求确定受检单位名单并印发检查通知书。受检单位按照检查内容和附件6《测绘资质单位应提供的资料目录一览表》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自查表),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2.检查组在各受检单位召开会议,介绍监督检查的目的、内容及工作程序等,听取受检单位介绍本单位的基本情况、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自查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
抽取受检项目,向受检单位反馈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同时收取受检单位加盖公章的自查表。

  3.检查组根据抽选的受检项目实际情况,开展项目实地检测工作,并于检查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意见、通报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意见。受检单位可对检查中相关情况予以进一步说明;
如无异议的,对检查相关记录文件予以签字盖章。

  (四)总结阶段(2021年10月29日前)

  检查组对此次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编写监督检查工作总结和质量分析报告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五)整改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前)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受检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受检单位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按时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报送整改报告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监督检查工作是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测绘统一监管的重要职责,各县及武鸣区自然资源局要高度重视,理清思路、细化措施,突出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的资质巡查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协助上级部门开展本辖区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检查人员培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阶段工作,并于2021年10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检查情况报送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二)积极配合,及时整改。各单位要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在人员、仪器设备、资料提供方面给予支持,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按时向南宁市自然资源局报送书面自查和整改报告。

  (三)强化应用,依法处理。质量监督检查和资质巡查结果作为测绘单位资质管理、信用信息评定的重要依据,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将严格依据相关测绘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上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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