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工作安排,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监发〔2022〕6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深入扎实开展全省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以市场监管务实工作成效和全市全域安全稳定,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措施及省政府安委会提出的56条具体要求,结合市场监管工作职责,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排查整治,督促使用单位和检验机构依法履行法定检验职责,持续提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前未书面告知和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的行为。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落实《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开展油气长输管道监督检查,依法规范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超期未检专项整治、电梯质量安全提升、“黑气瓶”整治巩固三大行动。按照市局相关行动方案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承办科室:特监科)
(二)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按照市局《关于印发〈2022年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市监〔2022〕55号)要求,加大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围绕属地产业集聚产品、城乡结合部流通领域,加大电动自行车、燃气具(“灶管阀”等)及配件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做好不合格产品后续处理工作,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严厉查处劳动防护产品、消防用品、重点工业品和消费品、危险化学品等产品质量违法行为。(承办科室:质量监管科、综合执法队)
(三)强化安全生产相关产品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工作。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加强汽车(电动汽车及货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监督检查。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检验检测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2〕26号),认真分析当前检验检测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以问题为导向,持续做好涉及安全生产相关产品和设备的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加大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力度,开展相关领域检验检测市场检查,严厉打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体出厂检验机构不按国家标准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行为。(承办科室:认证科)
(四)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外卖配送、网约车、网络货运平台等为重点,配合相关部门推动落实互联网平台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促进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承办科室:网监科)
(五)加大基层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经费保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市场监管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指导意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执法执勤车辆、执法记录仪、快检设备等执法装备的配备,增强执法装备水平。配强特种设备监管力量,每万台特种设备至少配备1名A类安全监察员,每个市场监管所至少配备2名B类安全监察员。(承办科室:执法协调科、特监科)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大检查时间为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党的二十大结束。
(一)立即部署,督促自查。各县局根据此方案工作要求,梳理各项重点任务,明确责任部门人员,制定细化实施方案,立即作出安排部署。督促相关企业聚焦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要求,按照各项工作任务的具体安排,立即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行动,形成问题隐患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自查工作在5月10前完成。
(二)全面检查,持续整改。自5月10日开始,各县局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方式,抽调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项任务的进展落实情况开展检查。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深入查找、督促整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重大风险防范化解。
(三)督导巡查,压实职责。自6月份开始,市局相关科室对各县工作进行督导巡查,压实各方责任,提出工作要求,推动大检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四)“回头看”检查。在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提升。要结合实际加大排查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对风险较高、监管相对薄弱的地区、部位和环节驻点督导,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强化工作统筹。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科学调整工作安排,既要抓紧时间尽快开展,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防感染风险;
要统筹好安全生产大检查与其他业务工作的关系,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安排;
要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配齐配强相关行业领域专家加强指导服务,责令停产停工等行政强制措施必须依法按程序办理,决不能影响地方和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三)积极宣传引导。各县局要充分发挥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大检查工作的认知度、参与度,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县局要及时梳理汇总大检查开展情况,分别于2022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前形成阶段工作报告按照业务条线报送市局相关科室,市局科室汇总后送特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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